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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公司加盟协议书推荐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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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修公司加盟协议书(精选3篇)

装修公司加盟协议书 篇1

发包方: (简称甲方) 承包方: (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将本工程的劳务承包给乙方施工,为了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特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一)甲方将项目网吧工程中的装饰装修劳务交由乙方施工,实际按方量计价的原则,其具体工作内容包括:

1、石膏吊顶 573平方 2、包柱子 15根 3、吧台 6米

4、超市柜 1个 5、黑房 1个 6、机房 1个

7、厨房 1个 8、卫生间 1个

9、背景墙与形象墙 1个 10、小隔断 4个

11、石膏板封墙

总工程量: (大写金额)

二、工期要求

1、乙方所承接的工期,时间以甲方通知进场之日起至 年

2、 月 日开始, 年 月 日结束,工期为 日 ,若超工期1日按 扣除。

3、为保证工期,乙方派驻本项目部的.工人由班组自定,并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安排,保证本项目能够按期完成。甲方安排加班的时间乙方无条件无任何理由不服从。

4、付款方式:进工地先拿3—5000生活费,中途按工程进度付款,余下10%在该工程完成以后一次性付清。

5、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方各执两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备注:工地人身伤害问题:乙方负责,甲方概不负责。

甲方: 乙方: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装修公司加盟协议书 篇2

甲方:

乙方:

1、鉴于乙方申请,甲方根据加盟计划,授予乙方(加盟分公司)特许经营权。特许乙方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_____省______市/县____ _ _ 开设天略装饰加盟店,授权乙方于合同期限内在甲方认可的加盟店、使用由甲方独立拥有的 “天略装饰”注册商标。乙方自开店一月内将店面装修效果图照片(5张)及营业执照复印件交甲方存档。

2、乙方付一万三千元加盟费汇入甲方账户。

3、加盟授权从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并且乙方向甲方付清规定的款项(包括特许加盟费、含品牌授权使用保证金等,实际须支付的款项种类和金额按签约合同规定为准)之日起生效。

第二条 承诺

1、乙方获得上述特许经营权许可后,须按甲方要求经营管理,不得超越许可范围和许可期限,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该项权利转让。乙方承诺在加盟期间,完全遵守本特许加盟条列,合法经营。

2、甲方承诺不在乙方开设的天略装饰加盟店同一区域范围内(按所在城市的行政区片或以一定直径范围划分)自己或允许第三者经营其它天略装饰加盟店。

第三条 合同的续约、解除和终止

1、本合同期满后,如双方达成一致协议继续延续本合同,则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确认后续约一年,乙方不用再支付加盟费、品牌使用保证金。如双方未达成一致协议,则本合同期满后自动终止。

2、乙方在合同期内有下列行为之一,甲方有权单方提前解除合同并保留继续追讨乙方违约责任的权利:乙方因违法经营被政府部门下令停业整顿或吊销营业执照或经营所需的其他证明时;乙方违反或未实现本合同的约定,破坏加盟体系或对甲方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乙方未与甲方协商,不再履行约定的合作义务,单方面退出加盟。

3、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再使用天略装饰商标。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一个月内,乙方必须自行承担费用,拆除乙方原所有带有“天略装饰”的商号、标识、商标、服务标志等一切含甲方标识的装饰用具、店面装修、灯箱、宣传品等、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和对甲方的侵权,甲方有权索赔。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

时间:

联系电话:

装修公司加盟协议书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修。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和造价

1、甲方装饰装修(以下简称装饰)的住宅系合法拥有。乙方为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企业。

2、装饰施工地址市(县)小区____室。

3、户型为室厅____厨____卫____阳台,建筑面积平方米。

4、装饰施工内容:见附件一《基础工程预算表》。

5、承包方式(全包、半包)。

6、总价款¥ 如变更施工内容、变更材料,变更部分的工程价款应当按实计算。

7、工期:自月年日竣工,总日历

第二条 材料供应

1、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设备表》。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是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按时送达现场后,甲、乙双方应办理验收交接手续,由乙方负责保管。由于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

2、甲方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均应用于本合同规定的住宅装饰,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违反此规定,按挪用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补偿给甲方。

3、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见附件三《工程主材料报价单》。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提前 天通知甲方验收。未经甲方验收及不符合工程主材料报价单要求的,应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应该拆除后返工重做。甲方不按时验收,工期顺延,甲方应承担乙方的误工损失。

4、施工中如乙方发现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有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质量问题,责任由甲方承担。

5、甲方或者乙方提供的材料应当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限量的国家标准。

第三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

1、本工程执行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及《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住宅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规范》GB50327和《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等相关标准。乙方对上述标准的内容有进行解释说明的义务。

2、本工程由方设计,提供施工图纸一式。

3、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需要返工时,其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变更、修改设计、增减工程项目或者变更材料设备,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双方签署《工程项目变更单》(见附件四《工程项目变更单》)后,方能进行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凡未经双方代表签署的甲方的上述变更引起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予赔偿。

6、乙方应根据工程进度,提前日与甲方商定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的事宜,甲方不能按预约日期参加检查验收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检查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满足甲方要求。若复验不合格,其返工及修复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变。若复验合格,复验造成的费用及延误的工期由甲方承担。

7、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在七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办理验收移交手续(见附件五《工程质量验收单》),并由甲方按照约定付清全部价款。如果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与乙方另行商定验收日期。如甲方未与乙方另定验收时间,乙方可自行组织验收,若验收合格,竣工验收通过,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工程验收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承担返工及延期交付的责任。

8、工程合格通过竣工验收,甲方付清工程全部价款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保修单》(见附件七《工程保修单》)。在正常使用条件下,乙方施工的下列工程项目保修期为:

(1) 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的防渗漏项目为年(不得低于5年);

(2)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项目为年(不得低于2年);

(3)装修工程项目为年(不得低于2年)。乙方同时提供管线竣工图等资料。凭保修单实行保修,保修期从竣工验收通过签字之日算起。保修期内,乙方应在接到保修通知之后 日内派人维修,否则,甲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维修,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应在工程保修期内,对施工项目产生的工程质量问题进行维修。两次维修仍不能达到质量标准的,乙方应当负责更换,不能更换的,应当赔偿损失。因甲方提供的装饰材料、设备自身的质量问题引起的维修,由甲方自行负责。

9、室内空气质量检测费用的支付,由甲乙双方在本合同第十条中根据各自提供装饰、装修材料的情况约定。

第四条安全生产和防火

1、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及安全生产的要求,主要应保证电气线路、燃气管道、给排水和其它管道畅通及施工需要。乙方应负责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相关人员及相邻居民的安全,防止发生火灾及相邻居民住宅的管道堵塞、渗漏水、停水停电、物品毁坏等事故发生。施工现场发生上述事故时,应由乙方负责修复或赔偿。

2、甲、乙双方共同遵守装饰装修和物业管理的有关规定,施工中不擅自改变房屋承重结构,拆、改共用管线和设施。

第五条 工程价款及结算

1、付款时间及比例

(1)工程款付款按下表支付:

工程款付款时间表

(2)工程款付款方式双方协商约定:

2、甲方付款时乙方应开具收据,甲方应予以保存,竣工结算后乙方收回收据并应开具税务统一发票交甲方。

3、工程结算:见附件六《工程结算单》。

第六条 施工配合

1、甲方工作:

(1)在装饰施工前,向住宅施工所在地的物业管理企业申报登记。

(2)甲方应在开工前三日全部或者部份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当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3)做好施工中因临时占用公用部位操作而影响邻里关系等协调工作。

(4)工程开工前,甲方应将房屋分户钥匙或装修专用钥匙交乙方使用。工程交付时,甲方提供新锁,由乙方当场负责安装后交付使用或交还装修专用钥匙。

(5)施工所在地的物业管理企业如有收取押金的项目,甲方应予以先行支付。如在整个施工过程中,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所支付的押金被物业没收,乙方应对被没收部分进行全额赔偿。

(6)甲方应告知施工所在地物业管理企业的有关物业管理规定,以便乙方遵守执行。

2、乙方工作:

(1)在开工前检查水、电、燃气、管道、楼(地)面、墙面,如有影响施工的问题应及时通知甲方,由甲方负责解决和协调。

(2)早上 时前及晚上 时后,中午 时至下午 时,不得进行有噪声的施工作业。

(3)组织有甲方参加的施工图纸或施工说明的现场交底。

(4)乙方负责清运施工中产生的垃圾,并按照物业管理企业指定的地点堆放。

(5)指派 为乙方驻工地代表,全权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如更换人员,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

3、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在施工中大量增加施工项目、变更施工内容、改变装饰材料及设备的,甲方应及时和乙方协商相关事宜。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致使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经过修理或者返工后,造成逾期交付的,乙方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天,乙方应赔偿给甲方元。

3、乙方擅自拆改房屋承重结构或共用管线和设施,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4、乙方提供的材料、设备是假冒伪劣产品的,应按材料、设备价款的双倍赔偿甲方。

5、甲方未办理有关手续,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房屋承重结构或共用管线和设施,乙方应拒绝施工。乙方未拒绝施工而发生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的,乙方承担连带责任。

6、由于甲方原因造成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乙方可以顺延工程竣工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每停工、窝工一天,甲方应赔偿给乙方 元。

7、甲方如未按约定对隐蔽工程、竣工工程进行验收,造成工期延误的,乙方可以顺延工程竣工和交付日期,并有权要求赔偿停工、窝工等损失。每逾期一天,甲方应赔偿给乙方 元。

8、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付款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应赔偿给乙方元,工期顺延。

9、工程未办理验收、结算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入住,由此造成无法验收和损失

第八条 纠纷处理方式

1、本合同在履行中或者在保修期内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也可以向襄阳市建筑装饰协会或襄阳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申请调解。

2、当事人不愿通过协商、调解解决,或协商、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1)提交襄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1、合同经双方签字生效后,双方必须严格遵守。任何一方需变更合同内容,应经协商一致后,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合同签订后施工前,一方如要终止合同,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按合同总价款 %支付违约金,办理终止合同手续。

2、施工过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终止合同,须向另一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经双方同意办理清算手续,订立终止合同协议,并由责任方按合同总价款 %赔偿,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 其它约定

合同附件上均应有甲乙双方代表的签名及具体签署日期,需要乙方单位盖章的应有盖章。如企业另有合同附件的,其内容应包括上列示范合同附件内容。

甲方(签字): 乙方:

委托代理人(签字): 法人签字:______________(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