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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铣床加工合同汇总三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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铣床加工合同(通用3篇)

铣床加工合同 篇1

甲方:重庆亮川建材有限公司

乙方: 身份证号: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之规定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经双方商定,甲方将重庆亮川建材有限公司碎石加工交由乙方组织实施生产,为明确双方责任、义务和权利,特定如下协议:

一、本协议履行地:

重庆市江津区

二、协议期限

1、本协议从20xx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

年。

2、如因国家征收、资源匮乏,不受前款期限约束。

三、甲乙双方的义务和责任

1、甲方

①负责将加工碎石的原材料运进进料仓,并无偿提供所有的碎石加工设备和用于清洗碎石的生产用水以及乙方碎石作业人员的住宿房屋。

②及时处理生产过程中的一切外界阻扰(包括工商、公安、税务、环保、当地村民等)。

③制定并向乙方下达当月的生产计划和任务,监督检查

乙方对生产计划和任务的落实。

④提供乙方在生产过程中所需的配件购置资金。

⑤及时足额地向乙方支付清当月的劳务加工款。

⑥负责与生产厂家联系并处理和解决所用于生产碎石加工设备在质保期内发生的设备质量问题。

2、乙方

①必须按甲方所需的规格(20料、13.2料、瓜米、机砂)保质保量地完成生产任务。

②负责机械设备的保养和维护,易损件的更换。

③负责所有碎石作业人员的生活费用,服从甲方总体安全生产管理,制订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④及时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严格按规程生产和作业。

⑤工作中所发生的工伤意外事故由乙方负责。

⑥本协议所需工人由乙方聘请,同时乙方必须为其购买意外伤害险,其具体事项由甲方负责实施办理,所需意外伤害险金额由甲方先前垫付后在乙方当月劳务加工款中扣除。

⑦乙方聘请的工作人员发生工伤事故,在工伤意外伤害险进行赔付后,不足部分由甲乙双方各负责承担50%。

四、价格条款

1、乙方加工碎石数量以甲方过磅单为结算依据(其中河沙按每吨折算成0.96吨,单价为2元/吨;机制砂每吨折算成0.92吨,单价为8元/吨;20料按每吨折算成0.98吨,单价为8元/吨;13.2料按每吨折算成0.98吨,单价为8元/吨;瓜米料按每吨折算成0.98吨,单价为8元/吨)作为实际数据和甲方结算依据,此单价包括人工费、机械设备配件费和设备维修费。

2、支付时间

甲方在每月30日与乙方对当月的磅单数量进行当月结算,并按照磅单数量乘以前款约定的单价,在扣除乙方所有借支款后,在次月的10日前向乙方支付剩余的全部劳务加工款。

五、双方的权利

1、甲乙双方应当严格遵守本协议的约定,全面履行协议的义务,如因一方违约,另一方都有终止协议的权利。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经协商达成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作为附件,同为有效,补充协议对本协议有关条款作出修正的,以修正后条款为准。

六、协议的生效、份数、收执和效力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一式四份,双方各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铣床加工合同 篇2

甲方(需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供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有关规定,甲方因工地的建设需要向乙方购买一批:材料,甲、乙双方本着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签订本合同,双方共同信守执行。

一、生产厂家及商标:

二、合同期间: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具体供货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

三、产品名称/型号、规格、单位、数量、单价、金额见下表:

四、合同造价暂定人民币大写:

五、质量标准: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行业标准的,按行业标准执行;

(3)无国家和行业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乙方有特殊要求的,按买卖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质量条件、样品或补充的要求执行。

交货时乙方需提供产品的检验报告和产品的出厂合格证书。

六、对产品验收及提出异议的期限:

1、货到工地甲乙双方应对产品质量、数量、型号、进行验收,若对数量有异议甲方应及时提出并在送货单上注明。若甲方对产品外观明显的瑕疵、型号、规格有异议则在一周内向乙方提出。乙方在接到甲方提出的质量异议后,应在3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2、甲方对产品质量持有异议,在乙方见证下,由甲方在货物中抽取样品,送广州技术监督检测机构检验,检验费用由结论相异方承担。如产品经检验后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合同约定,乙方须按甲方要求的时间无条件将货物退场,且所需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并应另行组织,按时运输合格产品到交货地点。

3、甲方授权现场收货人:

身份证号:

职务:

手机:

七、付款及结算方式:

乙方每次收取材料款,需向甲方提供财务认可的材料发票。

八、产品的运输方式:

产品由乙方负责送到甲方指定的地点,运费及装、卸货费等由乙方承担。

九、违约责任

1、乙方交付的货物不符合合同约定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在5天内免费负责退换。退换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2、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拒付货款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3、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按每日1000元的标准计算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其它损失费用;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在甲方发出要求送货的通知后天内告知,并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乙方逾期天仍无法完全按合同要求交货时,视为乙方不能交货,甲方有权按乙方不能交货部分的情形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及有权单方解除合同,甲方要求解除合同的通知到达乙方时即生效。因乙方违约行为导致甲方的进度滞后,乙方必须负责赔偿因此而造成甲方的相关经济损失。

4、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或双方无法就价款达成一致意见,则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进行退换,乙方应承担因此而产生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退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十、合同生效、终止与争议解决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交齐货物且付清结算款项后失效。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发生纠纷协商不成应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正本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副本伍份,甲方持四份,乙方持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经双方达成一致的函件、传真等书面凭证,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3、甲、乙双方的联系地址已注册在本协议上,所有信函均应以上述地址为邮寄地址,并以特快专递的方式进行函寄。如甲、乙各方变更联系地址应在迁移之日将新注册地址函告并送达对方,否则视本合同注册的联系地址为唯一合法联系地址,所有按本协议注册地址寄出的函件视为已送达甲、乙各方。因甲、乙各方自己提供或者确认的送达地址不准确,拒不提供送达地址,送达地址变更未及时告知送达人或者其指定的代收人拒绝签收,导致信函未能被受送达人实际接收的,文书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铣床加工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产品,为维护甲乙双方的利益,经双方协商,就有关代加工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代加工内容

甲方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系列产品,加工数量、款式、图纸或样品、标准、质量要求由甲方提供,价格由双方协商确定,另在订单上详述。

第二条甲方责任

1、按计划分批次委托乙方为其加工甲方产品。

2、向乙方提供加工产品款式、数量、技术要求、交货时间等。

3、甲方提供的加工毛坯必须符合质量要求并标示清晰。

3、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生产标准、产品质量进行检查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4、甲方按照甲乙双方确定的样板和标准进行验收货品。

第三条乙方责任

1、严格按照甲方的委托内容及要求从事代加工活动。

2、按甲方确定的款式、数量、质量及生产期限等标准进行生产,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拖欠数量和品种。

3、严格管理甲方提供的毛坯、图纸和资料及样品,不得将甲方的样品、技术资料、图纸等泄漏给第三方,更不得提供给甲方的同行业,否则,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4、乙方必须加强质量保证能力,确保加工、运输过程的质量控制,保证所加工的产品符合质量标准。

第四条付款方式及交提货地点

每月八号为对帐日,乙方安排财务人员到甲方财务部进行对账,双方确认无误后,甲方列入应付款科目,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5日付清上季度加工款。交提货地点为甲方库房。

第五条验收标准

甲方在乙方送货到指定地点之日起3日内必须对产品进行验收,如发现质量有异,甲方应在收到货物之日起15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处理。验收标准依据样品或甲方检验标准。

第六条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按照双方约定的时间和数量交货,每拖延一天,罚款500元。

2、质量与合同约定不符,导致产品报废的,应赔偿甲方此批货款总价200%违约金。且因此而发生的费用如检验、运输、补货费用、保险、仓储、装卸等直接损失应由乙方负担。

3、如合格率指标达不到约定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安排人员全检,或由甲方安排专人全检,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负责。

2、如甲方未按约定时间支付加工款,每推迟一天,罚款500元。

3、如乙方经常不能满足甲方质量要求和交期要求,除追究违约责任外,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

4、如一方因故需要终止本合同,必须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否则,甲方将未结算之加工款作为一方的违约金没收。

第七条合同有效期限

本委托加工合同期限为,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生产期限以甲方计划通知单确定为准。

第八条不可抗力

在本合同期内,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如因国家政策和政府规定的调整变化使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本合同亦自然终止,双方互不追究对方责任。

第九条争议解决办法

甲乙双方如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交由______________市仲裁委员会裁决处理。

第十条其他

1、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如有其他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签订合同附件(或补充协议),附件(或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

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