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产转让协议【实用28篇】》
资产转让协议(精选28篇)
资产转让协议 篇1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接收甲方所拥有的广州X大酒楼的有关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乙方同意以人民币X拾X万元整接收甲方的__X大酒楼,本协议签订后即付定金人民币:×万元正。 二、双方决定于20__年12月X日开始移交。
三、甲方已存的商品其中有仓库的存货(物料及食品)、吧台的存货及出品部、海鲜池的存货,乙方依据清点数量按双方协商的价格,以人民币(现金)支付。
四、乙方按甲方提供的设备及财产清单清点(该清单上的财产归属____公司所有,归乙方使用,而不能流失),清单以外的财产属乙方接收甲方的财产:
五、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尽快办理营业执照的变更,法定代表人及股东的变更等手续(其变更费用由乙方负责),原法定代表人及原股东的所有股权一并转给乙方或乙方指定的人选。 六、甲方须协同乙方办理房屋租用合同的转名手续,该于续办完后,乙方在三日内支付X拾万元人民币的押金(因甲方已有X拾万元港币的押金在业主单位),另乙方需备好签租约所需的房产证。
七、乙方同产权单位签约时如谈及的减租条件成功的话与甲方无关。
八、甲方同意将现有员丁.留给乙方(除仓管及采购外),但乙方不用的员工需通知甲方留用:
九、双方以移交完毕后的签字日为生效时日,由此时起该酒楼的所有民事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负责,由此时起,每月的5日前,乙方需按时支付租金及水电费。没办齐手续前由甲方代收代交,以出示票据为证。如现宿舍乙方留用需交每月____元的租费。
十、附增加条款:
1.与X公司签订合约租金,由甲方负责协商解决,争取租金降至×____元/月,至少在三年内控制在__X元/月以下。否则,乙方不同意接收甲方的__×大酒楼,甲方应在7日内退还乙方定金X万元正。
2.如各种移交手续,包括营业执照、法人、股东变更,与×X公司租约变更等手续无法办齐,甲方应在7日内将定金人民币X万元正退还给乙方,乙方即移交场地,并清算债权债务,如7日内不退还定金,将追究甲方双倍赔偿的法律责任。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资产转让协议书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现双方本着公平互惠、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转让_________公司的全部资产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一、_________省_________市国有资产管理局(以下简称国资局)现依法授权甲方向乙方出售______公司资产,乙方在_________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_________政府)提供优惠政策的前提条件下,同意购买该资产。现双方议定资产整体出售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万元。该价格包括甲方转让的全部资产价款及乙方应向土地管理部门缴付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及在转让过程中应由乙方承担的一切税费。 二、______公司资产包括如下:
1.位于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街_______号,地号为_______的_______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使用年限_______年。
2.座落于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街_________号的______公司院内平方米房屋所有权。
3.现存于______公司上述厂址内所有机器、设备、设施(包括设备资料及所有原公司档案资料、备品备件及办公用品)。设备、房屋清单明细详见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市审计事务所双审验字_________年_________号验资报告之所附关于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总公司的资产明细,其中被评估资产确认明细表_________页,被评估资产确认汇总表_________份。
4.______公司所属“_________”牌、“_________”注册商标。
三、原_____________总公司在本合同签订前所发生的一切的债权债务(其中包括欠职工工资、社会统筹保险金及税费)不在本次协议签订的转让资产以内,由甲方自行处理。如发生由此所引起的诉讼和纠纷,由甲方予以处理,如影响乙方正常经营,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甲方保证以上转让的资产权属无争议、无抵押、并无查封,并且甲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所有产权。如发生由此引起的.相应有关所购资产产权及协议签字前所有______公司一切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所造成的乙方损失。
五、在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并将约定第一期款项到位后,甲方承诺在十五日内负责为乙方办理新成立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相关的工商登记注册、税务登记、卫生许可证、银行开户、用电、用水过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及国资局划拔整体资产划拨单、环保等新公司权属无争议及生产经营所需相关证照,并注销原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总公司工商、税务、土地等相关产权登记。
六、_________市政府提供的优惠政策:
1.乙方新设企业自投产之日起享有以下税费优惠政策: (1)水资源费_________年不征收。
(2)环保涉及收费项目,除国家明令禁止的项目外,由环保部门负责办理环保手续,涉及环保治理的,从低从宽收取费用。 (3)保证满足乙方所需水、电等能源供应,同时保证单位价格为当地最低水平。
(4)有关税收的优惠条件以合同协议附件_________为准。 (5)享受_________市最新优惠政策。
2.货源保证供应方面,_________市政府承诺:
(1)贷款发展地方_____饲养业,扶持_____,建立固定、集中的享有独家__________。首先保证为乙方新办企业日提供生产用原料_____________吨以上,若达不到上述标准,_________市政府负责补偿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但如市场发生变化,导致乙方新办企业______________吨上下浮动_________%时,乙方新办企业应提前_________天书面通知_____协议约定的_________市政府有关部门予以具体调整。收购价格随行就市。 (2)负责协调处理乙方新办企业与其他企业间因_____供应方面发生的问题,如出现其它企业有垄断性倾向、恶意挤压或以不正当的手段争购_____时,_________市政府应依法干预制止,保证乙方新办企业以合理价格收购_____,该合理价格应以__________及周边地区同期平均收价为参考价确定。政府应支持乙方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_________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与乙方签订鲜奶供应协议(协议见附件_________)。
3.负责协调商业银行根据企业发展需要提供贷款。 4._________市政府允许乙方对所受让的资产进行利用和再开发:
(1)由于占地面积受限、建筑物设计布局老旧,乙方在经营过程中需要扩大发展,在_________境内扩(新)建工厂需要征用土地时,_________市政府承诺以最优惠的政策和配套条件为乙方提供。
(2)由于现厂址所处地理位置,乙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在适当的时候可以改变土地使用功能,并享有再开发收益权,但需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以上优惠政策_________市政府召集有关主管部门协调落实,并以市长办公会议纪要形式予以确认。 七、付款期限及资产转让交接手续。
1.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将第一期款项_________万元付至_________市国有资产管理局。
2.待新设立_________有限公司成立后企业改造试车正式投产同时日产________吨时,乙方向甲方付第二期现款_____万元。
3.甲、乙双方共同承认的甲方银行贷款_________万元。双方约定,待_________有限公司正式运行后,甲方安排由银行与新公司另签订新的一年期以上的转贷合同,乙方承担并支付签订新的转贷合同本金及同期银行贷款利息。此转贷冲抵总收购资本,在三年内付清本金及利息。
4.收购______公司金额款项_________万元的剩余款每________年付一次,_________年内全部付清(另有还款明细)。 5.如甲方能帮助乙方在银行办理一年期以上贷款,其中_________%付给甲方做为充抵收购款,另_________%由乙方使用,全额利息由乙方支付。有关权证转让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乙方配合(工本费由乙方负责)。资产清点工作双方共同进行,甲方应提供资产明细清单,清点应有书面记载,以上工作在协议签订_________天之内完成。
八、其他约定
1.为保护和促进_________市经济建设发展和维护经济稳定,乙方承诺在新设立企业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置原企业职工,新设立_________有限公司具有独立用工权。
2._________总公司对外签订的三份资产租赁合同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即终止,由乙方新办企业与原承租方另行签订租赁合同,合同主要内容按原租赁协议基本不变。如遇乙方新办企业迁址或扩建厂房,租赁合同即行终止,具体办法依新签订协议为准。 3.乙方在付给甲方_________万元后,另投入_________万元对设备进行改造、维修。
九、违约责任
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均应诚信履约,如有任何一方违反协议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如甲方不能依法转让资产,并在约定期内办理完善相关合法资产凭证,则甲方应按资产转让总额_________%承担违约责任。
2.甲方应保证有关奶源协议的落实,如由于未能落实影响乙方正常经常,则甲方应按乙方正常收购价格按天数赔付乙方。 3.乙方应保证在约定期内按时支付协议所约定的款项,如仍不能交付,则乙方按同期应付额_________%计赔损失。 4._________政府应保证乙方奶源的供应,如有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十、本协议设附件七份,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也是本协议生效的必备条件,附件包括:
1.国资局出具的授权甲方转让国有资产委托书。
2.转让资产明细清单。
3.土地使用权属证明(权证和土管局证明)。 4.房屋产权证明(权证和房管局证明)。 5._________市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纪要。 6.有关税收的优惠条件。
7.鲜奶供应协议。
十一、本协议的履行地约定为乙方所在地和甲方所在地,若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纠纷不能协商解决,则提出异议的一方可选择其中一个履行地为管辖地向法院起诉。一方起诉后,另一方约定履行地自动取消。
十二、本协议未尽事宜及需变更事项,经协商后以补充协议形式确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协议正本一式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份,副本_______份,相关部门各执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鉴证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
资产转让协议 篇2
股权资产转让协议
本股权转让合同由以下双方在友好协商、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础上,于年月日在______签署。
合同双方:
出让方:_______________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___职务:
受让方:
注册地址:
法定代表人:___职务:
鉴于:
1.______公司是一家于年___月日在______合法注册成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___”),注册号为:___
法定地址为:_________;
经营范围为:
法定代表人:
注册资本:
2.出让方在签订合同之日为___的合法股东,其出资额为___元,占注册资本总额的%.
3.现出让方与受让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础上,一致同意出让方将其所拥有的的%的股权转让给受让方,而签署本《股权转让合同》。
定义:
除法律以及本合同另有规定或约定外,本合同中词语及名称的定义及含义以下列解释为准:
1.股权:出让方因其缴付公司注册资本的出资并具有公司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中国法律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任何和所有股东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对于公司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2.合同生效日:指合同发生法律效力、在合同双方当事人之间产生法律约束力的日期。
3.合同签署之日:指合同双方在本合同文本上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之日。
4.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公司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5.合同标的:指出让方所持有的公司的___%股权。
6.法律、法规:于本合同生效日前(含合同生效日)颁布并现行有效的法律、法规和由___人民共和国政府及其各部门颁布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规章、办法以及其他形式的规范性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中华人民共和国___法》、《中华人民共和国___法》等。
第一章股权的转让
1.1合同标的
出让方将其所持有的公司___%的股权转让给受让方。
1.2转让基准日
本次股权转让基准日为___年月日。
1.3转让价款
本合同标的转让总价款为___元(大写:整)
1.4付款期限: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内,受让方应向出让方支付全部转让价款。出让方应在收到受让方支付的全部款项后个工作日内向受让方开具发票,并将该发票送达受让方。
第二章声明和保证
2.1出让方向受让方声明和保证:
2.1.1出让方为合同标的的唯一合法拥有者,其有资格行使对合同标的的完全处分权。
2.1.2本合同签署日前之任何时候,出让方未与任何第三方签定任何形式的法律文件、亦未采取任何其他法律允许的方式对合同标的进行任何形式的处置,该处置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质押、委托管理、让渡附属于合同标的的全部或部分权利。
2.1.3本合同签署日后之任何时候,出让方保证不会与任何第三方签订任何形式的法律文件,亦不会采取任何法律允许的方式对本合同标的的全部或部分进行任何方式的处置,该处置包括但不限于转让、质押、委托管理、让渡附属于合同标的的部分权利。
2.1.4在本合同签署日前及签署日后之任何时候,出让方保证本合同的标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可转让条件,不会因出让方原因或其他任何第三方原因而依法受到限制,以致影响股权转让法律程序的正常进行,该情形包括但不限于法院依法对本合同标的采取冻结措施等。
2.1.5出让方保证根据本合同向受让方转让合同标的已征得公司其他股东的同意。
本合同生效后,积极协助受让方办理合同标的转让的一切手续,包括但不限于修改公司章程、改组董事会、向有关机关报送有关股权变更的文件。
出让方保证其向受让方提供的___的全部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财务情况、生产经营情况、公司工商登记情况、资产情况,项目开发情况等均为真实、合法的。
2.1.6出让方保证,在出让方与受让方正式交接___股权前,___所拥有的对其开展正常生产经营至关重要的政府许可,批准,授权的持续有效性,并应保证此前并未存在可能导致钙等政府许可、批准、授权失效的潜在情形。
2.2受让方向出让方的声明和保证:
2.2.1受让方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之前符合法律规定的受让合同标的的条件,不会因为受让方自身条件的限制而影响股权转让法律程序的正常进行。
2.2.2受让方有足够的资金能力收购合同标的,受让方保证能够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转让价款。
第三章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3.1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出让方丧失其对___%的股权,对该部分股权,出让方不再享有任何权利,也不再承担任何义务;受让方根据有关法律及___章程的规定,按照其所受让的股权比例享有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3.2本合同签署之日起___日内,出让方应负责组织召开股东会、董事会,保证股东会批准本次股权转让,并就___章程的修改签署有关协议或制定修正案。
3.3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日内,出让方应与受让方共同完成___股东会、董事会的改组,并完成股权转让的全部法律文件。
3.4在按照本合同第3.3条约定完成本次股权转让的全部法律文件之日起日内,出让方应协助受让方按照国法律、法规及时向有关机关办理变更
登记。
3.5___所负债务以______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___年月日出具的审计报告(附件1)为准。如有或有负债,则由出让方自行承担偿还责任。受让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出让方亦不得以资产承担偿还责任。
3.6出让方应在本协议签署之日起日内,负责将本次股权转让基准日前资产负债表(附件2)中所反映的全部应收债权收回公司。
第四章保密条款
4.1对本次股权转让合同中,出让方与受让方对所了解的全部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出让方、受让方、___的经营情况、财务情况、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等全部情况,出让方与受让方均有义务保密,除非法律有明确规定或司法机关强制要求,任何一方不得对外公开或使用。
4.2出让方与受让方在对外公开或宣传本次股权转让事宜时,采用经协商的统一口径,保证各方的商誉不受侵害,未经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对外发表有关本次股权转让的言论、文字。
第五章合同生效日
5.1下列条件全部成就之日方为本合同的生效之日:
5.1.1本合同经双方签署后,自本合同文首所载日期,本合同即成立。
5.1.2出让方应完成本合同所约定出让方应当在合同生效日前完成的事项。
受让方应完成本合同所约定受让方应当在合同生效日前完成的事项。
股东会批准本次股权转让。
出让方按本协议第3.6条约定将在本次股权转让基准日前___资产负债表中所反映的全部应收债权收回公司。
第六章不可抗力
6.1本合同中“不可抗力”,指不能预知、无法避免并不能克服的事件,并且事件的影响不能依合理努力及费用予以消除。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战争或国际商事惯例认可的其他事件。
6.2本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而无法全部或部分地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时,该方可暂停履行上述义务。暂停期限,应与不可抗力事件的持续时间相等。待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消除后,如另一方要求,受影响的一方应继续履行未履行的义务。但是,遭受不可抗力影响并因此提出暂停履行义务的一方,必须在知悉不可抗力事件之后___天内,向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告知不可抗力的性质、地点、范围、可能延续的时间及对其履行合同义务的影响程度;发出通知的一方必须竭其最大努力,减少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和可能造成的损失。
6.3如果双方对于是否发生不可抗力事件或不可抗力事件对合同履行的影响产生争议,请求暂停履行合同义务的一方应负举证责任。
6.4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七章违约责任
7.1任何一方因违反于本合同项下作出的声明、保证及其他义务的,应承担违约责任,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此赔偿责任应包括对方因此遭受的全部经济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对方因此支付的全部诉讼费用、律师费)
7.2如出让方违反本合同之任何一项义务、声明和保证,须向受让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转让价款总额的___%.如果导致受让方无法受让合同标的,则出让方应向受让方退还已支付的所有款项,并赔偿受让方由此遭受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受让方因此支付的全部诉讼费用和律师费)
7.3如受让方违反本合同之任何一项义务、声明和保证,须向出让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转让价款总额的___%.如果造成出让方损失的,则受让方应向出让方赔偿出让方由此遭受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出让方因此支付的全部诉讼费用和律师费)
7.4若受让方在合同生效日之后非依法单方解除合同,则出让方有权要求受让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转让价款总额的___%.若出让方在合同已生效之后非依法单方解除合同,则受让方有权要求出让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转让价款总额的___%.
7.5在本合同生效后___个月内出让方未能协助受让方共同完成股权转让的全部法律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变更登记等),受让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合同解除后,出让方应向受让方退还已支付的所有款项,并赔偿受让方由此遭受的一切直接和间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受让方因此支付的全部诉讼费用和律师费)
7.6根据本协议第3.5条规定,___所负债务以___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___年月日出具的审计报告为准。如有或有负债,则由出让方自行承担偿还责任。若债权人要求___依法承担偿还责任且公司也已实际履行给付义务的,则出让方应在公司履行给付义务之日起___日内,将全部款项支付给公司。若出让方在本条规定期限内不能将全部款项支付给公司,则双方同意由出让方就未支付部分按本次转让___%股权的转让价格标准折算己方所持有的相应股权转让给受让方,出让方未支付部分款项由受让方向公司支付。
7.7根据本协议第七章各条款的约定,出让方应向受让方支付违约金的,出让方应在收到受让方发出的支付通知之日起___日内,按本协议第七章规定的违约金标准将全部违约金支付给受让方。若出让方未能在本条规定期限内将全部违约金支付给受让方,则双方同意由出让方就未支付的违约金按本次转让___%股权的转让价格标准折算己方所持有的公司的相应股权转让给受让方。
7.8根据本协议第七章各条款的约定,受让方应向出让方支付违约金的,受让方应在收到出让方发出的支付通知之日起___日内,按本协议第七章规定的违约金标准将全部违约金支付给出让方。若受让方未能在本条规定期限内将全部违约金支付给出让方,则双方同意由受让方就未支付的违约金按本次转让___%股权的转让价格标准折算己方所持有的___公司的相应股权转让给出让方。
第八章其他
8.1合同修订
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必须以书面形式由双方签署。修改的部分及增加的内容,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8.2可分割性
如果本合同的部分条款被有管辖权的法院、仲裁机构认定无效,不影响其他条款效力的,其他条款继续有效。
8.3合同的完整性
本合同构成双方之间的全部陈述和协议,并取代双方于合同签字日前就本合同项下的内容所作的任何口头或者书面的陈述、保证、谅解及协议。双方同意并确认,本合同中未订明的任何陈述或承诺不构成本合同的基础;因此,不能作为确定双方权利和义务以及解释合同条款和条件的依据。
8.4通知
本合同规定的通知应以书面形式作出,以书写,并以___邮寄、图文传真或者其他电子通讯方式送达。通知到达收件方的联系地址方为送达。如以邮寄方式发送,以邮寄回执上注明的收件日期为送达日期。使用图文传真时,收到传真机发出的确认信息后,视为送达。
8.5争议的解决
双方应首先以协商方式解决因本合同引起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以协商方式解决争议,则双方同意将争议提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处理。
8.6合同附件
下列文件作为本合同之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于___年月日出具的___公司的审计报告。
公司于___年月日出具的公司资产负债表。
8.7其他
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持份,___存档___份,交有关机关备案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双方签字盖章:
出让方:______受让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____________(或授权代表)
年___月___日
资产转让协议 篇3
资产转让协议
本协议由下列双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称“中国”)_________市订立:
转让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鉴于:甲方系依据中国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乙方系依据中国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外商独资企业;甲方、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共同进行协作和配合,促使甲乙双方之间资产转让的顺利完成。就甲方资产转让事宜,甲方和乙方在此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定义
1.交割评估基准日:指为确定转让价格,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的,对转让资产进行最终评估、审计的日期。即满足本协议第八条第1款规定的所有条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2.交割日:指本协议所述的转让资产由甲方转移至乙方所有的日期,即满足本协议第八条第4款规定的所有条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3.评估基准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4.资产评估报告: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转让资产的资产评估报告(副本见附件一),由_________资产评估公司编写。
5.转让资产:依据本协议第三条,甲方应转让给乙方的所有资产,包括于资产评估报告列明的有关企业的(固定资产及土地使用权以及未列入资产评估报告,而乙方拟向甲方收购的流动资产)和与资产相关的经营业务。
6.相关期间:自评估基准日(含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不包括交割日)之间的期间。
7.工作日:即星期一至星期五(公众假期除外)。
8.附属企业:就本协议各方而言,由该方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任何公司或其他经济组织。"控制"是指任何人士籍着持有股权、出资额,行使投票权、董事任命权或依据合同或其他方式所拥有的决定另一方决策及事务的权力。
9.有关物业:资产评估报告内列明的有关企业拟转让予乙方的,有关企业已或将取得土地使用权和/或房屋所有权的土地和/或房屋,其详情见附件二。
第二条?资产转让
1.根据本协议的约定,甲方同意在本协议所规定的交割日将有关企业的转让资产转让予乙方。
2.乙方同意根据本协议的约定自甲方受让有关企业的转让资产。
3.自本协议第八条第4款所规定的交割日起,乙方即成为该转让资产的合法所有者,享有并承担与转让资产有关的一切权利和义务,甲方则不再享有与转让资产有关的任何权利,也不承担与转让资产有关的任何义务和责任,但本协议另有规定者除外。甲方有义务尽量协助乙方完成有关的必要的法律手续。
4.自交割日起,乙方及其授权人士将完全接管转让资产,并使用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三条?转让资产
(1)列载于资产评估报告内的有关企业的所有机器设备、建筑物及在建工程。
(2)列载于资产评估报告内的有关企业的土地使用权。
2.流动资产:为了生产持续性发展的需要,本协议甲方同意向乙方转让,而乙方同意受让甲方拥有的有关的库存材料、产成品、在制品及配件仓库存零配件。
第四条?产品售后安装及其它售后服务的安排
第五条?_____的使用许可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甲方保证给予乙方有偿使用有关_____的使用许可,具体安排以甲乙双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署的《_____使用许可合同》的内容为准。
第六条?劳务安排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在交割日后,对于有意成为乙方职员的有关企业的员工,有关企业将解除与其签署的劳动合同,而由乙方予以全部留用并与其签署劳动合同,与乙方员工享受同等待遇。具体安排以甲乙双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署的《劳务安排协议》的内容为准。
第七条?转让价格、支付的时间及方式
2.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依据下述原则确定转让资产的转让价格:
(1)固定资产:对列入资产评估报告内的固定资产,以_________元人民币为转让价格的基础,根据甲方_________年执行的固定资产的折旧率,扣除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交割评估基准日的折旧额作为固定资产的转让价格。
(2)流动资产:流动资产转让价格的确定,应参考_________公司于交割评估基准日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及依据国际会计准则分别进行审计、确认的数据,由甲、乙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最终确定一公平、合理的市价。
第八条?交割评估基准日与交割日
1.在交割评估基准日,下述条件必须全部获得满足:
(1)甲方就本协议所述的资产转让行为获得有关贷款银行的书面同意;
(2)甲方根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保证取得有关物业土地使用权及土地上所建房屋、建筑物的权属证明文件;
(3)本协议所述的资产转让行为及_________资产评估公司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为评估基准日,就转让的固定资产部分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获得_________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的正式批准;
(4)根据中国法律及法规,所有按本协议就有关资产转让及本协议提及的其他交易及安排而应取得的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乙方的原审批机关的批准及其他一切审批、同意、豁免和授权均已取得及一切有关文件均获签署。
2.在交割评估基准日当天,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一份令乙方满意的_____中国出具的中国法律意见书证明及确认,本条上款所列条件已全部获得满足。
3.如自甲、乙双方正式签署本协议之日起_________个月内,本条第1款所述在交割评估基准日应获得满足的条件仍未能获得完全满足,则在甲、乙双方正式签署本协议之日的下一年度的同一日期(不包括该日)后,甲、乙双方之任何一方均有权书面提出解除本协议。
4.满足下列条件时,转让资产即可在交割日合法交割:
(1)本条第1款所述的在交割评估基准日应满足的所有条件完全得到满足;及
(2)根据本协议第三条、第七条的规定,本协议双方经过评估师、会计师所进行的评估、审计,已就转让资产的价格及与转让资产相关的一切交易、安排以书面形式达成一致意见。
5.甲、乙双方确认,本条上款所述所有条件,均应在交割评估基准日(包括该日)后的30个工作日内满足。
6.如本条第4款所述的所有条件在本条上款所述的期间内仍未能得到全部满足时,则甲、乙双方之任何一方均有权书面提出不收购流动资产。
8.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对相关期间甲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应由_________负担。
第九条?甲方的声明、保证及承诺
甲方在此向乙方声明、保证及承诺如下:
1.甲方是根据中国法律正式设立和合法存续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并具有一切必要的权利、权力及能力订立及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和责任;而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对甲方具有合法、有效的约束力。
2.甲方对有关资产具有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权及控制权,有权签署本协议并转让有关资产或其任何部分,而该等资产或与该等资产相关的任何权益,不受任何优先权或其他类似权利的限制。乙方于本协议所达成的资产转让完成后将享有作为转让资产的所有者应依法享有的一切权利并可依法转让、处分该等资产,并不会因其成立文件或中国法律的规定而受到任何扣压、抵押和负担或其他第三者权利的限制。就本协议所述的资产转让及其它交易、安排而言,仅需获得_________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的批准,以及有关贷款银行及有关担保人的同意。
3.甲方是依据中国法律成立并合法存续的具有_____法人地位的中国外商独资企业,其根据中国法律有权拥有并经营其目前正在拥有并经营的一切资产和业务。甲方已经分别取得其设立及经营业务所需的一切批准、同意、授权和许可,所有这些批准、同意、授权和许可均为有效和具有约束力的。就甲方所知,在经营范围内,概无任何影响乙方利益的、违反中国法律、法规的事件发生。
6.除已向乙方作明确的书面披露者外,甲方没有正在进行的、以甲方为一方的或以甲方的转让资产的任何部分为标的的,如作出对甲方不利的判决或裁定即可能单独或综合一起对转让资产状况或业务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诉讼、_____或行政处理程序。
7.与甲方在交割日以前正在经营的业务有重大关系的一切_____、专利、设计、版权或其他类似的工业产权均系合法取得,收益权由甲方合法享有而无需缴纳任何费用(但为维持该等权利所需依法缴纳的费用除外)。截止本协议签署日,该等权利并未受到侵犯,也未以任何形式许可或授予第三人。
9.截至交割日,甲方并无任何正在生效的非正常商业条件的生产、经营合同或安排并因此对转让资产的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10.甲方在交割日之前对其所使用的土地的使用是合法的,并不需要补交任何税费,且并不存在任何未正式向乙方披露的因甲方在交割日前对土地的使用而需要乙方承担或履行的义务或责任。
11.银行及其他贷款或负债
(1)除已在经_________公司审计的有关企业_________年度的资产负债表中明确披露者外,甲方并无其他涉及转让资产的未偿还贷款、或有负债及其他形式的负债;
(2)甲方并无在本协议签署日前收到任何债权人书面通知,将强制性地处置任何部分的转让资产;
(3)除已向乙方作明确的书面披露者外,甲方并无设置任何影响其全部或部分业务或转让资产的抵押、保证、质押或其他方式的第三者权益,或其他可能导致前述事件发生的任何协议、安排或承诺;
(4)截至本协议签署日,并无任何人士就转让资产或其任何部分行使或声称将行使任何对转让资产的状况有重大不利影响的权利;亦无任何直接或间接与转让资产有关的争议。
12.甲方没有一旦披露便会影响到签订本协议或本协议任何条款的原意被改变的事实未向乙方披露。
13.于交割日,甲方的厂房、机器、工具及其他设备均处于良好的运作及操作状态,并经定期及适当保养及维修。
15.在交割日后,甲方将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本身经营、或透过合营或持有其他公司或企业的股份或其他权益)参与任何对乙方的业务实际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16.甲方将按照国家法律及有关政策的精神与乙方共同妥善处理本协议所述资产转让过程中的任何未尽事宜。
第十条?乙方承诺、声明及保证
乙方在此向甲方声明、承诺及保证如下:
1.乙方是依据中国法律成立并合法存续的外商独资企业。
2.乙方有充分的权利进行本协议所述的资产转让,除需获得其董事会对该资产转让的正式批准外,乙方已经获得签署和履行本协议的其他一切合法授权。
3.乙方将按照国家法律及有关政策的精神与甲方共同妥善处理本协议所述产权转让过程中的任何未尽事宜。
4.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
第十一条?保密
除中国有关法律、法规或有关公司章程的明文规定或要求外,未经他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在本协议所述交易完成前或完成后,不得将本协议的有关内容向本次交易参与各方之外的任何第三人透露。
第十二条?本协议未尽事宜
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签署后,就本协议未尽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有关企业的_____使用、劳务合作事宜,进行进一步的协商,并在交割日前达成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的任何声明、保证和承诺,或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全面和足额的赔偿。
2.在交割日后,当发生针对甲方或乙方,但起因于交割日前有关企业或其附属企业的经营活动,而在交割日前未曾预料到或未向乙方披露的债务纠纷或权利争议时,甲方同意采取措施予以解决,使转让资产或乙方免受损失。若该等纠纷或争议对转让资产或乙方造成任何损失,则甲方同意作出赔偿。
第十四条?生效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及加盖双方公章即生效。
第十五条?争议的解决
1.凡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协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根据中国有关法律,如果本协议任何条款由法庭裁决为无效,不影响本协议其它条款的持续有效和执行。
第十六条?适用法律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执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管辖。
第十七条?协议权利
未经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其依本协议所享有的权利及应承担的义务。各方的继承者、经批准的受让人均受本协议的约束。
第十八条?税项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应缴纳的任何税款或费用,均应根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
第十九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本协议各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本协议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或其它天灾、战争、_____、_____或任何其它类似事件。
2.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遭受该事件的一方应立即用可能的最快捷的方式通知对方,并在十五天内提供证明文件说明有关事件的细节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延迟履行本协议的原因,然后由各方协商是否延期履行本协议或终止本协议。
第二十条?附件
本协议所有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文本
本协议以中文书就。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___份。每份正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其他
1.任何一方向另一方发出与本协议有关的通知,应采用书面形式,并以专人送递、传真、电传或邮寄方式发出;通知如以专人送递,以送抵另一方法定地址时为送达;如以传真或电传方式发送,发件人在收到回答代码后视为送达;如以邮寄方式送达,以寄出日后两个工作日为送达日期。
2.本协议的任何修改需经双方同意,并须签署书面文件。本协议的修改应在双方签字之后报送相关审批机关批准或备案(如需要者)。
3.任何一方未能或延迟行使其根据本合同享有的权利、权力或_____不应视为对该等权利、权力或_____的放弃,且对该等权利、权力或_____的部分行使不应妨碍未来对此等权利、权力或_____的行使。
4.本协议赋予甲方及乙方的约定权利、权力或补救措施,并不拟排除任何其他权利、权力或补救措施,而应是累加性的,并应补充现时或日后法律、法规、合同规定或其他规定赋予的其他各项权利、权力及补救措施。
5.甲、乙双方彼此承诺,如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在本协议下的责任,但其享有在任何时候于任何法律管辖区的任何诉讼、或任何法律管辖区对其进行查封或执行关于其在本协议规定下的责任之判决的豁免权;甲、乙双方彼此并在不可撤销地放弃这种豁免权(如有者)。
6.甲、乙双方同意,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则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7.如甲方在第九条所作出的声明和保证与事实不符或其保证未能得到履行,则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甲方赔偿由此而造成的损失。
8.甲、乙双方将支付彼此就有关本协议的各自的费用。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附件
一、资产评估报告(略)
二、有关物业资料(略)
三、_________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对_________资产评估公司就转让固定资产部分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确认批文及对资产转让行为出具的批文(略)
五、《_____使用许可合同》(略)
六、《劳务安排协议》(略)
资产转让协议 篇4
甲方:
乙方:
以上各方共同投资人(以下简称“共同投资人”)经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甲乙双方合作投资有限公司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共同投人的投资额和投资方式
甲、乙双方同意,以双方注册成立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项目投资主体。
1.总投资额为人民币壹仟贰佰万元整,各方出资分别:甲方出资玖佰陆拾万元整,占总额的80%,以货币方式出资;乙方出资贰佰肆拾万元整,占总额的20%,以经济技术开发区乙方占用土地使用权(面积平方米)作价入股方式出资。
2.在协议签订起5日内开始办理土地使用权变更手续,将土地使用权变更至公司名义下,涉及土地使用权变更费税由乙方承担。逾期视为乙方违约。
第二条利润分享和亏损分担
共同投资人按其股份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资的利润,分担共同投资的亏损。
共同投资人各自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共同投资承担责任,共同投资人以其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共同投资人按约定股份比例享有股权。
第三条事务执行
1.共同投资人委托甲方代表共同投资人执行共同投资的日常事务,包括但不限于:
⑴在公司发起设立阶段,行使及履历公司的`权利和义务;
⑵在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为公司股东的权利、履行相应义务;⑶惧共同投资所产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协议有关规定处置;
2.甲方招待共同投资事务所产生的收益共同投资人,所产生的亏损或者民事责任,由共同投资人承担。
第四条投资的转让
1.共同投资人向共同投资人以外的人转让其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股份时,须经全部共同投资人同意;
2.共同投资人之间转让在共同投资中的全部或部分股份时,应当通知其他共同出资人;
3.共同投资人依法转让其股份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共同投资人有优先受让的权利。
第五条违约责任
为保证本协议的实际履行,甲、乙方自愿提供对方投资人提供保证担保。一方违约并造成守约方损失的情况下,除承担损失外,违约方向守约方承担按总投资额20%违约责任,保证方承担边带责任,守约方随时享有解除合同权利。
第六条其他
1.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共同投资人协商一致后,另行签订补充协议。
2.本协议经全体共同投资人签字盖章后即生效。本协议一式五份,
共同投资人各执二份,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备档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
鉴证单位:
日签订地点:
资产转让协议 篇5
本协议由下列双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称“中国”)_________订立:
转让方:_________(以下称“甲方”),其法定地址为: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以下称“乙方”),其法定地址为:_________。
鉴于:
1.甲方系依据中国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合法持有_________(定义见下文)的全部资产;
2.乙方系依据中国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合法从事其目前正在从事的业务;
3.乙方有意向甲方购买_________的全部资产,甲方亦有意向乙方转让上述资产;
4._________国有资产管理局已经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出具批复,同意甲方将_________的资产转让予乙方,该批复列载于本协议附件二;
5._________国有资产管理局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作出批复,对于_________的资产评估报告(定义见下文)予以确认,该批复列载于本协议附件二;
6._________广播电视局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作出批复,批准甲方将_________的资产向乙方转让,该批复列载于本协议附件二;
7.甲方、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共同进行协作和配合,促使甲乙双方之间资产转让的顺利完成。
就_________的资产转让事宜,甲方和乙方在此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定义
1._________:_________,其资产详情列载于本协议附件之资产评估报告。
2.转让资产:即_________。依据本协议规定的条件,甲方应将转让资产向乙方转让。
3.转让生效日:本协议第五条所述之转让生效条件完全达成的日期,或,若截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上述生效条件仍未能完全达成,甲乙双方书面同意的另一日期。
4.评估基准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5.资产评估报告:列载于本协议附件一的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转让资产的估值报告,由_____编写,并经_________国有资产管理局确认。
6.相关期间:自评估基准日(含评估基准日)至转让生效日(不含转让生效日)之间的期间。
第二条资产转让
1.根据本协议的约定,甲方同意在本协议所规定的转让生效日依据本协议规定的条件将转让资产转让予乙方。
2.乙方同意根据本协议的约定自甲方受让转让资产。
3.自本协议所规定的转让生效日起,乙方即成为转让资产的合法所有者,享有并承担与转让资产有关的一切权利和义务,甲方则不再享有与转让资产有关的任何权利及利益,也不承担与转让资产有关的任何义务和责任,但本协议另有规定者除外。甲方将确保在转让生效日后的_________日内完成有关的合同(包括本协议附件四及附件五所列的各项合同、保单)变更、房屋、车辆权属证明的变更及其他必要的法律手续。
4.自转让生效日起,乙方及其授权人士将完全有权接管转让资产,并使用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依法进行其他处置。
第三条转让资产
甲乙双方同意,在评估基准日,本协议所述的并将于转让生效日向乙方转让的全部资产列载于本协议附件一的资产评估报告。甲乙双方确认,在转让生效日,甲方将上述全部资产向乙方转让,包括但不限于:
1.设备动产列载于资产评估报告内的所有用于生产的设备动产,包括但不限于:工具、设备、办公室的陈设及有关装置、计算机、电话、传真机和复印机,以及其它的办公室设备和运输工具。
2.不动产列载于资产评估报告内的机房、播送台站及其他设施。
3.文件和资料与转让资产有关的或附属于转让资产的全部业务记录、财务及会计记录、营运记录、统计资料、说明书、维护手册、培训手册等文件和资料,无论是以文字形式或以电脑软件、硬件形式或其他形式予以记录的。
4.合同权益与转让资产有关的由甲方在转让生效之日前所签订并存在的任何合同、协议、契约及其修正、修改或补充,包括但不限于列载本协议附件四的有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设备购买、租赁、定做、运输及建筑安装的主要合同、列载于本协议附件五的保险单以及其它的所有合同、协议、契约、承诺函、保证函、信用证、提单、货单、各种票据及其他任何有关的法律文件。
第四条转让价格、支付的时间及方式
1.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根据资产评估报告所反映的评估结果以及_________对该评估结果的确认,本协议所述的转让资产的转让价格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2.乙方应当在根据本协议第五条的规定的转让生效日后的十个工作日之内,将本协议前款规定的转让价格总数支付给甲方。
第五条生效条件
1.本协议所述转让资产的转让在下述条件获得完全满足时生效:_________。
2.除非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另一日期作为转让生效日或解除本协议,上述条件完全达成的日期即为转让生效日。
第六条甲方的声明、保证及承诺
甲方在此向乙方声明、保证及承诺如下:
1.甲方是根据中国法律正式设立和合法存续的企业,并具有一切必要的权利、权力及能力订立及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和责任;而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对甲方具有合法、有效的约束力。甲方与乙方签订本协议并不会构成甲方违反任何其他合同、其本身的公司章程及成立文件以及任何所适用的中国法律法规。
2.甲方对转让资产具有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权及控制权,有权签署本协议并转让转让资产或其任何部分,而该等资产或与该等资产相关的任何权益,不受任何优先权或其他第三者权利的限制。乙方于本协议所达成的资产转让完成后将享有作为转让资产的所有者应依法享有的一切权利并可依法转让、处分该等产权,并不会受到任何扣押、抵押和负担其他第三者权利的限制。
3.在本协议签署日及转让生效日,没有正在进行的、以甲方为一方的或以转让资产的任何部分为标的的,如作出对甲方不利的判决或裁定即可能单独或综合一起对转让资产状况或业务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理程序。
4.与转让资产有关的、影响转让资产的合法性或甲方对其所有权的合法性的所有文件、许可、批准、同意、授权,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附件三所列者,甲方均已取得,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5.转让资产中一切按照中国法律和行业惯例应该保险的财产,在本协议签署日均已由甲方投保,且该等列载于本协议附件五的保单在本协议签署日直至转让生效日仍然有效。甲方保证在转让生效日前不采取任何行为,亦不忽略任何行为,使上述保单成为无效或可能成为无效。
6.截至转让生效日,甲方并无任何正在生效的非正常商业条件的生产、经营合同或安排并因此对转让资产的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7.甲方在转让生效日之前对转让资产所占用土地的使用是合法的,并不需要补交任何税费,且并不存在任何未正式向乙方披露的因甲方在转让生效日前对土地的使用而需要乙方承担或履行的义务或责任。
8.甲方没有关于有关转让资产的、一旦披露便会影响到签订本协议或本协议任何条款的原意被改变的事实未向乙方披露。
9.于转让生效日,转让资产中的房屋、机器、工具及其他设备均处于良好的运作及操作状态,并经定期及适当保养及维修。
10.甲方的高级管理人员或相关的知情人士对有关转让生效日前的与转让资产有关的商业或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对外透露或基于商业的目的使用上述秘密。
11.在转让生效日后,甲方本身不会(而甲方亦将促使其所有附属公司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本身经营、或透过合营或持有其他公司或企业的股份或其他权益)参与任何对有关企业的业务实际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12.在相关期间按照以往的正常方式对转让资产进行使用及保养及经营管理。
13.即使在转让生效日后,上述声明、保证及承诺将继续有效。
第七条乙方的承诺、声明及保证
乙方在此向甲方声明、承诺及保证如下:
1.乙方是依据中国法律成立并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其合法拥有其正在拥有的资产,并合法经营其正在经营的业务。
2.乙方有充分的权利进行本协议所述的资产转让,并已经获得签署和履行本协议的一切合法授权。
3.乙方将按照国家法律及有关政策的精神与甲方共同妥善处理本协议所述产权转让过程中的任何未尽事宜。
4.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
第八条保密
除中国有关法律、法规或有关公司章程、应予适用的香港有关法律法规或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证券上市规则有明文规定或要求外,未经他方同意,任何一方在本协议所述交易完成前,不得将本协议的有关内容向本次交易参与各方之外的任何第三人透露。
第九条本协议未尽事宜
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签署后,就本协议未尽事宜将进行进一步的协商,并在转让生效日前达成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十条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的任何声明、保证和承诺,或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全面和足额的赔偿。而守约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执行或终止本协议。
2.在本协议签署后,当发生针对转让资产或乙方,但起因于本协议签署日前甲方占有、使用转让资产的行为,而在本协议签署日前未曾预料到或未向乙方披露的债务纠纷或权利争议时,甲方同意采取措施予以解决,使转让资产或乙方免受损失。若该等纠纷或争议对转让资产或乙方造成任何损失,则甲方同意作出赔偿。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1.凡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协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根据中国有关法律,如果本协议任何条款被法院裁判为无效,不影响本协议其它条款的持续有效和执行。
第十二条适用法律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执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国有关法律的管辖。
第十三条协议权利
未经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其依本协议所享有的权利。各方的继承者、经批准的受让人均受本协议的约束。但是,甲乙双方在此互相同意对方指定其各自的有关的附属企业负责本协议的具体履行。甲乙各方在本协议中的所享有的全部权利及承担的全部义务,同时视为由其各自指定的附属企业所享有及承担。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本协议各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本协议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或其它天灾、战争、骚乱、罢工或任何其它类似事件。
2.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遭受该事件的一方应立即用可能的最快捷的方式通知对方,并在十五天内提供证明文件说明有关事件的细节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延迟履行本协议的原因,然后由各方协商是否延期履行本协议或终止本协议。
第十五条附件
本协议所有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文本
本协议以中文书就。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___份。每份正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转让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受让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附件
一、资产评估报告(略)
二、关于资产转让的政府批复(略)
三、证明转让资产合法性的文件(政府批复等)(略)
资产转让协议 篇6
甲方: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
丁方: 法定代表人:
营业执照号码: 鉴于:
1.甲方所收购、管理和处置的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在性质上存在着部分或全部不能回收的风险。
2.甲方根据资产的特点,依据现行法律法规,拟就其收购的资产以转让方式进行处置。
3.乙方在充分理解受让资产风险的基础上,愿意按现状整体受让甲方收购的上述资产。
4.甲方已委托丁方公开竞价转让本协议项下资产,资产已由乙方竞价成交。
为此,甲、乙、丁三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资产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定义
1.1 甲方。本协议中“甲方”具有本协议开头部分所赋予的含义。
1.2 乙方。本协议中“乙方”具有本协议开头部分所赋予的含义。
1.3 丁方。本协议中“丁方”具有本协议开头部分所赋予的含义。
1.4 不良贷款。本协议中“不良贷款”是指,甲方从银行收购并加以管理和处置的贷款。
1.5 资产。资产,作为总称是指本协议附件中所列示的原始贷款合同项下经甲方(及/或)贷款剥离银行处置和回收后的剩余债权资产(及/或)其形成或转化的相应资产(及/或)权利;单项资产则,根据上下文需要,系指任何一项本协议附件中所列示的原始贷款合同项下经甲方(及/或)贷款剥离银行处置和回收后的剩余债权资产(及/或)其形成或转化的相应资产(及/或)权利。
1.6 资产证明文件。本协议中“资产证明文件”是指,用以证明资产权利的合同、文件、信函等书面材料。
1.7 风险。本协议中“风险”是指,资产因法律政策、资产本身以及资产证明文件等方面原因导致的不能全部或部分实现的可能性,以及乙方因受让该资产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和预期利益无法实现的可能性。
1.8 从权利。本协议中“从权利”是指,与资产有关的担保权等附属权利。
1.9 转让基准日。本协议中“转让基准日”是指,甲方计算拟转让的资产金额的截止日,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二条 风险提示
2.1 乙方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乙方受让资产后,对该资产按原借款合同在转让基准日以后产生的利息、罚息的请求权,由于法律政策导向的不确定性,乙方可能无法继续享有。
2.2 乙方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乙方受让资产后,由于法律政策导向的不确定性,乙方可能无法享有甲方对其转让的资产所享有的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的各项优惠条件和特殊保护,包括但不限于税收和
诉讼方面的优惠和特殊保护。
2.3 乙方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其受让的资产及其从权利,可能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重大缺陷,以至于乙方预期利益无法最终实现。
乙方受让的资产及其从权利可能存在的瑕疵或重大缺陷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
(1)资产债务人已经破产或下落不明;
(2)资产已过诉讼时效,同时缺少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的任何证明;
(3)资产的担保协议本身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或被撤销,担保人没有过错或仅承担一部分过错责任;
(4)资产的保证协议约定主债权不可转让或只对特定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的;
(5)资产的保证在保证协议约定或法律规定的保证期间内因没有向债务人或保证人主张权利,而造成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或免责;
(6)资产的保证已过诉讼时效,同时缺少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的任何证明;
(7)资产的保证人已经破产或下落不明的;
(8)资产的担保物权在资产诉讼时效完成的两年内未予行使的;
(9)资产的担保物权因担保物灭失而消灭,且没有代位物或其他物上代位权可行使的;
(10)资产的抵押协议应办理抵押登记而未办理,抵押协议实际未生效;或因动产抵押协议未办理登记而抵押物已为第三人善意取得;
(11)资产嗣后因违章或其他原因被有关部门拆除;
(12)资产嗣后被有关部门拆迁;
(13)资产不能办理有效权属证明或证书、凭证或过户手续;
(14)资产的权利证明文件嗣后被有权机关或部门撤销或变更;
(15)资产存在质量问题或安全隐患有可能对乙方、或第三人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
(16)乙方将承担本协议签署前已存在的甲乙丁三方已知或未知的涉及资产的有关(包括但不限于)司法文书、合同、法律、政策、文件等所确定的义务和责任;
(17)资产存在权利不完整、第三人拥有部分权利(及/或)第三人对资产已经、正在或将要实施侵权行为之可能(包括但不限于被第三人占用、侵权等情形);
(18)资产存有欠付政府、司法机关或其他第三人某种费用之可能;
(19)资产嗣后有被政府征用之可能;
(20)资产有因各种原因引起的已毁损、灭失之可能;
(21)资产及其从权利的其他瑕疵或重大缺陷。
2.4 乙方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其受让的资产,可能因存在计算误差,或甲方在债务人处存有部分未予抵销的资产,从而导致乙方实际接收的资产的金额与本协议3.6条表述的转让金额以及本协议附件一中所列各资产金额不完全一致。
2.5 乙方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上述风险,自愿承担由上述风险造成的一切损失或预期利益的不获得,并与甲方、丁方签署本协议。
2.6 乙方已被告知并同意对其受让的资产中涉及贷款剥离银行投资或自办实体的项目放弃对贷款剥离银行(及/或)其投资或自办实体的追溯权。
2.7 乙方已被告知并同意对其受让的资产中涉及中国各级政府担保的项目不得向外国投资者转让,并应要求其后续受让人不向外国投资者转让该类项目。
2.8 乙方已被告知并同意对其受让的资产中包含的以下三类债权(及/或)该等债权形成或转化的资产(及/或)权利放弃追索权,并不得提出任何异议(包括但不限于以显失公平或有重大误解、资产未完成有效交付、不能正常行使资产权利等为由,主张竞价或转让无效,要求撤销、变更或解除竞价或转让、要求减少支付成交款等):
(1)债务人或担保人为国家机关的不良债权中对国家机关的债权(及/或)其他权利;
(2)经国务院批准列入全国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计划的国有企业债权;
(3)国防、军工等涉及国家案例和敏感信息的债权以及其他限制转让的债权。
2.9 对于最初由贷款剥离银行签署,后随资产由甲方承继的,或由甲方签署的,为保全或处置特定资产而达成的诉讼代理协议和清收代理协议以及类似的协议(“第三方协议”),乙方同意,一经本协议生效,其将继承甲方自转让基准日起在该等“第三方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并受该等“第三方协议”条款的约束。
2.10 乙方已仔细阅读并完全理解本协议及其附件揭示的风险,并愿意承担由所揭示风险造成的一切损失或预期利益的不获得。
第三条 转让标的
3.1 方向乙方转让的标的系本协议1.5条所表述的作为总称的资产,经过一定时期的回收和处置,其表现形式可能已不再是贷款等债权形态,部分资产表现形式可能为其它债权形态,也可能为物权形态,还可能为物上请求权或其它权利、权益形态。
3.2 为便于说明,对于转让标的,本协议及其附件、丁方在报纸或网站上所登《竞价公告》均仍可能以不良贷款债权(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罚息等)形式表述,不论其表述形式、用语及方式如何,作为本次转让标的的资产或权利种类(或性质)均依其客观状态所唯一确定。
3.3 作为转让标的的资产由甲方整体转让给乙方。
3.4 资产之数量及情状均以现状为准,乙方已通过询问甲方的有关人员、查阅有关档案资料、到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了买方尽职调查,并已获取资产现状的详细情况和具体信息,乙方对资产现状无异议。
3.5 在向乙方交付(除非本协议另有特别约定,甲方完成本协议第六条所约定的资产证明文件的交付义务即视为完成了对乙方的资产交付义务)资产前,非因甲方出于故意侵害乙方合同及其相关利
益目的而致资产现状之任何变化,乙方均认可资产现状未改变。
3.6 甲方向乙方转让对等户债务人共计笔资产,账面金额为人民币元(小写:_________元);甲方同时向乙方转让户实物资产或权利。具体详见本协议附件一。资产的实际数量以本协议附件二清单中所指有关资产证明文件能够有效证明的属于甲方的资产及/或权利为准。
乙方充分理解和认可以下对转让标的的特别说明并同意不对此提出任何异议(包括但不限于以显失公平或有重大误解、资产未完成有效交付、不能正常行使资产权利等为由,主张竞价或转让无效,要求撤销、变更或解除竞价或转让、要求减少支付成交款等):
Ⅰ .转让基准日起(含转让基准日当日)至资产实际交付之前,如果:
(1)甲方回收了实物、物上请求权、现金、股权等相关资产(及/或)权利;
(2)不论甲方是否知悉,以下四类主体为甲方利益回收相关资产(可能包括但不限于a.回收实物、物上请求权、现金、股权等相关资产(及/或)权利;b.达成有关以物、以股权等资产(及/或)权利偿债的协议;c.作出有关抵债裁定;d.依职权对债务人或相关义务人作出财产处分决定):
①甲方的代理人或其授权代表;
②贷款剥离银行(包括贷款剥离银行的代理人或其授权代表); ③相关司法机关(包括但不限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或仲裁机关;
④代甲方回收资产的其他主体。
则,上述两种情形均视为甲方的回收,所涉相关资产(及/或)权利均应归甲方所有,且并不因此影响转让价格。
Ⅱ .转让基准日之前(不含转让基准日当日),如果以下四类主体为甲方利益回收相关资产(可能包括但不限于a.回收实物、物上请求权、现金、股权等相关资产(及/或)权利;b.达成有关以物、以股权等资产(及/或)权利偿债的协议;c.作出有关抵债裁定;d.依
职权对债务人或相关义务人作出财产处分决定)且甲方尚不知悉该等事实的,视为甲方的回收,所涉相关资产(及/或)权利均应归甲方所有,且并不因此影响转让价格:
①甲方的代理人或其授权代表;
②贷款剥离银行(包括贷款剥离银行的代理人或其授权代表); ③相关司法机关(包括但不限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或仲裁机关;
④代甲方回收资产的其他主体。
3.7 前款资产账面金额包括资产原协议本金、截至转让基准日按原协议产生的利息、罚息以及为实现资产发生的应由债务人承担的费用等。
3.8 前款资产账面金额是以本协议附件二所列资产证明文件并仅仅是以其为依据计算的。
3.9 乙方允许实际接收的资产金额与本协议3.6条确定的转让金额以及本协议附件一所列各资产金额存在如2.4条披露的可以理解的不一致。
第四条 转让价格
4.1 甲方将3.6条转让标的整体作价人民币元(小写:
_________元)转让给乙方。
4.2 基于甲乙丁三方对转让标的的风险特征已有充分的理解,三方约定,不得以转让价格“显失公平”或“重大误解”为由,要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变更或撤销本协议。
第五条 价款支付
5.1 在资产竞价成交之日起日内,乙方应将4.1条所载价款一次性全数汇到甲方指定的如下账户:
收款人名称:_________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第六条 资产证明文件的交付、阅读和理解
6.1 甲方应于乙方履行完毕本协议第5.1条价款一次性全数支付义务之日起三十(30)日内,将资产证明文件交付乙方。
6.2 乙方应在甲方交付资产证明文件时作书面签收,并将签收凭证(即本协议附件二)交于甲方。
6.3 甲方交付的资产证明文件(以甲方档案中现有文件资料为准、为限)可能包括但不限于:
(1)《借款协议》;
(2)《担保协议》;
(3)《放款凭证》;
(4)《债权转让协议》;
(5)《催收通知书》,等等。
具体交接的资产证明文件清单详见本协议附件二。
6.4 本协议附件一《资产转让清单》中“债务人名称或实物资产名称或权利名称”一栏中债务人名称的填写系甲方按其与贷款剥离银行所签《债权转让协议》所附“转让债权清单”所列示的债务人名称填写,其与资产之对应关系及解释概以甲方内部系统及其理解为准,乙方对此予以认同并于签署本协议及其附件时已再次对资产与“债务人名称“的对应关系予以核对并认可,乙方同意不对此提出任何异议。
6.5 本协议附件一《资产转让清单》中“原贷款合同编号”一栏的填写系甲方按其与贷款剥离银行所签《债权转让协议》所附“转让债权清单”所列示的贷款合同号填写,原贷款合同自身可能并无固有合同编号亦或“原贷款合同编号”与原贷款合同自身固有之合同编号可能并不一致,其编制原理、与资产之对应关系及解释概以贷款剥离银行与甲方在双方《债权转让协议》签署时的理解为准,乙方对此予以认同并于签署本协议及其附件时已再次对资产与“原贷款合同编号”的对应关系予以核对并认可,乙方同意不对此提出任何异议。
6.6 甲方对其交付的资产证明文件的性质判断(包括但不限于对于该文件是否能起到资产证明作用的判断、该文件在法律上是否属于其在本协议附件二中所归类别的判断等)及在本协议附件二中如何
在各栏目归类放置等诸事项业经乙方认可,乙方同意不对此提出任何异议。
6.7 乙方声明,其对甲方交付的上述资产证明文件已经过充分阅读,并对以下事实已有充分认识:从甲方受让的资产是以上述资产证明文件并且仅仅是以上述资产证明文件为依据的。
6.8 除非本协议另有特别约定,甲方完成本协议第六条所约定的资产证明文件的交付义务即视为完成了对乙方的资产交付义务。
第七条 资产转让通知
7.1 如乙方提出要求且法律有此规定,甲方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应于本协议签署后协助乙方将有关债权资产转让事实通知债务人,费用由乙方承担。
7.2 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甲方在全国或者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发布债权转让公告或通知的,即视为甲方已履行了本协议第7.1所述的资产转让通知义务,乙、丁双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否认甲方已履行该义务,并不得提出减少成交款、解除协议或赔偿损失等类似要求。
第八条 资产与风险转移时间
8.1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作为转让标的的资产上甲方实际享有的全部权利由乙方享有。
8.2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作为转让标的的资产上的风险也同时转移给乙方。
第九条 与资产有关的从权利的转移
9.1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与转让标的有关的从权利也同时由甲方转移至乙方。法律法规规定需要且甲方认为根据资产性质和现状能够办理有关手续的,应办理有关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资产担保权的转移
10.1 资产保证合同权利的转移
(1)对资产的保证担保,如乙方提出要求且法律有此规定,甲方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应于本协议签署后协助乙方通知保证人担保权转让。
(2)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甲方在全国或者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发布债权转让公告或通知的,即视为甲方已履行了本协议第10.1第(1)项所述的资产保证合同权利转让通知义务,乙、丁双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否认甲方已履行该义务,并不得提出减少成交款、解除协议或赔偿损失等类似要求。
(3)如资产的保证合同约定主债权不可转让或只对特定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的,甲方可与保证人协商,如保证人同意,可另行签订资产的保证合同。
10.2 资产抵押合同权利的转移
(1)对资产的抵押担保,如乙方提出要求且法律有此规定,甲方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应于本协议签署后协助乙方通知抵押人担保权转让。
(2)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甲方在全国或者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发布债权转让公告或通知的,即视为甲方已履行了本协议第10.2第(1)项所述的资产抵押合同权利转让通知义务,乙、丁双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否认甲方已履行该义务,并不得提出减少成交款、解除协议或赔偿损失等类似要求。
(3)如果抵押合同权利的转移需要办理有关手续的,由乙方负责办理,甲方应给予必要协助,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10.3 资产质押合同权利的转移
(1)对资产的质押担保,如乙方提出要求且法律有此规定,甲方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应于本协议签署后协助乙方通知质押人担保权转让。
(2)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甲方在全要或者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发布债权转让公告或通知的,即视为甲方已履行了本协议第10.3第(1)项所述的资产质押合同权利转让通知义务,乙、丁双方均不
得以任何理由(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未明确认可、司法机关或仲裁机关不予认可等)否认甲方已履行该义务,并不得提出减少成交款、解除协议或赔偿损失等类似要求。
(3)如果质押合同权利的转移需要办理有关手续的,由乙方负责办理,甲方应给予必要协助,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 依法清收保证
11.1 对于受让的资产,乙方保证在受让后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清收。
第十二条 陈述与保证
12.1 甲方的陈述与保证
甲方是一家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收购银行不良贷款,管理和处置因收购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国有独资非银行金融机构。已就本协议项下的资产出让事宜取得相应权力机构的批准,授权其代表在本协议上签字,并使甲方受本协议约束。
12.2 乙方的陈述与保证
(1)乙方是一家依照中国法律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中国自然人),已就本协议项下的资产受让事宜取得乙方相应权力机构的批准,授权其代表在本协议上签字,并使乙方受本协议约束。
(2)乙方保证此次受让甲方资产不会直接或间接违反财政部下列规定:下列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不良资产: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
(3)乙方保证,其为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所提供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文件或信息,在所有方面都是真实的,不存在故意隐瞒和欺骗的情况。
12.3 丁方的陈述与保证
(1)丁方是一家依照中国法律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接受甲方的委托对本协议项下资产的转让组织竞价交易,见证本协议的签署,
办理成交价款的交割,已就本协议项下资产的转让组织竞价交易事宜取得丁方相应权力机构的批准,授权其代表在本协议上签字,并使丁方受本协议约束。
(2)丁方保证,其为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所提供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文件或信息,在所有方面都是真实的,不存在故意隐瞒和欺骗的情况。
第十三条 税费负担
13.1 涉及本次资产转让及后续付款、交割、过户(如有)(包括间接过户时的所有环节)及其他履行事宜发生的所有费和税由乙方承担。
第十四条 保密
14.1 基于本次资产转让所获得的对方的任何秘密,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但根据法律法规应当进行披露的除外。
前述“第三方”包括本协议任何一方的客户、法人实体、个人或公众。
14.2 三方一致同意,上述保密义务同样适用于三方为履行本协议而各自委托的专业机构和人员。
第十五条 不可抗力
15.1 三方同意,虽然不可抗力为法定的免责事由,但如果三方中任何一方违约,或者三方都违约,违约方均应放弃以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为由要求其他各方(或/和)法院(含仲裁机构)免除自身违约责任的权利。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
16.1 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并给乙方、丁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乙方、丁方的实际损失,但是赔偿额最高不超过甲方因本协议实际获得的转
让价款的百分之零点五(0.5%)。
16.2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付款义务,每逾期一日,即按应付而实际未付的价款的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的,应继续予以补偿,直至补足为止。
(2)乙方逾期付款超过十五日,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其不按本协议约定付款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3)乙方于本协议第十二条12.2款第(2)项所作的有关陈述和承诺如果存在不真实、故意隐瞒或者欺骗等情况,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协议,乙方并应赔偿甲方不低于本次转让价款的损失。
(4)鉴于甲方和丁方已经向乙方充分披露和说明了资产的指向及风险、瑕疵和缺陷,乙方理应充分注意并合理报价,乙方如嗣后以一定理由(包括但不限于显失公平或有重大误解、资产地址有误、资产未完成有效交付、不能正常行使资产权利等)为由,主张竞价无效、撤销、变更或解除竞价、要求减少支付成交款并获司法机关认可,乙方应立即无条件、不可撤销地补偿甲方不少于成交价款及相应利息的损失。
(5)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其他义务,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
(6)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及/或)乙方在向有关司法机关、仲裁机关或相关债务人、担保人及其他责任人发出的资产及/或权利转让通知(或类似称谓)中,或者在媒体上发布的该类转让公告中,无论其内容如何表述,对于甲乙双方而言,该类通知或公告的表述及因其所致的有关问题(包括但不限于资产(及/或)权利归属、还款义务向谁履行、责任向谁承担等)与本协议冲突或矛盾的,以本协议为准。如果乙方取得了按本协议不应归其取得的任何权利、权益、财产、资产等,应该立即将其移交甲方。如果因为乙方的作为或不作为,导致按本协议应归甲方取得的任何权利、权益、财产、资产等减少或消失的,乙方应立即无条件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16.3 丁方的违约责任:
丁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
第十七条 适用法律
17.1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终止、解释、执行以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国法律。
第十八条 争议的解决
18.1 三方因履行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所有纠纷应首先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如果在一方书面通知另两方该争议的存在(要求开始协商)后三十(30)日内,三方仍无法通过协商达成一致,任何一方均可采取第_____种争议解决方法解决争议。
一、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向 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九条 完整协议
19.1 完整协议
(1)本协议为三方就本协议主题事项达成的完整的和唯一的协议,取代之前三方就本协议主题事项所有口头或书面的协议、谅解和来往通信中的相关内容。
(2)根据本协议规定形成、作出、签署、附加的一切协议、文件、授权、报告、清单、认可、承诺和放弃都构成对本协议的附加,并与本协议形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条 变更、修改或补充
20.1 本协议如有变更、修改或补充,三方需协商一致并签订变更、修改或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补充,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 通知和送达
21.1 任何与本协议有关由协议各方发出的通知或其他通讯往
来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送达至下述地址或书面通知的其他地址: 第二十二条 本协议的附件
22.1 本协议包括以下附件:
附件一 《资产转让清单》
附件二 《资产证明文件清单》
第二十三条 本协议的生效及份数
23.1 本协议经三方签字(和/或)盖章后生效。
23.2 本协议一式六份,三方各执二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名称): 乙方(名称):
甲方(签字或盖章): 乙方(签字或盖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丁方(名称):
丁方(签字或盖章):
丁方法定代表人:
合同签署日期: 年 月 日
合同签订地点:
资产转让协议 篇7
出让方: ,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 ,身份证号: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资金周转困难,无力继续经营现有的 ,现决定将该厂全部资产转让给乙方。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经双方协商一致,自愿订立本合同。
一、转让资产范围:
二、转让价格: 元。
三、价款支付期限及方式:乙方应在 年 月 日前将转让价款 元以现金形式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四、乙方将转让价款交付给甲方后,自交付当日起,该厂上述所列财产的所有权及风险转移给乙方。
五、甲方在经营期间的债权、债务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六、财产转移后,乙方若继续经营该厂,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及风险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乙方经营该厂所得收益归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参与收益的分配。
七、乙方是否继续聘用甲方在该厂工作由乙方自主决定,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的经营活动。
八、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九、若一方违约,须支付给对方违约金 元。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寿光市人民法院诉讼解决。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电话: 电话:
住址: 住址: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资产转让协议 篇8
本协议由下列双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称“中国”)_________订立:
转让方:_________(以下称“甲方”),其法定地址为: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以下称“乙方”),其法定地址为:_________。
鉴于:
1.甲方系依据中国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合法持有_________(定义见下文)的全部资产;
2.乙方系依据中国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合法从事其目前正在从事的业务;
4._________国有资产管理局已经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出具批复,同意甲方将_________的资产转让予乙方,该批复列载于本协议附件二;
5._________国有资产管理局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作出批复,对于_________的资产评估报告(定义见下文)予以确认,该批复列载于本协议附件二;
6._________广播电视局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作出批复,批准甲方将_________的资产向乙方转让,该批复列载于本协议附件二;
7.甲方、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共同进行协作和配合,促使甲乙双方之间资产转让的顺利完成。
就_________的资产转让事宜,甲方和乙方在此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定义
1._________:_________,其资产详情列载于本协议附件之资产评估报告。
2.转让资产:即_________。依据本协议规定的条件,甲方应将转让资产向乙方转让。
4.评估基准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5.资产评估报告:列载于本协议附件一的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转让资产的估值报告,由_____编写,并经_________国有资产管理局确认。
6.相关期间:自评估基准日(含评估基准日)至转让生效日(不含转让生效日)之间的期间。
第二条 资产转让
1.根据本协议的约定,甲方同意在本协议所规定的转让生效日依据本协议规定的条件将转让资产转让予乙方。
2.乙方同意根据本协议的约定自甲方受让转让资产。
3.自本协议所规定的转让生效日起,乙方即成为转让资产的合法所有者,享有并承担与转让资产有关的一切权利和义务,甲方则不再享有与转让资产有关的任何权利及利益,也不承担与转让资产有关的任何义务和责任,但本协议另有规定者除外。甲方将确保在转让生效日后的_________日内完成有关的合同(包括本协议附件四及附件五所列的各项合同、保单)变更、房屋、_____权属证明的变更及其他必要的法律手续。
4.自转让生效日起,乙方及其授权人士将完全有权接管转让资产,并使用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依法进行其他处置。
第三条 转让资产
1.设备动产列载于资产评估报告内的所有用于生产的设备动产,包括但不限于:工具、设备、办公室的陈设及有关装置、计算机、电话、传真机和复印机,以及其它的办公室设备和运输工具。
2.不动产列载于资产评估报告内的机房、播送台站及其他设施。
3.文件和资料与转让资产有关的或附属于转让资产的全部业务记录、财务及会计记录、营运记录、统计资料、说明书、维护手册、培训手册等文件和资料,无论是以文字形式或以电脑软件、硬件形式或其他形式予以记录的。
4.合同权益与转让资产有关的由甲方在转让生效之日前所签订并存在的任何合同、协议、契约及其修正、修改或补充,包括但不限于列载本协议附件四的有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设备购买、租赁、定做、运输及建筑安装的主要合同、列载于本协议附件五的_____单以及其它的所有合同、协议、契约、承诺函、保证函、信用证、提单、货单、各种票据及其他任何有关的法律文件。
第四条 转让价格、支付的时间及方式
1.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根据资产评估报告所反映的评估结果以及_________对该评估结果的确认,本协议所述的转让资产的转让价格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 元整。
2.乙方应当在根据本协议第五条的规定的转让生效日后的十个工作日之内,将本协议前款规定的转让价格总数支付给甲方。
第五条 生效条件
1.本协议所述转让资产的转让在下述条件获得完全满足时生效:_________。
第六条 甲方的声明、保证及承诺
甲方在此向乙方声明、保证及承诺如下:
1.甲方是根据中国法律正式设立和合法存续的企业,并具有一切必要的权利、权力及能力订立及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和责任;而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对甲方具有合法、有效的约束力。甲方与乙方签订本协议并不会构成甲方违反任何其他合同、其本身的公司章程及成立文件以及任何所适用的中国法律法规。
2.甲方对转让资产具有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权及控制权,有权签署本协议并转让转让资产或其任何部分,而该等资产或与该等资产相关的任何权益,不受任何优先权或其他第三者权利的限制。乙方于本协议所达成的资产转让完成后将享有作为转让资产的所有者应依法享有的一切权利并可依法转让、处分该等产权,并不会受到任何扣押、抵押和负担其他第三者权利的限制。
3.在本协议签署日及转让生效日,没有正在进行的、以甲方为一方的或以转让资产的任何部分为标的的,如作出对甲方不利的判决或裁定即可能单独或综合一起对转让资产状况或业务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诉讼、_____或行政处理程序。
4.与转让资产有关的、影响转让资产的合法性或甲方对其所有权的合法性的所有文件、许可、批准、同意、授权,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附件三所列者,甲方均已取得,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6.截至转让生效日,甲方并无任何正在生效的.非正常商业条件的生产、经营合同或安排并因此对转让资产的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7.甲方在转让生效日之前对转让资产所占用土地的使用是合法的,并不需要补交任何税费,且并不存在任何未正式向乙方披露的因甲方在转让生效日前对土地的使用而需要乙方承担或履行的义务或责任。
8.甲方没有关于有关转让资产的、一旦披露便会影响到签订本协议或本协议任何条款的原意被改变的事实未向乙方披露。
9.于转让生效日,转让资产中的房屋、机器、工具及其他设备均处于良好的运作及操作状态,并经定期及适当保养及维修。
11.在转让生效日后,甲方本身不会(而甲方亦将促使其所有附属公司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本身经营、或透过合营或持有其他公司或企业的股份或其他权益)参与任何对有关企业的业务实际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12.在相关期间按照以往的正常方式对转让资产进行使用及保养及经营管理。
第七条 乙方的承诺、声明及保证
乙方在此向甲方声明、承诺及保证如下:
1.乙方是依据中国法律成立并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其合法拥有其正在拥有的资产,并合法经营其正在经营的业务。
2.乙方有充分的权利进行本协议所述的资产转让,并已经获得签署和履行本协议的一切合法授权。
3.乙方将按照国家法律及有关政策的精神与甲方共同妥善处理本协议所述产权转让过程中的任何未尽事宜。
4.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
第八条 保密
除中国有关法律、法规或有关公司章程、应予适用的_____有关法律法规或_____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证券上市规则有明文规定或要求外,未经他方同意,任何一方在本协议所述交易完成前,不得将本协议的有关内容向本次交易参与各方之外的任何第三人透露。
第九条 本协议未尽事宜
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签署后,就本协议未尽事宜将进行进一步的协商,并在转让生效日前达成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的任何声明、保证和承诺,或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全面和足额的赔偿。而守约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执行或终止本协议。
2.在本协议签署后,当发生针对转让资产或乙方,但起因于本协议签署日前甲方占有、使用转让资产的行为,而在本协议签署日前未曾预料到或未向乙方披露的债务纠纷或权利争议时,甲方同意采取措施予以解决,使转让资产或乙方免受损失。若该等纠纷或争议对转让资产或乙方造成任何损失,则甲方同意作出赔偿。
第十一条 争议的解决
1.凡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协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根据中国有关法律,如果本协议任何条款被法院裁判为无效,不影响本协议其它条款的持续有效和执行。
第十二条 适用法律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执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国有关法律的管辖。
第十三条 协议权利
未经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其依本协议所享有的权利。各方的继承者、经批准的受让人均受本协议的约束。但是,甲乙双方在此互相同意对方指定其各自的有关的附属企业负责本协议的具体履行。甲乙各方在本协议中的所享有的全部权利及承担的全部义务,同时视为由其各自指定的附属企业所享有及承担。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本协议各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本协议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或其它天灾、战争、_____、_____或任何其它类似事件。
2.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遭受该事件的一方应立即用可能的最快捷的方式通知对方,并在十五天内提供证明文件说明有关事件的细节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延迟履行本协议的原因,然后由各方协商是否延期履行本协议或终止本协议。
第十五条 附件
本协议所有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 文本
本协议以中文书就。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___份。每份正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转让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受让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资产转让协议 篇9
甲方(转让方):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让方):_____________
经甲方与乙方充分协商,本着公平、合理、公证的原则,甲方将所属位于庄河市吴炉镇小房身村产权明细的房屋、土地、地上附着物及附属设施等资产转让给乙方。具体转让协议如下:
一、房屋
甲方将下列房屋转让给乙方:
1、位于庄河市吴炉镇小房身村1#1—3层,产权证号庄单字第275号,建筑面积:2103㎡办公楼;
2、位于庄河市吴炉镇小房身村2#1—3层,产权证号庄单字第277号,建筑面积:㎡办公楼;
3、位于庄河市吴炉镇小房身村3#1—2层,产权证号庄单字第278号,建筑面积:4630㎡生产车间;
4、位于庄河市吴炉镇小房身村4#1—2层,产权证号庄单字第279号,建筑面积:1373㎡仓库;
5、位于庄河市吴炉镇小房身村5#1—2层,产权证号庄单字第276号,建筑面积:899㎡宿舍;
五幢楼房屋面积共计:11042㎡。
二、土地及四周围墙
1、甲方将位于庄河市吴炉镇小房身村的土地转让给乙方,土地使用证为庄国用(20--)第0705号工业用地,使用权面积:26700、01㎡。土地约合40亩。
2、与土地相连的四周围墙、大门随同土地一起转让给乙方。
三、附属设施
甲方将房屋、土地转让给乙方的'同时,其辖区内的地上附着物包括电力设施、供暖设施、供水设施等随同房屋、土地一并交付给乙方,其价款包含在转让总价款之内。
四、转让期限及价款
1、转让总价款为贰仟万元。
2、甲、乙双方在本协议签字之日生效时,甲方将房屋、土地等产权证及所需办理过户的全部手续交给乙方,同时,乙方一次性付给甲方贰仟万元。
五、责任保证
1、甲方必须在两个月内协助乙方办理房屋、土地等设施过户手续,办理相关的过户税费全部由甲方承担。若甲方逾期没有办理完过户,每月须向乙方按转让资金总额贰仟万元以人民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支付利息。
2、甲方保证:转让给乙方的资产保证产权明晰,没有纠纷。如发生纠纷,由此发生的一切后果全部由甲方承担法律责任,乙方概不负责。同时,甲方需退还乙方全额转让金,并按全额转让资金承担的违约金。
六、争议解决
1、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2、协商未果,由庄河市人民法院判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日
资产转让协议 篇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本协议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乙方公司整体转让事项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先决条件
1.1 下列条件一旦全部得以满足,则本协议立即生效。
①乙方自愿将公司全部资产(业务、机台设备、纸张和办公用品)等转让给甲方。
② 乙方财务帐目真实、清楚;转让前公司一切债权,债务均已合法有效剥离。
③ 甲方委任的审计机构或者财会人员针对乙方的财务状况之审计结果或者财务评价与转让声明及附件一致。
第二条 转让之标的
乙方同意将其公司全部资产(业务、机台设备、纸张和办公用品)等按照本协议的第三条款出让给甲方;甲方同意按照本协议的条款,甲方在受让上述资产后,依法享有公司100%的股权。
第三条 转让资产之价款
3.1本协议双方一致同意,公司全部资产的转让价格合计为人民币 元整。
3.2乙方并将相关资产(实物以及电脑文件)移交给甲方
第四条 转让方之义务
4.1 乙方须配合与协助甲方对公司的审计及财务评价工作。
4.2 乙方须配合与协助甲方对公司业务交接工作。
第五条 受让方之义务
5.1 甲方须依据本协议第三条之规定及时向乙方支付全部转让价款为人民币 元整。
第六条 违约责任
6.1 协议任何一方未按本协议之规定履行其义务,应按如下方
①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第七条之陈述与保证,因此给对方造成损失者,违约方向守让方支付违约金 万元。
6.2 上述规定并不影响守约者根据法律、法规或本协议其它条 款之规定。
第七条 适用法律及争议之解决
7.1 协议之订立、生效、解释、履行及争议之解决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本协议之任何内容如与法律、法规冲突,则应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7.2 任何与本协议有关或因本协议引起之争议,协议各方均应首先通过协商友好解决,30日内不能协商解决的,协议双方均有权向协议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一式三份,各方各执一份,第三份备存于甲方公司内存。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资产转让协议 篇11
本协议由以下三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签署: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法人):___________
负责人(其他组织):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自然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甲方是一家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专门收购银行不良贷款、并依法管理和处置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国有独资非银行金融机构。甲方所收购、管理和处置的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在性质上存在着部分或全部不能回收的风险。
2.甲方根据资产的特点,依据现行法律法规,拟就其收购的资产以转让方式进行处置。
3.乙方在充分理解受让资产风险的基础上,愿意按现状整体受让甲方收购的上述资产。
4.甲方已委托丁方公开竞价转让本协议项下资产,资产已由乙方竞价成交。
为此,甲、乙、丁三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资产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定义
1.1甲方。本协议中“甲方”具有本协议开头部分所赋予的含义。
1.2乙方。本协议中“乙方”具有本协议开头部分所赋予的含义。
1.3丁方。本协议中“丁方”具有本协议开头部分所赋予的含义。
1.4不良贷款。本协议中“不良贷款”是指,甲方从银行收购并加以管理和处置的贷款。
1.5资产。资产,作为总称是指本协议附件中所列示的原始贷款合同项下经甲方(及/或)贷款剥离银行处置和回收后的剩余债权资产(及/或)其形成或转化的相应资产(及/或)权利;单项资产则,根据上下文需要,系指任何一项本协议附件中所列示的原始贷款合同项下经甲方(及/或)贷款剥离银行处置和回收后的剩余债权资产(及/或)其形成或转化的相应资产(及/或)权利。
1.6资产证明文件。本协议中“资产证明文件”是指,用以证明资产权利的合同、文件、信函等书面材料。
1.7风险。本协议中“风险”是指,资产因法律政策、资产本身以及资产证明文件等方面原因导致的不能全部或部分实现的可能性,以及乙方因受让该资产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和预期利益无法实现的可能性。
1.8从权利。本协议中“从权利”是指,与资产有关的担保权等附属权利。
1.9转让基准日。本协议中“转让基准日”是指,甲方计算拟转让的资产金额的截止日,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二条风险揭示
2.1乙方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乙方受让资产后,对该资产按原借款合同在转让基准日以后产生的利息、罚息的请求权,由于法律政策导向的不确定性,乙方可能无法继续享有。
2.2乙方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乙方受让资产后,由于法律政策导向的不确定性,乙方可能无法享有甲方对其转让的资产所享有的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的各项优惠条件和特殊保护,包括但不限于税收和诉讼方面的优惠和特殊保护。
2.3乙方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其受让的资产及其从权利,可能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重大缺陷,以至于乙方预期利益无法最终实现。
乙方受让的资产及其从权利可能存在的瑕疵或重大缺陷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
(1)资产债务人已经破产或下落不明;
(2)资产已过诉讼时效,同时缺少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的任何证明;
(3)资产的担保协议本身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或被撤销,担保人没有过错或仅承担一部分过错责任;
(4)资产的保证协议约定主债权不可转让或只对特定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的;
(5)资产的保证在保证协议约定或法律规定的保证期间内因没有向债务人或保证人主张权利,而造成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或免责;
(6)资产的保证已过诉讼时效,同时缺少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的任何证明;
(7)资产的保证人已经破产或下落不明的;
(8)资产的担保物权在资产诉讼时效完成的两年内未予行使的;
(9)资产的担保物权因担保物灭失而消灭,且没有代位物或其他物上代位权可行使的;
(10)资产的抵押协议应办理抵押登记而未办理,抵押协议实际未生效;或因动产抵押协议未办理登记而抵押物已为第三人善意取得;
(11)资产嗣后因违章或其他原因被有关部门拆除;
(12)资产嗣后被有关部门拆迁;
(13)资产不能办理有效权属证明或证书、凭证或过户手续;
(14)资产的权利证明文件嗣后被有权机关或部门撤销或变更;
(15)资产存在质量问题或安全隐患有可能对乙方、或第三人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
(16)乙方将承担本协议签署前已存在的甲乙丁三方已知或未知的涉及资产的有关(包括但不限于)司法文书、合同、法律、政策、文件等所确定的义务和责任;
(17)资产存在权利不完整、第三人拥有部分权利(及/或)第三人对资产已经、正在或将要实施侵权行为之可能(包括但不限于被第三人占用、侵权等情形);
(18)资产存有欠付政府、司法机关或其他第三人某种费用之可能;
(19)资产嗣后有被政府征用之可能;
(20)资产有因各种原因引起的已毁损、灭失之可能;
(21)资产及其从权利的其他瑕疵或重大缺陷。
2.4乙方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其受让的资产,可能因存在计算误差,或甲方在债务人处存有部分未予抵销的资产,从而导致乙方实际接收的资产的金额与本协议3.6条表述的转让金额以及本协议附件一中所列各资产金额不完全一致。
2.5乙方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上述风险,自愿承担由上述风险造成的一切损失或预期利益的不获得,并与甲方、丁方签署本协议。
2.6乙方已被告知并同意对其受让的资产中涉及贷款剥离银行投资或自办实体的项目放弃对贷款剥离银行(及/或)其投资或自办实体的追溯权。
2.7乙方已被告知并同意对其受让的资产中涉及中国各级政府担保的项目不得向外国投资者转让,并应要求其后续受让人不向外国投资者转让该类项目。
2.8乙方已被告知并同意对其受让的资产中包含的以下三类债权(及/或)该等债权形成或转化的资产(及/或)权利放弃追索权,并不得提出任何异议(包括但不限于以显失公平或有重大误解、资产未完成有效交付、不能正常行使资产权利等为由,主张竞价或转让无效,要求撤销、变更或解除竞价或转让、要求减少支付成交款等):
(1)债务人或担保人为国家机关的不良债权中对国家机关的债权(及/或)其他权利;
(2)经国务院批准列入全国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计划的国有企业债权;
(3)国防、军工等涉及国家案例和敏感信息的债权以及其他限制转让的债权。
2.9对于最初由贷款剥离银行签署,后随资产由甲方承继的,或由甲方签署的,为保全或处置特定资产而达成的诉讼代理协议和清收代理协议以及类似的协议(“第三方协议”),乙方同意,一经本协议生效,其将继承甲方自转让基准日起在该等“第三方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并受该等“第三方协议”条款的约束。
2.10乙方已仔细阅读并完全理解本协议及其附件揭示的风险,并愿意承担由所揭示风险造成的一切损失或预期利益的不获得。
第三条转让标的
3.1方向乙方转让的标的系本协议1.5条所表述的作为总称的资产,经过一定时期的回收和处置,其表现形式可能已不再是贷款等债权形态,部分资产表现形式可能为其它债权形态,也可能为物权形态,还可能为物上请求权或其它权利、权益形态。
3.2为便于说明,对于转让标的,本协议及其附件、丁方在报纸或网站上所登《竞价公告》均仍可能以不良贷款债权(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罚息等)形式表述,不论其表述形式、用语及方式如何,作为本次转让标的的资产或权利种类(或性质)均依其客观状态所唯一确定。
3.3作为转让标的的资产由甲方整体转让给乙方。
3.4资产之数量及情状均以现状为准,乙方已通过询问甲方的有关人员、查阅有关档案资料、到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了买方尽职调查,并已获取资产现状的详细情况和具体信息,乙方对资产现状无异议。
3.5在向乙方交付(除非本协议另有特别约定,甲方完成本协议第六条所约定的资产证明文件的交付义务即视为完成了对乙方的资产交付义务)资产前,非因甲方出于故意侵害乙方合同及其相关利益目的而致资产现状之任何变化,乙方均认可资产现状未改变。
3.6甲方向乙方转让对等户债务人共计笔资产,账面金额为人民币元(小写:_________元);甲方同时向乙方转让户实物资产或权利。具体详见本协议附件一。资产的实际数量以本协议附件二清单中所指有关资产证明文件能够有效证明的属于甲方的资产及/或权利为准。
乙方充分理解和认可以下对转让标的的特别说明并同意不对此提出任何异议(包括但不限于以显失公平或有重大误解、资产未完成有效交付、不能正常行使资产权利等为由,主张竞价或转让无效,要求撤销、变更或解除竞价或转让、要求减少支付成交款等):
Ⅰ.转让基准日起(含转让基准日当日)至资产实际交付之前,如果:
(1)甲方回收了实物、物上请求权、现金、股权等相关资产(及/或)权利;
(2)不论甲方是否知悉,以下四类主体为甲方利益回收相关资产(可能包括但不限于a.回收实物、物上请求权、现金、股权等相关资产(及/或)权利;b.达成有关以物、以股权等资产(及/或)权利偿债的协议;c.作出有关抵债裁定;d.依职权对债务人或相关义务人作出财产处分决定):
①甲方的代理人或其授权代表;
②贷款剥离银行(包括贷款剥离银行的代理人或其授权代表);
③相关司法机关(包括但不限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或仲裁机关;
④代甲方回收资产的其他主体。
则,上述两种情形均视为甲方的回收,所涉相关资产(及/或)权利均应归甲方所有,且并不因此影响转让价格。
Ⅱ.转让基准日之前(不含转让基准日当日),如果以下四类主体为甲方利益回收相关资产(可能包括但不限于a.回收实物、物上请求权、现金、股权等相关资产(及/或)权利;b.达成有关以物、以股权等资产(及/或)权利偿债的协议;c.作出有关抵债裁定;d.依职权对债务人或相关义务人作出财产处分决定)且甲方尚不知悉该等事实的,视为甲方的回收,所涉相关资产(及/或)权利均应归甲方所有,且并不因此影响转让价格:
①甲方的代理人或其授权代表;
②贷款剥离银行(包括贷款剥离银行的代理人或其授权代表);
③相关司法机关(包括但不限于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或仲裁机关;
④代甲方回收资产的其他主体。
3.7前款资产账面金额包括资产原协议本金、截至转让基准日按原协议产生的利息、罚息以及为实现资产发生的应由债务人承担的费用等。
3.8前款资产账面金额是以本协议附件二所列资产证明文件并仅仅是以其为依据计算的。
3.9乙方允许实际接收的资产金额与本协议3.6条确定的转让金额以及本协议附件一所列各资产金额存在如2.4条披露的可以理解的不一致。
第四条转让价格
4.1甲方将3.6条转让标的整体作价人民币元(小写:_________元)转让给乙方。
4.2基于甲乙丁三方对转让标的的风险特征已有充分的理解,三方约定,不得以转让价格“显失公平”或“重大误解”为由,要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变更或撤销本协议。
第五条价款支付
5.1在资产竞价成交之日起日内,乙方应将4.1条所载价款一次性全数汇到甲方指定的如下账户:
收款人名称: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账号:_________
第六条资产证明文件的交付、阅读和理解
6.1甲方应于乙方履行完毕本协议第5.1条价款一次性全数支付义务之日起三十(30)日内,将资产证明文件交付乙方。
6.2乙方应在甲方交付资产证明文件时作书面签收,并将签收凭证(即本协议附件二)交于甲方。
6.3甲方交付的资产证明文件(以甲方档案中现有文件资料为准、为限)可能包括但不限于:
(1)《借款协议》;
(2)《担保协议》;
(3)《放款凭证》;
(4)《债权转让协议》;
(5)《催收通知书》,等等。
具体交接的资产证明文件清单详见本协议附件二。
6.4本协议附件一《资产转让清单》中“债务人名称或实物资产名称或权利名称”一栏中债务人名称的填写系甲方按其与贷款剥离银行所签《债权转让协议》所附“转让债权清单”所列示的债务人名称填写,其与资产之对应关系及解释概以甲方内部系统及其理解为准,乙方对此予以认同并于签署本协议及其附件时已再次对资产与“债务人名称“的对应关系予以核对并认可,乙方同意不对此提出任何异议。
6.5本协议附件一《资产转让清单》中“原贷款合同编号”一栏的填写系甲方按其与贷款剥离银行所签《债权转让协议》所附“转让债权清单”所列示的贷款合同号填写,原贷款合同自身可能并无固有合同编号亦或“原贷款合同编号”与原贷款合同自身固有之合同编号可能并不一致,其编制原理、与资产之对应关系及解释概以贷款剥离银行与甲方在双方《债权转让协议》签署时的理解为准,乙方对此予以认同并于签署本协议及其附件时已再次对资产与“原贷款合同编号”的对应关系予以核对并认可,乙方同意不对此提出任何异议。
6.6甲方对其交付的资产证明文件的性质判断(包括但不限于对于该文件是否能起到资产证明作用的判断、该文件在法律上是否属于其在本协议附件二中所归类别的判断等)及在本协议附件二中如何在各栏目归类放置等诸事项业经乙方认可,乙方同意不对此提出任何异议。
6.7乙方声明,其对甲方交付的上述资产证明文件已经过充分阅读,并对以下事实已有充分认识:从甲方受让的资产是以上述资产证明文件并且仅仅是以上述资产证明文件为依据的。
6.8除非本协议另有特别约定,甲方完成本协议第六条所约定的资产证明文件的交付义务即视为完成了对乙方的资产交付义务。
第七条资产转让通知
7.1如乙方提出要求且法律有此规定,甲方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应于本协议签署后协助乙方将有关债权资产转让事实通知债务人,费用由乙方承担。
7.2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甲方在全国或者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发布债权转让公告或通知的,即视为甲方已履行了本协议第7.1所述的资产转让通知义务,乙、丁双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否认甲方已履行该义务,并不得提出减少成交款、解除协议或赔偿损失等类似要求。
第八条资产与风险转移时间
8.1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作为转让标的的资产上甲方实际享有的全部权利由乙方享有。
8.2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作为转让标的的资产上的风险也同时转移给乙方。
第九条与资产有关的从权利的转移
9.1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与转让标的有关的从权利也同时由甲方转移至乙方。法律法规规定需要且甲方认为根据资产性质和现状能够办理有关手续的,应办理有关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资产担保权的转移
10.1资产保证合同权利的转移
(1)对资产的保证担保,如乙方提出要求且法律有此规定,甲方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应于本协议签署后协助乙方通知保证人担保权转让。
(2)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甲方在全国或者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发布债权转让公告或通知的,即视为甲方已履行了本协议第10.1第(1)项所述的资产保证合同权利转让通知义务,乙、丁双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否认甲方已履行该义务,并不得提出减少成交款、解除协议或赔偿损失等类似要求。
(3)如资产的保证合同约定主债权不可转让或只对特定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的,甲方可与保证人协商,如保证人同意,可另行签订资产的保证合同。
10.2资产抵押合同权利的转移
(1)对资产的抵押担保,如乙方提出要求且法律有此规定,甲方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应于本协议签署后协助乙方通知抵押人担保权转让。
(2)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甲方在全国或者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发布债权转让公告或通知的,即视为甲方已履行了本协议第10.2第(1)项所述的资产抵押合同权利转让通知义务,乙、丁双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否认甲方已履行该义务,并不得提出减少成交款、解除协议或赔偿损失等类似要求。
(3)如果抵押合同权利的转移需要办理有关手续的,由乙方负责办理,甲方应给予必要协助,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10.3资产质押合同权利的转移
(1)对资产的质押担保,如乙方提出要求且法律有此规定,甲方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应于本协议签署后协助乙方通知质押人担保权转让。
(2)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甲方在全要或者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发布债权转让公告或通知的,即视为甲方已履行了本协议第10.3第(1)项所述的资产质押合同权利转让通知义务,乙、丁双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未明确认可、司法机关或仲裁机关不予认可等)否认甲方已履行该义务,并不得提出减少成交款、解除协议或赔偿损失等类似要求。
(3)如果质押合同权利的转移需要办理有关手续的,由乙方负责办理,甲方应给予必要协助,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依法清收保证
11.1对于受让的资产,乙方保证在受让后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清收。
第十二条陈述与保证
12.1甲方的陈述与保证
甲方是一家经国务院批准成立的收购银行不良贷款,管理和处置因收购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国有独资非银行金融机构。已就本协议项下的资产出让事宜取得相应权力机构的批准,授权其代表在本协议上签字,并使甲方受本协议约束。
12.2乙方的陈述与保证
(1)乙方是一家依照中国法律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中国自然人),已就本协议项下的资产受让事宜取得乙方相应权力机构的批准,授权其代表在本协议上签字,并使乙方受本协议约束。
(2)乙方保证此次受让甲方资产不会直接或间接违反财政部下列规定:下列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不良资产: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
(3)乙方保证,其为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所提供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文件或信息,在所有方面都是真实的,不存在故意隐瞒和欺骗的情况。
12.3丁方的陈述与保证
(1)丁方是一家依照中国法律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接受甲方的委托对本协议项下资产的转让组织竞价交易,见证本协议的签署,办理成交价款的交割,已就本协议项下资产的转让组织竞价交易事宜取得丁方相应权力机构的批准,授权其代表在本协议上签字,并使丁方受本协议约束。
(2)丁方保证,其为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所提供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文件或信息,在所有方面都是真实的,不存在故意隐瞒和欺骗的情况。
第十三条税费负担
13.1涉及本次资产转让及后续付款、交割、过户(如有)(包括间接过户时的所有环节)及其他履行事宜发生的所有费和税由乙方承担。
第十四条保密
14.1基于本次资产转让所获得的对方的任何秘密,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但根据法律法规应当进行披露的除外。
前述“第三方”包括本协议任何一方的客户、法人实体、个人或公众。
14.2三方一致同意,上述保密义务同样适用于三方为履行本协议而各自委托的专业机构和人员。
第十五条不可抗力
15.1三方同意,虽然不可抗力为法定的免责事由,但如果三方中任何一方违约,或者三方都违约,违约方均应放弃以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为由要求其他各方(或/和)法院(含仲裁机构)免除自身违约责任的权利。
第十六条违约责任
16.1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并给乙方、丁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乙方、丁方的实际损失,但是赔偿额最高不超过甲方因本协议实际获得的转让价款的百分之零点五(0.5%)。
16.2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付款义务,每逾期一日,即按应付而实际未付的价款的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的,应继续予以补偿,直至补足为止。
(2)乙方逾期付款超过十五日,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其不按本协议约定付款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3)乙方于本协议第十二条12.2款第(2)项所作的有关陈述和承诺如果存在不真实、故意隐瞒或者欺骗等情况,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协议,乙方并应赔偿甲方不低于本次转让价款的损失。
(4)鉴于甲方和丁方已经向乙方充分披露和说明了资产的指向及风险、瑕疵和缺陷,乙方理应充分注意并合理报价,乙方如嗣后以一定理由(包括但不限于显失公平或有重大误解、资产地址有误、资产未完成有效交付、不能正常行使资产权利等)为由,主张竞价无效、撤销、变更或解除竞价、要求减少支付成交款并获司法机关认可,乙方应立即无条件、不可撤销地补偿甲方不少于成交价款及相应利息的损失。
(5)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其他义务,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
(6)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及/或)乙方在向有关司法机关、仲裁机关或相关债务人、担保人及其他责任人发出的资产及/或权利转让通知(或类似称谓)中,或者在媒体上发布的该类转让公告中,无论其内容如何表述,对于甲乙双方而言,该类通知或公告的表述及因其所致的有关问题(包括但不限于资产(及/或)权利归属、还款义务向谁履行、责任向谁承担等)与本协议冲突或矛盾的,以本协议为准。如果乙方取得了按本协议不应归其取得的任何权利、权益、财产、资产等,应该立即将其移交甲方。如果因为乙方的作为或不作为,导致按本协议应归甲方取得的任何权利、权益、财产、资产等减少或消失的,乙方应立即无条件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16.3丁方的违约责任:
丁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
第十七条适用法律
17.1本协议的订立、效力、终止、解释、执行以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国法律。
第十八条争议的解决
18.1三方因履行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所有纠纷应首先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如果在一方书面通知另两方该争议的存在(要求开始协商)后六十(60)天内,三方仍无法通过协商达成一致,任何一方均可将该争议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依照该会仲裁规则裁决。
第十九条完整协议
19.1完整协议
(1)本协议为三方就本协议主题事项达成的完整的和唯一的协议,取代之前三方就本协议主题事项所有口头或书面的协议、谅解和来往通信中的相关内容。
(2)根据本协议规定形成、作出、签署、附加的一切协议、文件、授权、报告、清单、认可、承诺和放弃都构成对本协议的附加,并与本协议形成一个不可分割的整体,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条变更、修改或补充
20.1本协议如有变更、修改或补充,三方需协商一致并签订变更、修改或补充协议,作为本协议的补充,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通知和送达
21.1任何与本协议有关由协议各方发出的通知或其他通讯往来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送达至下述地址或书面通知的其他地址: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条本协议的附件
22.1本协议包括以下附件:
附件一 《资产转让清单》
附件二 《资产证明文件清单》
第二十三条本协议的生效及份数
23.1本协议经三方签字(和/或)盖章后生效。
23.2本协议一式六份,三方各执二份,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要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法人或其他组织盖章):_________
乙方(自然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_________
(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丁方(法人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或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
附件
附件一 《资产转让清单》(略)
附件二 《资产证明文件清单》(略)
资产转让协议 篇12
出让人姓名或名称:
受让人姓名或名称:
企业/公司的基本情况:……
为了实现经营需求,甲乙双方经协商,就____企业/公司名称及部分资产的转让达成一致意见,出让人与受让人就合同条款作如下约定:
第一条____企业/公司的部分资产与名称同时转让给乙方,具体资产明细如下:。
第二条甲方保证对出让的名称及资产依法享有所有权及处分权,保证权利不存在任何争议、不存在被法院冻结、不存在公司章程对股权出质或转让有特殊规定等情况。甲方保证出让资产在签订本合同时未设定任何形式的担保,也未转让、赠予或以其他方式处置于其他人。
第三条移交的时间
甲方在本合同订立后日内移交资产并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以便乙方接收资产并办理名称申请。
第四条签约地点
第五条其他约定事项
如因不可抗力原因致本合同须作一定删节、修改、补充时,应不免除或减少甲方在本合同中所承担的责任,不影响或侵犯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
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除经双方协议一致并达成书面协议。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名称自核准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乙方及工商登记机关各执一份。
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引起纠纷,由双方自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出让人签字:受让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资产转让协议 篇13
本协议由下列双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称“中国”)_________市订立:
转让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鉴于:甲方系依据中国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乙方系依据中国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外商独资企业;甲方、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共同进行协作和配合,促使甲乙双方之间资产转让的顺利完成。就甲方资产转让事宜,甲方和乙方在此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定义
1.交割评估基准日:指为确定转让价格,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的,对转让资产进行最终评估、审计的日期。即满足本协议第八条第1款规定的所有条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2.交割日:指本协议所述的转让资产由甲方转移至乙方所有的日期,即满足本协议第八条第4款规定的所有条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3.评估基准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4.资产评估报告: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转让资产的资产评估报告(副本见附件一),由_________资产评估公司编写。
5.转让资产:依据本协议第三条,甲方应转让给乙方的所有资产,包括于资产评估报告列明的有关企业的(固定资产及土地使用权以及未列入资产评估报告,而乙方拟向甲方收购的流动资产)和与资产相关的经营业务。
6.相关期间:自评估基准日(含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不包括交割日)之间的期间。
7.工作日:即星期一至星期五(公众假期除外)。
8.附属企业:就本协议各方而言,由该方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任何公司或其他经济组织。控制是指任何人士籍着持有股权、出资额,行使投票权、董事任命权或依据合同或其他方式所拥有的决定另一方决策及事务的权力。
9.有关物业:资产评估报告内列明的有关企业拟转让予乙方的,有关企业已或将取得土地使用权和/或房屋所有权的土地和/或房屋,其详情见附件二。
第二条?资产转让
1.根据本协议的约定,甲方同意在本协议所规定的交割日将有关企业的转让资产转让予乙方。
2.乙方同意根据本协议的约定自甲方受让有关企业的转让资产。
3.自本协议第八条第4款所规定的交割日起,乙方即成为该转让资产的合法所有者,享有并承担与转让资产有关的一切权利和义务,甲方则不再享有与转让资产有关的任何权利,也不承担与转让资产有关的任何义务和责任,但本协议另有规定者除外。甲方有义务尽量协助乙方完成有关的必要的法律手续。
4.自交割日起,乙方及其授权人士将完全接管转让资产,并使用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三条?转让资产
(1)列载于资产评估报告内的有关企业的所有机器设备、建筑物及在建工程。
(2)列载于资产评估报告内的有关企业的土地使用权。
2.流动资产:为了生产持续性发展的需要,本协议甲方同意向乙方转让,而乙方同意受让甲方拥有的有关的库存材料、产成品、在制品及配件仓库存零配件。
第四条?产品售后安装及其它售后服务的安排
第五条?_____的使用许可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甲方保证给予乙方有偿使用有关_____的使用许可,具体安排以甲乙双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签署的《_____使用许可合同》的内容为准。
第六条?劳务安排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在交割日后,对于有意成为乙方职员的有关企业的员工,有关企业将解除与其签署的劳动合同,而由乙方予以全部留用并与其签署劳动合同,与乙方员工享受同等待遇。具体安排以甲乙双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署的《劳务安排协议》的内容为准。
第七条?转让价格、支付的时间及方式
2.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依据下述原则确定转让资产的转让价格:
(1)固定资产:对列入资产评估报告内的固定资产,以_________元人民币为转让价格的基础,根据甲方_________年执行的固定资产的折旧率,扣除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交割评估基准日的折旧额作为固定资产的转让价格。
(2)流动资产:流动资产转让价格的确定,应参考_________公司于交割评估基准日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及依据国际会计准则分别进行审计、确认的数据,由甲、乙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最终确定一公平、合理的市价。
第八条?交割评估基准日与交割日
1.在交割评估基准日,下述条件必须全部获得满足:
(1)甲方就本协议所述的资产转让行为获得有关贷款银行的书面同意;
(2)甲方根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保证取得有关物业土地使用权及土地上所建房屋、建筑物的权属证明文件;
(3)本协议所述的资产转让行为及_________资产评估公司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为评估基准日,就转让的固定资产部分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获得_________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的正式批准;
(4)根据中国法律及法规,所有按本协议就有关资产转让及本协议提及的其他交易及安排而应取得的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乙方的原审批机关的批准及其他一切审批、同意、豁免和授权均已取得及一切有关文件均获签署。
2.在交割评估基准日当天,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一份令乙方满意的_____中国出具的中国法律意见书证明及确认,本条上款所列条件已全部获得满足。
3.如自甲、乙双方正式签署本协议之日起_________个月内,本条第1款所述在交割评估基准日应获得满足的条件仍未能获得完全满足,则在甲、乙双方正式签署本协议之日的下一年度的同一日期(不包括该日)后,甲、乙双方之任何一方均有权书面提出解除本协议。
4.满足下列条件时,转让资产即可在交割日合法交割:
(1)本条第1款所述的在交割评估基准日应满足的所有条件完全得到满足;及
(2)根据本协议第三条、第七条的规定,本协议双方经过评估师、会计师所进行的评估、审计,已就转让资产的价格及与转让资产相关的一切交易、安排以书面形式达成一致意见。
5.甲、乙双方确认,本条上款所述所有条件,均应在交割评估基准日(包括该日)后的30个工作日内满足。
6.如本条第4款所述的所有条件在本条上款所述的期间内仍未能得到全部满足时,则甲、乙双方之任何一方均有权书面提出不收购流动资产。
8.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对相关期间甲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应由_________负担。
第九条?甲方的声明、保证及承诺
甲方在此向乙方声明、保证及承诺如下:
1.甲方是根据中国法律正式设立和合法存续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并具有一切必要的权利、权力及能力订立及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和责任;而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对甲方具有合法、有效的约束力。
2.甲方对有关资产具有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权及控制权,有权签署本协议并转让有关资产或其任何部分,而该等资产或与该等资产相关的任何权益,不受任何优先权或其他类似权利的限制。乙方于本协议所达成的资产转让完成后将享有作为转让资产的所有者应依法享有的一切权利并可依法转让、处分该等资产,并不会因其成立文件或中国法律的规定而受到任何扣压、抵押和负担或其他第三者权利的限制。就本协议所述的资产转让及其它交易、安排而言,仅需获得_________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的批准,以及有关贷款银行及有关担保人的同意。
3.甲方是依据中国法律成立并合法存续的具有_____法人地位的中国外商独资企业,其根据中国法律有权拥有并经营其目前正在拥有并经营的一切资产和业务。甲方已经分别取得其设立及经营业务所需的一切批准、同意、授权和许可,所有这些批准、同意、授权和许可均为有效和具有约束力的。就甲方所知,在经营范围内,概无任何影响乙方利益的、违反中国法律、法规的事件发生。
6.除已向乙方作明确的书面披露者外,甲方没有正在进行的、以甲方为一方的或以甲方的转让资产的任何部分为标的的,如作出对甲方不利的判决或裁定即可能单独或综合一起对转让资产状况或业务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诉讼、_____或行政处理程序。
7.与甲方在交割日以前正在经营的业务有重大关系的一切_____、专利、设计、版权或其他类似的工业产权均系合法取得,收益权由甲方合法享有而无需缴纳任何费用(但为维持该等权利所需依法缴纳的费用除外)。截止本协议签署日,该等权利并未受到侵犯,也未以任何形式许可或授予第三人。
9.截至交割日,甲方并无任何正在生效的非正常商业条件的生产、经营合同或安排并因此对转让资产的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10.甲方在交割日之前对其所使用的土地的使用是合法的,并不需要补交任何税费,且并不存在任何未正式向乙方披露的因甲方在交割日前对土地的使用而需要乙方承担或履行的义务或责任。
11.银行及其他贷款或负债
(1)除已在经_________公司审计的有关企业_________年度的资产负债表中明确披露者外,甲方并无其他涉及转让资产的未偿还贷款、或有负债及其他形式的负债;
(2)甲方并无在本协议签署日前收到任何债权人书面通知,将强制性地处置任何部分的转让资产;
(3)除已向乙方作明确的书面披露者外,甲方并无设置任何影响其全部或部分业务或转让资产的抵押、保证、质押或其他方式的第三者权益,或其他可能导致前述事件发生的任何协议、安排或承诺;
(4)截至本协议签署日,并无任何人士就转让资产或其任何部分行使或声称将行使任何对转让资产的状况有重大不利影响的权利;亦无任何直接或间接与转让资产有关的争议。
12.甲方没有一旦披露便会影响到签订本协议或本协议任何条款的原意被改变的事实未向乙方披露。
13.于交割日,甲方的厂房、机器、工具及其他设备均处于良好的运作及操作状态,并经定期及适当保养及维修。
15.在交割日后,甲方将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本身经营、或透过合营或持有其他公司或企业的股份或其他权益)参与任何对乙方的业务实际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16.甲方将按照国家法律及有关政策的精神与乙方共同妥善处理本协议所述资产转让过程中的任何未尽事宜。
第十条?乙方承诺、声明及保证
乙方在此向甲方声明、承诺及保证如下:
1.乙方是依据中国法律成立并合法存续的外商独资企业。
2.乙方有充分的权利进行本协议所述的资产转让,除需获得其董事会对该资产转让的正式批准外,乙方已经获得签署和履行本协议的其他一切合法授权。
3.乙方将按照国家法律及有关政策的精神与甲方共同妥善处理本协议所述产权转让过程中的任何未尽事宜。
4.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
第十一条?保密
除中国有关法律、法规或有关公司章程的明文规定或要求外,未经他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在本协议所述交易完成前或完成后,不得将本协议的有关内容向本次交易参与各方之外的任何第三人透露。
第十二条?本协议未尽事宜
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签署后,就本协议未尽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有关企业的_____使用、劳务合作事宜,进行进一步的协商,并在交割日前达成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的任何声明、保证和承诺,或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全面和足额的赔偿。
2.在交割日后,当发生针对甲方或乙方,但起因于交割日前有关企业或其附属企业的经营活动,而在交割日前未曾预料到或未向乙方披露的债务纠纷或权利争议时,甲方同意采取措施予以解决,使转让资产或乙方免受损失。若该等纠纷或争议对转让资产或乙方造成任何损失,则甲方同意作出赔偿。
第十四条?生效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及加盖双方公章即生效。
第十五条?争议的解决
1.凡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协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根据中国有关法律,如果本协议任何条款由法庭裁决为无效,不影响本协议其它条款的持续有效和执行。
第十六条?适用法律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执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管辖。
第十七条?协议权利
未经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其依本协议所享有的权利及应承担的义务。各方的继承者、经批准的受让人均受本协议的约束。
第十八条?税项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应缴纳的任何税款或费用,均应根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
第十九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本协议各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本协议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或其它天灾、战争、_____、_____或任何其它类似事件。
2.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遭受该事件的一方应立即用可能的最快捷的方式通知对方,并在十五天内提供证明文件说明有关事件的细节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延迟履行本协议的原因,然后由各方协商是否延期履行本协议或终止本协议。
第二十条?附件
本协议所有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文本
本协议以中文书就。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___份。每份正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其他
1.任何一方向另一方发出与本协议有关的通知,应采用书面形式,并以专人送递、传真、电传或邮寄方式发出;通知如以专人送递,以送抵另一方法定地址时为送达;如以传真或电传方式发送,发件人在收到回答代码后视为送达;如以邮寄方式送达,以寄出日后两个工作日为送达日期。
2.本协议的任何修改需经双方同意,并须签署书面文件。本协议的修改应在双方签字之后报送相关审批机关批准或备案(如需要者)。
3.任何一方未能或延迟行使其根据本合同享有的权利、权力或_____不应视为对该等权利、权力或_____的放弃,且对该等权利、权力或_____的部分行使不应妨碍未来对此等权利、权力或_____的行使。
4.本协议赋予甲方及乙方的约定权利、权力或补救措施,并不拟排除任何其他权利、权力或补救措施,而应是累加性的,并应补充现时或日后法律、法规、合同规定或其他规定赋予的其他各项权利、权力及补救措施。
5.甲、乙双方彼此承诺,如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在本协议下的责任,但其享有在任何时候于任何法律管辖区的任何诉讼、或任何法律管辖区对其进行查封或执行关于其在本协议规定下的责任之判决的豁免权;甲、乙双方彼此并在不可撤销地放弃这种豁免权(如有者)。
6.甲、乙双方同意,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则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7.如甲方在第九条所作出的声明和保证与事实不符或其保证未能得到履行,则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甲方赔偿由此而造成的损失。
8.甲、乙双方将支付彼此就有关本协议的各自的费用。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附件
一、资产评估报告(略)
二、有关物业资料(略)
三、_________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对_________资产评估公司就转让固定资产部分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确认批文及对资产转让行为出具的批文(略)
四、《_____使用许可合同》(略)
五、《劳务安排协议》(略)
资产转让协议 篇14
本协议由以下三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签署: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法人):___________
负责人(其他组织):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自然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1.甲方是一家经_____批准成立的、专门收购银行不良贷款、并依法管理和处置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国有独资非银行金融机构。甲方所收购、管理和处置的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在性质上存在着部分或全部不能回收的风险。
2.甲方根据资产的特点,依据现行法律法规,拟就其收购的资产以转让方式进行处置。
4.甲方已委托丁方公开竞价转让本协议项下资产,资产已由乙方竞价成交。
为此,甲、乙、丁三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向乙方转让资产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定义
1.1 甲方。本协议中“甲方”具有本协议开头部分所赋予的含义。
1.2 乙方。本协议中“乙方”具有本协议开头部分所赋予的含义。
1.3 丁方。本协议中“丁方”具有本协议开头部分所赋予的含义。
1.4 不良贷款。本协议中“不良贷款”是指,甲方从银行收购并加以管理和处置的贷款。
1.5 资产。资产,作为总称是指本协议附件中所列示的原始贷款合同项下经甲方(及/或)贷款剥离银行处置和回收后的剩余债权资产(及/或)其形成或转化的相应资产(及/或)权利;单项资产则,根据上下文需要,系指任何一项本协议附件中所列示的原始贷款合同项下经甲方(及/或)贷款剥离银行处置和回收后的剩余债权资产(及/或)其形成或转化的相应资产(及/或)权利。
1.6 资产证明文件。本协议中“资产证明文件”是指,用以证明资产权利的合同、文件、信函等书面材料。
1.7 风险。本协议中“风险”是指,资产因法律政策、资产本身以及资产证明文件等方面原因导致的不能全部或部分实现的可能性,以及乙方因受让该资产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和预期利益无法实现的可能性。
1.8 从权利。本协议中“从权利”是指,与资产有关的担保权等附属权利。
1.9 转让基准日。本协议中“转让基准日”是指,甲方计算拟转让的资产金额的截止日,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第二条 风险揭示
2.1 乙方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乙方受让资产后,对该资产按原借款合同在转让基准日以后产生的利息、罚息的请求权,由于法律政策导向的不确定性,乙方可能无法继续享有。
2.2 乙方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乙方受让资产后,由于法律政策导向的不确定性,乙方可能无法享有甲方对其转让的资产所享有的国家法律政策规定的各项优惠条件和特殊保护,包括但不限于税收和诉讼方面的优惠和特殊保护。
2.3 乙方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其受让的资产及其从权利,可能存在着瑕疵或尚未发现的重大缺陷,以至于乙方预期利益无法最终实现。
乙方受让的资产及其从权利可能存在的瑕疵或重大缺陷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一项或多项:
(1)资产债务人已经破产或下落不明;
(2)资产已过诉讼时效,同时缺少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的任何证明;
(3)资产的担保协议本身因违反法律规定而无效或被撤销,担保人没有过错或仅承担一部分过错责任;
(4)资产的保证协议约定主债权不可转让或只对特定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的;
(5)资产的保证在保证协议约定或法律规定的保证期间内因没有向债务人或保证人主张权利,而造成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或免责;
(6)资产的保证已过诉讼时效,同时缺少诉讼时效中断、中止的任何证明;
(7)资产的保证人已经破产或下落不明的;
(8)资产的担保物权在资产诉讼时效完成的两年内未予行使的;
(9)资产的担保物权因担保物灭失而消灭,且没有代位物或其他物上代位权可行使的;
(10)资产的抵押协议应办理抵押登记而未办理,抵押协议实际未生效;或因动产抵押协议未办理登记而抵押物已为第三人善意取得;
(11)资产嗣后因违章或其他原因被有关部门拆除;
(12)资产嗣后被有关部门拆迁;
(13)资产不能办理有效权属证明或证书、凭证或过户手续;
(14)资产的权利证明文件嗣后被有权机关或部门撤销或变更;
(15)资产存在质量问题或安全隐患有可能对乙方、或第三人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害;
(16)乙方将承担本协议签署前已存在的甲乙丁三方已知或未知的涉及资产的有关(包括但不限于)司法文书、合同、法律、政策、文件等所确定的义务和责任;
(17)资产存在权利不完整、第三人拥有部分权利(及/或)第三人对资产已经、正在或将要实施侵权行为之可能(包括但不限于被第三人占用、侵权等情形);
(18)资产存有欠付政府、司法机关或其他第三人某种费用之可能;
(19)资产嗣后有被政府征用之可能;
(20)资产有因各种原因引起的已毁损、灭失之可能;
(21)资产及其从权利的其他瑕疵或重大缺陷。
2.4 乙方已被告知并完全理解,其受让的资产,可能因存在计算误差,或甲方在债务人处存有部分未予抵销的资产,从而导致乙方实际接收的资产的金额与本协议3.6条表述的转让金额以及本协议附件一中所列各资产金额不完全一致。
2.6 乙方已被告知并同意对其受让的资产中涉及贷款剥离银行投资或自办实体的项目放弃对贷款剥离银行(及/或)其投资或自办实体的追溯权。
2.7 乙方已被告知并同意对其受让的资产中涉及中国各级政府担保的项目不得向外国投资者转让,并应要求其后续受让人不向外国投资者转让该类项目。
2.8 乙方已被告知并同意对其受让的资产中包含的以下三类债权(及/或)该等债权形成或转化的资产(及/或)权利放弃追索权,并不得提出任何异议(包括但不限于以显失公平或有重大误解、资产未完成有效交付、不能正常行使资产权利等为由,主张竞价或转让无效,要求撤销、变更或解除竞价或转让、要求减少支付成交款等):
(1)债务人或担保人为国家机关的不良债权中对国家机关的债权(及/或)其他权利;
(2)经_____批准列入全国企业政策性关闭破产计划的国有企业债权;
(3)国防、军工等涉及国家案例和敏感信息的债权以及其他限制转让的债权。
2.9 对于最初由贷款剥离银行签署,后随资产由甲方承继的,或由甲方签署的,为保全或处置特定资产而达成的诉讼代理协议和清收代理协议以及类似的协议(“第三方协议”),乙方同意,一经本协议生效,其将继承甲方自转让基准日起在该等“第三方协议”项下的权利和义务并受该等“第三方协议”条款的约束。
2.10 乙方已仔细阅读并完全理解本协议及其附件揭示的风险,并愿意承担由所揭示风险造成的一切损失或预期利益的不获得。
第三条 转让标的
3.1 方向乙方转让的标的系本协议1.5条所表述的作为总称的资产,经过一定时期的回收和处置,其表现形式可能已不再是贷款等债权形态,部分资产表现形式可能为其它债权形态,也可能为物权形态,还可能为物上请求权或其它权利、权益形态。
3.2 为便于说明,对于转让标的,本协议及其附件、丁方在报纸或网站上所登《竞价公告》均仍可能以不良贷款债权(包括但不限于本金、利息、罚息等)形式表述,不论其表述形式、用语及方式如何,作为本次转让标的的资产或权利种类(或性质)均依其客观状态所唯一确定。
3.3 作为转让标的的资产由甲方整体转让给乙方。
3.4 资产之数量及情状均以现状为准,乙方已通过询问甲方的有关人员、查阅有关档案资料、到实地考察等方式进行了买方尽职调查,并已获取资产现状的详细情况和具体信息,乙方对资产现状无异议。
3.5 在向乙方交付(除非本协议另有特别约定,甲方完成本协议第六条所约定的资产证明文件的交付义务即视为完成了对乙方的资产交付义务)资产前,非因甲方出于故意侵害乙方合同及其相关利益目的而致资产现状之任何变化,乙方均认可资产现状未改变。
3.6 甲方向乙方转让对等户债务人共计笔资产,账面金额为人民币元(小写:_________元);甲方同时向乙方转让户实物资产或权利。具体详见本协议附件一。资产的实际数量以本协议附件二清单中所指有关资产证明文件能够有效证明的属于甲方的资产及/或权利为准。
乙方充分理解和认可以下对转让标的的特别说明并同意不对此提出任何异议(包括但不限于以显失公平或有重大误解、资产未完成有效交付、不能正常行使资产权利等为由,主张竞价或转让无效,要求撤销、变更或解除竞价或转让、要求减少支付成交款等):
Ⅰ .转让基准日起(含转让基准日当日)至资产实际交付之前,如果:
(1)甲方回收了实物、物上请求权、现金、股权等相关资产(及/或)权利;
(2)不论甲方是否知悉,以下四类主体为甲方利益回收相关资产(可能包括但不限于a.回收实物、物上请求权、现金、股权等相关资产(及/或)权利;b.达成有关以物、以股权等资产(及/或)权利偿债的协议;c.作出有关抵债裁定;d.依职权对债务人或相关义务人作出财产处分决定):
①甲方的代理人或其授权代表;
②贷款剥离银行(包括贷款剥离银行的代理人或其授权代表);
③相关司法机关(包括但不限于公安机关、_____、_____)或_____机关;
④代甲方回收资产的其他主体。
Ⅱ .转让基准日之前(不含转让基准日当日),如果以下四类主体为甲方利益回收相关资产(可能包括但不限于a.回收实物、物上请求权、现金、股权等相关资产(及/或)权利;b.达成有关以物、以股权等资产(及/或)权利偿债的协议;c.作出有关抵债裁定;d.依职权对债务人或相关义务人作出财产处分决定)且甲方尚不知悉该等事实的,视为甲方的回收,所涉相关资产(及/或)权利均应归甲方所有,且并不因此影响转让价格:
①甲方的代理人或其授权代表;
②贷款剥离银行(包括贷款剥离银行的代理人或其授权代表);
③相关司法机关(包括但不限于公安机关、_____、_____)或_____机关;
④代甲方回收资产的其他主体。
3.7 前款资产账面金额包括资产原协议本金、截至转让基准日按原协议产生的利息、罚息以及为实现资产发生的应由债务人承担的费用等。
3.8 前款资产账面金额是以本协议附件二所列资产证明文件并仅仅是以其为依据计算的。
3.9 乙方允许实际接收的资产金额与本协议3.6条确定的转让金额以及本协议附件一所列各资产金额存在如2.4条披露的可以理解的不一致。
第四条 转让价格
4.1 甲方将3.6条转让标的整体作价人民币元(小写:_________元)转让给乙方。
4.2 基于甲乙丁三方对转让标的的风险特征已有充分的理解,三方约定,不得以转让价格“显失公平”或“重大误解”为由,要求人民法院或_____机关变更或撤销本协议。
第五条 价款支付
5.1 在资产竞价成交之日起日内,乙方应将4.1条所载价款一次性全数汇到甲方指定的如下账户:
收款人名称: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
第六条 资产证明文件的交付、阅读和理解
6.1 甲方应于乙方履行完毕本协议第5.1条价款一次性全数支付义务之日起三十(30)日内,将资产证明文件交付乙方。
6.2 乙方应在甲方交付资产证明文件时作书面签收,并将签收凭证(即本协议附件二)交于甲方。
6.3 甲方交付的资产证明文件(以甲方档案中现有文件资料为准、为限)可能包括但不限于:
(1)《借款协议》;
(2)《担保协议》;
(3)《放款凭证》;
(4)《债权转让协议》;
(5)《催收通知书》,等等。
具体交接的资产证明文件清单详见本协议附件二。
6.4 本协议附件一《资产转让清单》中“债务人名称或实物资产名称或权利名称”一栏中债务人名称的填写系甲方按其与贷款剥离银行所签《债权转让协议》所附“转让债权清单”所列示的债务人名称填写,其与资产之对应关系及解释概以甲方内部系统及其理解为准,乙方对此予以认同并于签署本协议及其附件时已再次对资产与“债务人名称“的对应关系予以核对并认可,乙方同意不对此提出任何异议。
6.5 本协议附件一《资产转让清单》中“原贷款合同编号”一栏的填写系甲方按其与贷款剥离银行所签《债权转让协议》所附“转让债权清单”所列示的贷款合同号填写,原贷款合同自身可能并无固有合同编号亦或“原贷款合同编号”与原贷款合同自身固有之合同编号可能并不一致,其编制原理、与资产之对应关系及解释概以贷款剥离银行与甲方在双方《债权转让协议》签署时的理解为准,乙方对此予以认同并于签署本协议及其附件时已再次对资产与“原贷款合同编号”的对应关系予以核对并认可,乙方同意不对此提出任何异议。
6.6 甲方对其交付的资产证明文件的性质判断(包括但不限于对于该文件是否能起到资产证明作用的判断、该文件在法律上是否属于其在本协议附件二中所归类别的判断等)及在本协议附件二中如何在各栏目归类放置等诸事项业经乙方认可,乙方同意不对此提出任何异议。
6.8 除非本协议另有特别约定,甲方完成本协议第六条所约定的资产证明文件的交付义务即视为完成了对乙方的资产交付义务。
第七条 资产转让通知
7.1 如乙方提出要求且法律有此规定,甲方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应于本协议签署后协助乙方将有关债权资产转让事实通知债务人,费用由乙方承担。
7.2 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甲方在全国或者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发布债权转让公告或通知的,即视为甲方已履行了本协议第7.1所述的资产转让通知义务,乙、丁双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否认甲方已履行该义务,并不得提出减少成交款、解除协议或赔偿损失等类似要求。
第八条 资产与风险转移时间
8.1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作为转让标的的资产上甲方实际享有的全部权利由乙方享有。
8.2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作为转让标的的资产上的风险也同时转移给乙方。
第九条 与资产有关的从权利的转移
9.1 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与转让标的有关的从权利也同时由甲方转移至乙方。法律法规规定需要且甲方认为根据资产性质和现状能够办理有关手续的,应办理有关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条 资产担保权的转移
10.1 资产保证合同权利的转移
(1)对资产的保证担保,如乙方提出要求且法律有此规定,甲方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应于本协议签署后协助乙方通知保证人担保权转让。
(2)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甲方在全国或者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发布债权转让公告或通知的,即视为甲方已履行了本协议第10.1第(1)项所述的资产保证合同权利转让通知义务,乙、丁双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否认甲方已履行该义务,并不得提出减少成交款、解除协议或赔偿损失等类似要求。
(3)如资产的保证合同约定主债权不可转让或只对特定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的,甲方可与保证人协商,如保证人同意,可另行签订资产的保证合同。
10.2 资产抵押合同权利的转移
(1)对资产的抵押担保,如乙方提出要求且法律有此规定,甲方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应于本协议签署后协助乙方通知抵押人担保权转让。
(2)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甲方在全国或者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发布债权转让公告或通知的,即视为甲方已履行了本协议第10.2第(1)项所述的资产抵押合同权利转让通知义务,乙、丁双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否认甲方已履行该义务,并不得提出减少成交款、解除协议或赔偿损失等类似要求。
(3)如果抵押合同权利的转移需要办理有关手续的,由乙方负责办理,甲方应给予必要协助,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10.3 资产质押合同权利的转移
(1)对资产的质押担保,如乙方提出要求且法律有此规定,甲方或其授权的代理人应于本协议签署后协助乙方通知质押人担保权转让。
(2)除非本协议另有约定,甲方在全要或者省级有影响的报纸上发布债权转让公告或通知的,即视为甲方已履行了本协议第10.3第(1)项所述的资产质押合同权利转让通知义务,乙、丁双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包括但不限于法律未明确认可、司法机关或_____机关不予认可等)否认甲方已履行该义务,并不得提出减少成交款、解除协议或赔偿损失等类似要求。
(3)如果质押合同权利的转移需要办理有关手续的,由乙方负责办理,甲方应给予必要协助,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十一条 依法清收保证
11.1 对于受让的资产,乙方保证在受让后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清收。
第十二条 陈述与保证
12.1 甲方的陈述与保证
甲方是一家经_____批准成立的收购银行不良贷款,管理和处置因收购银行不良贷款形成的资产的国有独资非银行金融机构。已就本协议项下的资产出让事宜取得相应权力机构的批准,授权其代表在本协议上签字,并使甲方受本协议约束。
12.2 乙方的陈述与保证
(1)乙方是一家依照中国法律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中国自然人),已就本协议项下的资产受让事宜取得乙方相应权力机构的批准,授权其代表在本协议上签字,并使乙方受本协议约束。
(2)乙方保证此次受让甲方资产不会直接或间接违反财政部下列规定:下列人员不得购买或变相购买不良资产:国家公务员、金融监管机构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资产公司工作人员、原债务企业管理层以及参与资产处置工作的律师、会计师等中介机构人员等关联人。
(3)乙方保证,其为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所提供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文件或信息,在所有方面都是真实的,不存在故意隐瞒和欺骗的情况。
12.3 丁方的陈述与保证
(1)丁方是一家依照中国法律设立并合法存续的法人,接受甲方的委托对本协议项下资产的转让组织竞价交易,见证本协议的签署,办理成交价款的交割,已就本协议项下资产的转让组织竞价交易事宜取得丁方相应权力机构的批准,授权其代表在本协议上签字,并使丁方受本协议约束。
(2)丁方保证,其为签署和履行本协议所提供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文件或信息,在所有方面都是真实的,不存在故意隐瞒和欺骗的情况。
第十三条 税费负担
13.1 涉及本次资产转让及后续付款、交割、过户(如有)(包括间接过户时的所有环节)及其他履行事宜发生的所有费和税由乙方承担。
第十四条 保密
14.1 基于本次资产转让所获得的对方的任何秘密,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但根据法律法规应当进行披露的除外。
前述“第三方”包括本协议任何一方的客户、法人实体、个人或公众。
第十五条 不可抗力
15.1 三方同意,虽然不可抗力为法定的免责事由,但如果三方中任何一方违约,或者三方都违约,违约方均应放弃以发生了不可抗力事件为由要求其他各方(或/和)法院(含_____机构)免除自身违约责任的权利。
第十六条 违约责任
16.1 甲方的违约责任:
甲方违反本协议约定并给乙方、丁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乙方、丁方的实际损失,但是赔偿额最高不超过甲方因本协议实际获得的转让价款的百分之零点五(0.5%)。
16.2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付款义务,每逾期一日,即按应付而实际未付的价款的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的,应继续予以补偿,直至补足为止。
(2)乙方逾期付款超过十五日,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协议,并有权要求乙方赔偿因其不按本协议约定付款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3)乙方于本协议第十二条12.2款第(2)项所作的有关陈述和承诺如果存在不真实、故意隐瞒或者欺骗等情况,甲方有权随时解除本协议,乙方并应赔偿甲方不低于本次转让价款的损失。
(4)鉴于甲方和丁方已经向乙方充分披露和说明了资产的指向及风险、瑕疵和缺陷,乙方理应充分注意并合理报价,乙方如嗣后以一定理由(包括但不限于显失公平或有重大误解、资产地址有误、资产未完成有效交付、不能正常行使资产权利等)为由,主张竞价无效、撤销、变更或解除竞价、要求减少支付成交款并获司法机关认可,乙方应立即无条件、不可撤销地补偿甲方不少于成交价款及相应利息的损失。
(5)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其他义务,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
(6)本协议生效后,甲方(及/或)乙方在向有关司法机关、_____机关或相关债务人、担保人及其他责任人发出的资产及/或权利转让通知(或类似称谓)中,或者在媒体上发布的该类转让公告中,无论其内容如何表述,对于甲乙双方而言,该类通知或公告的表述及因其所致的有关问题(包括但不限于资产(及/或)权利归属、还款义务向谁履行、责任向谁承担等)与本协议冲突或矛盾的,以本协议为准。如果乙方取得了按本协议不应归其取得的任何权利、权益、财产、资产等,应该立即将其移交甲方。如果因为乙方的作为或_____,导致按本协议应归甲方取得的任何权利、权益、财产、资产等减少或消失的,乙方应立即无条件赔偿甲方全部损失。
16.3 丁方的违约责任:
丁方违反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并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
第十七条 适用法律
17.1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终止、解释、执行以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国法律。
第十八条 争议的解决
18.1 三方因履行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所有纠纷应首先以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如果在一方书面通知另两方该争议的存在(要求开始协商)后六十(60)天内,三方仍无法通过协商达成一致,任何一方均可将该争议提交______________委员会依照该会_____规则裁决。
甲方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日
资产转让协议 篇15
净资产转让协议
转让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甲方、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共同进行协作和配合,就甲方资产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甲方同意将位于甲方所有的资产转让予乙方。
2、有关甲方所拥有的拟向乙方转让的全部固定资产包括列载于本协议附件一的资产评估报告内,于评估基准日的全部固定资产。甲乙双方确认,在交割日,甲方将上述全部固定资产作为转让资产向乙方转让,包括:
(1)列载于资产评估报告内的有关企业的所有机器设备、建筑物及在建工程。
(2)列载于资产评估报告内的有关企业的土地使用权。
3、双方协商一致的转让交割日为:20__年12月日
4、自本协议规定的交割日起,乙方即成为该转让资产的合法所有者,享有并承担与转让资产有关的一切权利和义务。
5、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根据资产评估结果,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以_________万元人民币作为固定资产转让价格;乙方于年月日前向甲方全额支付。(以甲方银行到账为准)
6、甲方在此向乙方声明、保证及承诺如下:
6.1甲方是根据中国法律正式设立和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并具有一切必要的权利、权力及能力订立及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和责任;而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对甲方具有合法、有效的约束力。
6.2甲方保证合法拥有其目前正在拥有并在本协议所述交割日之前继续拥有的全部转让资产。除已向乙方作明确的书面披露者外,并不存在任何对上述资产及权益的价值及运用、转让、处分这些资产及权益的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的抵押、担保或其他任何第三者权利或其他限制。
6.3除已向乙方作明确的书面披露者外,甲方没有正在进行的、以甲方为一方的或以甲方的转让资产的任何部分为标的的,如作出对甲方不利的判决或裁定即可能单独或综合一起对转让资产状况或业务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理程序。
6.4甲方在交割日之前对其所使用的土地的使用是合法的,并不需要补交任何税费,且并不存在任何未正式向乙方披露的因甲方在交割日前对土地的使用而需要乙方承担或履行的义务或责任。
6.5甲方将按照国家法律及有关政策的精神与乙方共同妥善处理本协议所述资产转让过程中的任何未尽事宜。
7、乙方承诺、声明及保证:
7.1乙方妥善维护使用受让的资产,从事合法的经营活动。
7.2乙方承诺若再次转让所获得的资产时,甲方或甲方指派的代表人有绝对优先回购的权利。
7.3乙方将按照国家法律及有关政策的精神与甲方共同妥善处理本协议所述产权转让过程中的任何未尽事宜。
7.4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
8、保密条款:除中国有关法律、法规或有关公司章程的明文规定或要求外,未经他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在本协议所述交易完成前或完成后,不得将本协议的有关内容向本次交易参与各方之外的任何第三人透露。
9、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的任何声明、保证和承诺,或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全面和足额的赔偿。
10、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及加盖双方公章即生效。
11、争议的解决
11.1.凡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协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11.2.根据中国有关法律,如果本协议任何条款由法庭裁决为无效,不影响本协议其它条款的持续有效和执行。
12、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应缴纳的任何税款或费用,均应根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
13、本协议所有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4、本协议以中文书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___份。每份正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附件
一、资产评估报告(略)
资产转让协议 篇16
本协议由下列双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称“中国”)_________订立:
转让方:_________(以下称“甲方”),其法定地址为: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以下称“乙方”),其法定地址为:_________。
鉴于:
1.甲方系依据中国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合法持有_________(定义见下文)的全部资产;
2.乙方系依据中国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合法从事其目前正在从事的业务;
4._________国有资产管理局已经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出具批复,同意甲方将_________的资产转让予乙方,该批复列载于本协议附件二;
5._________国有资产管理局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作出批复,对于_________的资产评估报告(定义见下文)予以确认,该批复列载于本协议附件二;
6._________广播电视局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作出批复,批准甲方将_________的资产向乙方转让,该批复列载于本协议附件二;
7.甲方、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共同进行协作和配合,促使甲乙双方之间资产转让的顺利完成。
就_________的资产转让事宜,甲方和乙方在此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定义
1._________:_________,其资产详情列载于本协议附件之资产评估报告。
2.转让资产:即_________。依据本协议规定的条件,甲方应将转让资产向乙方转让。
4.评估基准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5.资产评估报告:列载于本协议附件一的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转让资产的估值报告,由_____编写,并经_________国有资产管理局确认。
6.相关期间:自评估基准日(含评估基准日)至转让生效日(不含转让生效日)之间的期间。
第二条?资产转让
1.根据本协议的约定,甲方同意在本协议所规定的转让生效日依据本协议规定的条件将转让资产转让予乙方。
2.乙方同意根据本协议的约定自甲方受让转让资产。
3.自本协议所规定的转让生效日起,乙方即成为转让资产的合法所有者,享有并承担与转让资产有关的一切权利和义务,甲方则不再享有与转让资产有关的任何权利及利益,也不承担与转让资产有关的任何义务和责任,但本协议另有规定者除外。甲方将确保在转让生效日后的_________日内完成有关的合同(包括本协议附件四及附件五所列的各项合同、保单)变更、房屋、_____权属证明的变更及其他必要的法律手续。
4.自转让生效日起,乙方及其授权人士将完全有权接管转让资产,并使用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依法进行其他处置。
第三条?转让资产
1.设备动产列载于资产评估报告内的所有用于生产的设备动产,包括但不限于:工具、设备、办公室的陈设及有关装置、计算机、电话、传真机和复印机,以及其它的办公室设备和运输工具。
2.不动产列载于资产评估报告内的机房、播送台站及其他设施。
3.文件和资料与转让资产有关的或附属于转让资产的全部业务记录、财务及会计记录、营运记录、统计资料、说明书、维护手册、培训手册等文件和资料,无论是以文字形式或以电脑软件、硬件形式或其他形式予以记录的。
4.合同权益与转让资产有关的由甲方在转让生效之日前所签订并存在的任何合同、协议、契约及其修正、修改或补充,包括但不限于列载本协议附件四的有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设备购买、租赁、定做、运输及建筑安装的主要合同、列载于本协议附件五的_____单以及其它的所有合同、协议、契约、承诺函、保证函、信用证、提单、货单、各种票据及其他任何有关的法律文件。
第四条?转让价格、支付的时间及方式
1.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根据资产评估报告所反映的评估结果以及_________对该评估结果的确认,本协议所述的转让资产的转让价格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2.乙方应当在根据本协议第五条的规定的转让生效日后的十个工作日之内,将本协议前款规定的转让价格总数支付给甲方。
第五条?生效条件
1.本协议所述转让资产的转让在下述条件获得完全满足时生效:_________。
第六条?甲方的声明、保证及承诺
甲方在此向乙方声明、保证及承诺如下:
1.甲方是根据中国法律正式设立和合法存续的企业,并具有一切必要的权利、权力及能力订立及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和责任;而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对甲方具有合法、有效的约束力。甲方与乙方签订本协议并不会构成甲方违反任何其他合同、其本身的公司章程及成立文件以及任何所适用的中国法律法规。
2.甲方对转让资产具有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权及控制权,有权签署本协议并转让转让资产或其任何部分,而该等资产或与该等资产相关的任何权益,不受任何优先权或其他第三者权利的限制。乙方于本协议所达成的资产转让完成后将享有作为转让资产的所有者应依法享有的一切权利并可依法转让、处分该等产权,并不会受到任何扣押、抵押和负担其他第三者权利的限制。
3.在本协议签署日及转让生效日,没有正在进行的、以甲方为一方的或以转让资产的任何部分为标的的,如作出对甲方不利的判决或裁定即可能单独或综合一起对转让资产状况或业务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诉讼、_____或行政处理程序。
4.与转让资产有关的、影响转让资产的合法性或甲方对其所有权的合法性的所有文件、许可、批准、同意、授权,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附件三所列者,甲方均已取得,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6.截至转让生效日,甲方并无任何正在生效的非正常商业条件的生产、经营合同或安排并因此对转让资产的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7.甲方在转让生效日之前对转让资产所占用土地的使用是合法的,并不需要补交任何税费,且并不存在任何未正式向乙方披露的因甲方在转让生效日前对土地的使用而需要乙方承担或履行的义务或责任。
8.甲方没有关于有关转让资产的、一旦披露便会影响到签订本协议或本协议任何条款的原意被改变的事实未向乙方披露。
9.于转让生效日,转让资产中的房屋、机器、工具及其他设备均处于良好的运作及操作状态,并经定期及适当保养及维修。
11.在转让生效日后,甲方本身不会(而甲方亦将促使其所有附属公司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本身经营、或透过合营或持有其他公司或企业的股份或其他权益)参与任何对有关企业的业务实际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12.在相关期间按照以往的正常方式对转让资产进行使用及保养及经营管理。
第七条?乙方的承诺、声明及保证
乙方在此向甲方声明、承诺及保证如下:
1.乙方是依据中国法律成立并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其合法拥有其正在拥有的资产,并合法经营其正在经营的业务。
2.乙方有充分的权利进行本协议所述的资产转让,并已经获得签署和履行本协议的一切合法授权。
3.乙方将按照国家法律及有关政策的精神与甲方共同妥善处理本协议所述产权转让过程中的任何未尽事宜。
4.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
第八条?保密
除中国有关法律、法规或有关公司章程、应予适用的_____有关法律法规或_____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证券上市规则有明文规定或要求外,未经他方同意,任何一方在本协议所述交易完成前,不得将本协议的有关内容向本次交易参与各方之外的任何第三人透露。
第九条?本协议未尽事宜
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签署后,就本协议未尽事宜将进行进一步的协商,并在转让生效日前达成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十条?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的任何声明、保证和承诺,或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全面和足额的赔偿。而守约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执行或终止本协议。
2.在本协议签署后,当发生针对转让资产或乙方,但起因于本协议签署日前甲方占有、使用转让资产的行为,而在本协议签署日前未曾预料到或未向乙方披露的债务纠纷或权利争议时,甲方同意采取措施予以解决,使转让资产或乙方免受损失。若该等纠纷或争议对转让资产或乙方造成任何损失,则甲方同意作出赔偿。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1.凡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协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根据中国有关法律,如果本协议任何条款被法院裁判为无效,不影响本协议其它条款的持续有效和执行。
第十二条?适用法律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执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国有关法律的管辖。
第十三条?协议权利
未经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其依本协议所享有的权利。各方的继承者、经批准的受让人均受本协议的约束。但是,甲乙双方在此互相同意对方指定其各自的有关的附属企业负责本协议的具体履行。甲乙各方在本协议中的所享有的全部权利及承担的全部义务,同时视为由其各自指定的附属企业所享有及承担。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本协议各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本协议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或其它天灾、战争、_____、_____或任何其它类似事件。
2.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遭受该事件的一方应立即用可能的最快捷的方式通知对方,并在十五天内提供证明文件说明有关事件的细节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延迟履行本协议的原因,然后由各方协商是否延期履行本协议或终止本协议。
第十五条?附件
本协议所有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文本
本协议以中文书就。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___份。每份正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转让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受让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附件
一、资产评估报告(略)
二、关于资产转让的政府批复(略)
三、证明转让资产合法性的文件(政府批复等)(略)
四、合同清单(略)
五、_____单(略)
资产转让协议 篇17
本协议由下列双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称“中国”)_________市订立:
转让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鉴于:甲方系依据中国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乙方系依据中国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外商独资企业;甲方、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共同进行协作和配合,促使甲乙双方之间资产转让的顺利完成。就甲方资产转让事宜,甲方和乙方在此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定义
1.交割评估基准日:指为确定转让价格,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的,对转让资产进行最终评估、审计的日期。即满足本协议第八条第1款规定的所有条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2.交割日:指本协议所述的转让资产由甲方转移至乙方所有的日期,即满足本协议第八条第4款规定的所有条件后的第一个工作日。
3.评估基准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4.资产评估报告: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转让资产的资产评估报告(副本见附件一),由_________资产评估公司编写。
5.转让资产:依据本协议第三条,甲方应转让给乙方的所有资产,包括于资产评估报告列明的有关企业的(固定资产及土地使用权以及未列入资产评估报告,而乙方拟向甲方收购的流动资产)和与资产相关的经营业务。
6.相关期间:自评估基准日(含评估基准日)至交割日(不包括交割日)之间的期间。
7.工作日:即星期一至星期五(公众假期除外)。
8.附属企业:就本协议各方而言,由该方直接或间接控制的任何公司或其他经济组织。"控制"是指任何人士籍着持有股权、出资额,行使投票权、董事任命权或依据合同或其他方式所拥有的决定另一方决策及事务的权力。
9.有关物业:资产评估报告内列明的有关企业拟转让予乙方的,有关企业已或将取得土地使用权和/或房屋所有权的土地和/或房屋,其详情见附件二。
第二条?资产转让
1.根据本协议的约定,甲方同意在本协议所规定的交割日将有关企业的转让资产转让予乙方。
2.乙方同意根据本协议的约定自甲方受让有关企业的转让资产。
3.自本协议第八条第4款所规定的交割日起,乙方即成为该转让资产的合法所有者,享有并承担与转让资产有关的一切权利和义务,甲方则不再享有与转让资产有关的任何权利,也不承担与转让资产有关的任何义务和责任,但本协议另有规定者除外。甲方有义务尽量协助乙方完成有关的必要的法律手续。
4.自交割日起,乙方及其授权人士将完全接管转让资产,并使用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
第三条?转让资产
(1)列载于资产评估报告内的有关企业的所有机器设备、建筑物及在建工程。
(2)列载于资产评估报告内的有关企业的土地使用权。
2.流动资产:为了生产持续性发展的需要,本协议甲方同意向乙方转让,而乙方同意受让甲方拥有的有关的库存材料、产成品、在制品及配件仓库存零配件。
第四条?产品售后安装及其它售后服务的安排
第五条?_____的使用许可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甲方保证给予乙方有偿使用有关_____的使用许可,具体安排以甲乙双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署的《_____使用许可合同》的内容为准。
第六条?劳务安排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在交割日后,对于有意成为乙方职员的有关企业的员工,有关企业将解除与其签署的劳动合同,而由乙方予以全部留用并与其签署劳动合同,与乙方员工享受同等待遇。具体安排以甲乙双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署的《劳务安排协议》的内容为准。
第七条?转让价格、支付的时间及方式
2.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依据下述原则确定转让资产的转让价格:
(1)固定资产:对列入资产评估报告内的固定资产,以_________元人民币为转让价格的基础,根据甲方_________年执行的固定资产的折旧率,扣除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交割评估基准日的折旧额作为固定资产的转让价格。
(2)流动资产:流动资产转让价格的确定,应参考_________公司于交割评估基准日依据中国会计准则及依据国际会计准则分别进行审计、确认的数据,由甲、乙双方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最终确定一公平、合理的市价。
第八条?交割评估基准日与交割日
1.在交割评估基准日,下述条件必须全部获得满足:
(1)甲方就本协议所述的资产转让行为获得有关贷款银行的书面同意;
(2)甲方根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保证取得有关物业土地使用权及土地上所建房屋、建筑物的权属证明文件;
(3)本协议所述的资产转让行为及_________资产评估公司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为评估基准日,就转让的固定资产部分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获得_________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的正式批准;
(4)根据中国法律及法规,所有按本协议就有关资产转让及本协议提及的其他交易及安排而应取得的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乙方的原审批机关的批准及其他一切审批、同意、豁免和授权均已取得及一切有关文件均获签署。
2.在交割评估基准日当天,甲方应向乙方提供一份令乙方满意的_____中国出具的中国法律意见书证明及确认,本条上款所列条件已全部获得满足。
3.如自甲、乙双方正式签署本协议之日起_________个月内,本条第1款所述在交割评估基准日应获得满足的条件仍未能获得完全满足,则在甲、乙双方正式签署本协议之日的下一年度的同一日期(不包括该日)后,甲、乙双方之任何一方均有权书面提出解除本协议。
4.满足下列条件时,转让资产即可在交割日合法交割:
(1)本条第1款所述的在交割评估基准日应满足的所有条件完全得到满足;及
(2)根据本协议第三条、第七条的规定,本协议双方经过评估师、会计师所进行的评估、审计,已就转让资产的价格及与转让资产相关的一切交易、安排以书面形式达成一致意见。
5.甲、乙双方确认,本条上款所述所有条件,均应在交割评估基准日(包括该日)后的30个工作日内满足。
6.如本条第4款所述的所有条件在本条上款所述的期间内仍未能得到全部满足时,则甲、乙双方之任何一方均有权书面提出不收购流动资产。
8.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对相关期间甲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均应由_________负担。
第九条?甲方的声明、保证及承诺
甲方在此向乙方声明、保证及承诺如下:
1.甲方是根据中国法律正式设立和合法存续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并具有一切必要的权利、权力及能力订立及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和责任;而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对甲方具有合法、有效的约束力。
2.甲方对有关资产具有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权及控制权,有权签署本协议并转让有关资产或其任何部分,而该等资产或与该等资产相关的任何权益,不受任何优先权或其他类似权利的限制。乙方于本协议所达成的资产转让完成后将享有作为转让资产的所有者应依法享有的一切权利并可依法转让、处分该等资产,并不会因其成立文件或中国法律的规定而受到任何扣压、抵押和负担或其他第三者权利的限制。就本协议所述的资产转让及其它交易、安排而言,仅需获得_________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的批准,以及有关贷款银行及有关担保人的同意。
3.甲方是依据中国法律成立并合法存续的具有_____法人地位的中国外商独资企业,其根据中国法律有权拥有并经营其目前正在拥有并经营的一切资产和业务。甲方已经分别取得其设立及经营业务所需的一切批准、同意、授权和许可,所有这些批准、同意、授权和许可均为有效和具有约束力的。就甲方所知,在经营范围内,概无任何影响乙方利益的、违反中国法律、法规的事件发生。
6.除已向乙方作明确的书面披露者外,甲方没有正在进行的、以甲方为一方的或以甲方的转让资产的任何部分为标的的,如作出对甲方不利的判决或裁定即可能单独或综合一起对转让资产状况或业务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诉讼、_____或行政处理程序。
7.与甲方在交割日以前正在经营的业务有重大关系的一切_____、专利、设计、版权或其他类似的工业产权均系合法取得,收益权由甲方合法享有而无需缴纳任何费用(但为维持该等权利所需依法缴纳的费用除外)。截止本协议签署日,该等权利并未受到侵犯,也未以任何形式许可或授予第三人。
9.截至交割日,甲方并无任何正在生效的非正常商业条件的生产、经营合同或安排并因此对转让资产的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10.甲方在交割日之前对其所使用的土地的使用是合法的,并不需要补交任何税费,且并不存在任何未正式向乙方披露的因甲方在交割日前对土地的使用而需要乙方承担或履行的义务或责任。
11.银行及其他贷款或负债
(1)除已在经_________公司审计的有关企业_________年度的资产负债表中明确披露者外,甲方并无其他涉及转让资产的未偿还贷款、或有负债及其他形式的负债;
(2)甲方并无在本协议签署日前收到任何债权人书面通知,将强制性地处置任何部分的转让资产;
(3)除已向乙方作明确的书面披露者外,甲方并无设置任何影响其全部或部分业务或转让资产的抵押、保证、质押或其他方式的第三者权益,或其他可能导致前述事件发生的任何协议、安排或承诺;
(4)截至本协议签署日,并无任何人士就转让资产或其任何部分行使或声称将行使任何对转让资产的状况有重大不利影响的权利;亦无任何直接或间接与转让资产有关的争议。
12.甲方没有一旦披露便会影响到签订本协议或本协议任何条款的原意被改变的事实未向乙方披露。
13.于交割日,甲方的厂房、机器、工具及其他设备均处于良好的运作及操作状态,并经定期及适当保养及维修。
15.在交割日后,甲方将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本身经营、或透过合营或持有其他公司或企业的股份或其他权益)参与任何对乙方的业务实际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16.甲方将按照国家法律及有关政策的精神与乙方共同妥善处理本协议所述资产转让过程中的任何未尽事宜。
第十条?乙方承诺、声明及保证
乙方在此向甲方声明、承诺及保证如下:
1.乙方是依据中国法律成立并合法存续的外商独资企业。
2.乙方有充分的权利进行本协议所述的资产转让,除需获得其董事会对该资产转让的正式批准外,乙方已经获得签署和履行本协议的其他一切合法授权。
3.乙方将按照国家法律及有关政策的精神与甲方共同妥善处理本协议所述产权转让过程中的任何未尽事宜。
4.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
第十一条?保密
除中国有关法律、法规或有关公司章程的明文规定或要求外,未经他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在本协议所述交易完成前或完成后,不得将本协议的有关内容向本次交易参与各方之外的任何第三人透露。
第十二条?本协议未尽事宜
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签署后,就本协议未尽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有关企业的_____使用、劳务合作事宜,进行进一步的协商,并在交割日前达成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的任何声明、保证和承诺,或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全面和足额的赔偿。
2.在交割日后,当发生针对甲方或乙方,但起因于交割日前有关企业或其附属企业的经营活动,而在交割日前未曾预料到或未向乙方披露的债务纠纷或权利争议时,甲方同意采取措施予以解决,使转让资产或乙方免受损失。若该等纠纷或争议对转让资产或乙方造成任何损失,则甲方同意作出赔偿。
第十四条?生效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及加盖双方公章即生效。
第十五条?争议的解决
1.凡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协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根据中国有关法律,如果本协议任何条款由法庭裁决为无效,不影响本协议其它条款的持续有效和执行。
第十六条?适用法律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执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管辖。
第十七条?协议权利
未经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其依本协议所享有的权利及应承担的义务。各方的继承者、经批准的受让人均受本协议的约束。
第十八条?税项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应缴纳的任何税款或费用,均应根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
第十九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本协议各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本协议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或其它天灾、战争、_____、_____或任何其它类似事件。
2.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遭受该事件的一方应立即用可能的最快捷的方式通知对方,并在十五天内提供证明文件说明有关事件的细节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延迟履行本协议的原因,然后由各方协商是否延期履行本协议或终止本协议。
第二十条?附件
本协议所有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一条?文本
本协议以中文书就。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___份。每份正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二条?其他
1.任何一方向另一方发出与本协议有关的通知,应采用书面形式,并以专人送递、传真、电传或邮寄方式发出;通知如以专人送递,以送抵另一方法定地址时为送达;如以传真或电传方式发送,发件人在收到回答代码后视为送达;如以邮寄方式送达,以寄出日后两个工作日为送达日期。
2.本协议的任何修改需经双方同意,并须签署书面文件。本协议的修改应在双方签字之后报送相关审批机关批准或备案(如需要者)。
3.任何一方未能或延迟行使其根据本合同享有的权利、权力或_____不应视为对该等权利、权力或_____的放弃,且对该等权利、权力或_____的部分行使不应妨碍未来对此等权利、权力或_____的行使。
4.本协议赋予甲方及乙方的约定权利、权力或补救措施,并不拟排除任何其他权利、权力或补救措施,而应是累加性的,并应补充现时或日后法律、法规、合同规定或其他规定赋予的其他各项权利、权力及补救措施。
5.甲、乙双方彼此承诺,如任何一方未能履行在本协议下的责任,但其享有在任何时候于任何法律管辖区的任何诉讼、或任何法律管辖区对其进行查封或执行关于其在本协议规定下的责任之判决的豁免权;甲、乙双方彼此并在不可撤销地放弃这种豁免权(如有者)。
6.甲、乙双方同意,如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则守约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损失。
7.如甲方在第九条所作出的声明和保证与事实不符或其保证未能得到履行,则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甲方赔偿由此而造成的损失。
8.甲、乙双方将支付彼此就有关本协议的各自的费用。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附件
一、资产评估报告(略)
二、有关物业资料(略)
三、_________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对_________资产评估公司就转让固定资产部分出具的《资产评估报告》的确认批文及对资产转让行为出具的批文(略)
五、《_____使用许可合同》(略)
六、《劳务安排协议》(略)
资产转让协议 篇18
转让方:_________(以下称“甲方”),其法定地址为: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以下称“乙方”),其法定地址为:_________。
鉴于:
1.甲方系依据中国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合法持有_________有线电视网(定义见下文)的全部资产;
2.乙方系依据中国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合法从事其目前正在从事的业务;
3.乙方有意向甲方购买_________有线电视网的全部资产,甲方亦有意向乙方转让上述资产;
4._________国有资产管理局已经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出具批复,同意甲方将_________有线电视网的资产转让予乙方,该批复列载于本协议附件二;
5._________国有资产管理局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作出批复,对于_________有线电视网的资产评估报告(定义见下文)予以确认,该批复列载于本协议附件二;
6._________广播电视局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作出批复,批准甲方将_________有线电视网的资产向乙方转让,该批复列载于本协议附件二;
7.甲方、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共同进行协作和配合,促使甲乙双方之间资产转让的顺利完成。就_________有线电视网的资产转让事宜,甲方和乙方在此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定义
1._________有线电视网:_________,其资产详情列载于本协议附件之资产评估报告。
2.转让资产:即_________有线电视网。依据本协议规定的条件,甲方应将转让资产向乙方转让。
3.转让生效日:本协议第五条所述之转让生效条件完全达成的日期,或,若截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上述生效条件仍未能完全达成,甲乙双方书面同意的另一日期。
4.评估基准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5.资产评估报告:列载于本协议附件一的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转让资产的估值报告,由_________编写,并经_________国有资产管理局确认。
6.相关期间:自评估基准日(含评估基准日)至转让生效日(不含转让生效日)之间的期间。
第二条资产转让
1.根据本协议的约定,甲方同意在本协议所规定的转让生效日依据本协议规定的条件将转让资产转让予乙方。
2.乙方同意根据本协议的约定自甲方受让转让资产。
3.自本协议所规定的转让生效日起,乙方即成为转让资产的合法所有者,享有并承担与转让资产有关的一切权利和义务,甲方则不再享有与转让资产有关的任何权利及利益,也不承担与转让资产有关的任何义务和责任,但本协议另有规定者除外。甲方将确保在转让生效日后的_________日内完成有关的合同(包括本协议附件四及附件五所列的各项合同、保单)变更、房屋、车辆权属证明的变更及其他必要的法律手续。
4.自转让生效日起,乙方及其授权人士将完全有权接管转让资产,并使用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依法进行其他处置。
第三条转让资产
甲乙双方同意,在评估基准日,本协议所述的并将于转让生效日向乙方转让的全部资产列载于本协议附件一的资产评估报告。甲乙双方确认,在转让生效日,甲方将上述全部资产向乙方转让,包括但不限于:
1.设备动产列载于资产评估报告内的所有用于生产的设备动产,包括但不限于:工具、设备、办公室的陈设及有关装置、计算机、电话、传真机和复印机,以及其它的办公室设备和运输工具。
2.不动产列载于资产评估报告内的机房、播送台站及其他设施。
3.文件和资料与转让资产有关的或附属于转让资产的全部业务记录、财务及会计记录、营运记录、统计资料、说明书、维护手册、培训手册等文件和资料,无论是以文字形式或以电脑软件、硬件形式或其他形式予以记录的。
4.合同权益与转让资产有关的由甲方在转让生效之日前所签订并存在的任何合同、协议、契约及其修正、修改或补充,包括但不限于列载本协议附件四的有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设备购买、租赁、定做、运输及建筑安装的主要合同、列载于本协议附件五的保险单以及其它的所有合同、协议、契约、承诺函、保证函、信用证、提单、货单、各种票据及其他任何有关的法律文件。
第四条转让价格、支付的时间及方式
1.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根据资产评估报告所反映的评估结果以及_________对该评估结果的确认,本协议所述的转让资产的转让价格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2.乙方应当在根据本协议第五条的规定的转让生效日后的十个工作日之内,将本协议前款规定的转让价格总数支付给甲方。
第五条生效条件
1.本协议所述转让资产的转让在下述条件获得完全满足时生效:_________。
2.除非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另一日期作为转让生效日或解除本协议,上述条件完全达成的日期即为转让生效日。
第六条甲方的
资产转让协议 篇19
甲方:________破产清算组(转让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受让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现就_________(写明破产企业名称)投资于_________项目的权益转让达成以下协议:
一、_________(写明破产企业名称)根据其与_________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签订的_________合同或协议,投资于_________元的_________项目,享有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权益。因 _______被______人民法院宣告破产还债,_________破产清算组全面接管了该破产企业,清算组经研究,并报请_______人民法院审查同意,决定将_________(写明破产企业名称)在________项目中享有的权益_________转让给乙方。转让价格为_________元。
二、乙方向甲方支付转让款的方式为_________(写明具体支付方式)。
三、本协议约定甲方的权利为_________(写明具体权利)。本协议约定甲方的义务为_________(写明具体义务)。
四、本协议约定乙方的权利为_________(写明具体权利);本协议约定乙方的义务为_________(写明具体义务)。
五、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协议生效后,甲方双方应严格履行,一方违约时,应向对方支付转让款_________%的违约金。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交_________人民法院存档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资产转让协议 篇20
本协议由下列双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以下称“中国”)_________订立:
转让方:_________(以下称“甲方”),其法定地址为: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以下称“乙方”),其法定地址为:_________。
鉴于:
1.甲方系依据中国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合法持有_________有线电视网(定义见下文)的全部资产;
2.乙方系依据中国法律合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合法从事其目前正在从事的业务;
3.乙方有意向甲方购买_________有线电视网的全部资产,甲方亦有意向乙方转让上述资产;
4._________国有资产管理局已经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出具批复,同意甲方将_________有线电视网的资产转让予乙方,该批复列载于本协议附件二;
5._________国有资产管理局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作出批复,对于_________有线电视网的资产评估报告(定义见下文)予以确认,该批复列载于本协议附件二;
6._________广播电视局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作出批复,批准甲方将_________有线电视网的资产向乙方转让,该批复列载于本协议附件二;
7.甲方、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共同进行协作和配合,促使甲乙双方之间资产转让的顺利完成。就_________有线电视网的资产转让事宜,甲方和乙方在此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定义
1._________有线电视网:_________,其资产详情列载于本协议附件之资产评估报告。
2.转让资产:即_________有线电视网。依据本协议规定的条件,甲方应将转让资产向乙方转让。
3.转让生效日:本协议第五条所述之转让生效条件完全达成的日期,或,若截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上述生效条件仍未能完全达成,甲乙双方书面同意的另一日期。
4.评估基准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5.资产评估报告:列载于本协议附件一的以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为评估基准日的转让资产的估值报告,由_________编写,并经_________国有资产管理局确认。
6.相关期间:自评估基准日(含评估基准日)至转让生效日(不含转让生效日)之间的期间。
第二条资产转让
1.根据本协议的约定,甲方同意在本协议所规定的转让生效日依据本协议规定的条件将转让资产转让予乙方。
2.乙方同意根据本协议的约定自甲方受让转让资产。
3.自本协议所规定的转让生效日起,乙方即成为转让资产的合法所有者,享有并承担与转让资产有关的一切权利和义务,甲方则不再享有与转让资产有关的任何权利及利益,也不承担与转让资产有关的任何义务和责任,但本协议另有规定者除外。甲方将确保在转让生效日后的_________日内完成有关的合同(包括本协议附件四及附件五所列的各项合同、保单)变更、房屋、车辆权属证明的变更及其他必要的法律手续。
4.自转让生效日起,乙方及其授权人士将完全有权接管转让资产,并使用其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依法进行其他处置。
第三条转让资产
甲乙双方同意,在评估基准日,本协议所述的并将于转让生效日向乙方转让的全部资产列载于本协议附件一的资产评估报告。甲乙双方确认,在转让生效日,甲方将上述全部资产向乙方转让,包括但不限于:
1.设备动产列载于资产评估报告内的所有用于生产的设备动产,包括但不限于:工具、设备、办公室的陈设及有关装置、计算机、电话、传真机和复印机,以及其它的办公室设备和运输工具。
2.不动产列载于资产评估报告内的机房、播送台站及其他设施。
3.文件和资料与转让资产有关的或附属于转让资产的全部业务记录、财务及会计记录、营运记录、统计资料、说明书、维护手册、培训手册等文件和资料,无论是以文字形式或以电脑软件、硬件形式或其他形式予以记录的。
4.合同权益与转让资产有关的由甲方在转让生效之日前所签订并存在的任何合同、协议、契约及其修正、修改或补充,包括但不限于列载本协议附件四的有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设备购买、租赁、定做、运输及建筑安装的主要合同、列载于本协议附件五的保险单以及其它的所有合同、协议、契约、承诺函、保证函、信用证、提单、货单、各种票据及其他任何有关的法律文件。
第四条转让价格、支付的时间及方式
1.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根据资产评估报告所反映的评估结果以及_________对该评估结果的确认,本协议所述的转让资产的转让价格总额为人民币_________元整。
2.乙方应当在根据本协议第五条的规定的转让生效日后的十个工作日之内,将本协议前款规定的转让价格总数支付给甲方。
第五条生效条件
1.本协议所述转让资产的转让在下述条件获得完全满足时生效:_________。
2.除非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另一日期作为转让生效日或解除本协议,上述条件完全达成的日期即为转让生效日。
第六条甲方的声明、保证及承诺
甲方在此向乙方声明、保证及承诺如下:
1.甲方是根据中国法律正式设立和合法存续的企业,并具有一切必要的权利、权力及能力订立及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和责任;而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对甲方具有合法、有效的约束力。甲方与乙方签订本协议并不会构成甲方违反任何其他合同、其本身的公司章程及成立文件以及任何所适用的中国法律法规。
2.甲方对转让资产具有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权及控制权,有权签署本协议并转让转让资产或其任何部分,而该等资产或与该等资产相关的任何权益,不受任何优先权或其他第三者权利的限制。乙方于本协议所达成的资产转让完成后将享有作为转让资产的所有者应依法享有的一切权利并可依法转让、处分该等产权,并不会受到任何扣押、抵押和负担其他第三者权利的限制。
3.在本协议签署日及转让生效日,没有正在进行的、以甲方为一方的或以转让资产的任何部分为标的的,如作出对甲方不利的判决或裁定即可能单独或综合一起对转让资产状况或业务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理程序。
4.与转让资产有关的、影响转让资产的合法性或甲方对其所有权的合法性的所有文件、许可、批准、同意、授权,包括但不限于本协议附件三所列者,甲方均已取得,不存在任何法律上的瑕疵。
5.转让资产中一切按照中国法律和行业惯例应该保险的财产,在本协议签署日均已由甲方投保,且该等列载于本协议附件五的保单在本协议签署日直至转让生效日仍然有效。甲方保证在转让生效日前不采取任何行为,亦不忽略任何行为,使上述保单成为无效或可能成为无效。
6.截至转让生效日,甲方并无任何正在生效的非正常商业条件的生产、经营合同或安排并因此对转让资产的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7.甲方在转让生效日之前对转让资产所占用土地的使用是合法的,并不需要补交任何税费,且并不存在任何未正式向乙方披露的因甲方在转让生效日前对土地的使用而需要乙方承担或履行的义务或责任。
8.甲方没有关于有关转让资产的、一旦披露便会影响到签订本协议或本协议任何条款的原意被改变的事实未向乙方披露。
9.于转让生效日,转让资产中的房屋、机器、工具及其他设备均处于良好的运作及操作状态,并经定期及适当保养及维修。
10.甲方的高级管理人员或相关的知情人士对有关转让生效日前的与转让资产有关的商业或技术秘密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对外透露或基于商业的目的使用上述秘密。
11.在转让生效日后,甲方本身不会(而甲方亦将促使其所有附属公司不会)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本身经营、或透过合营或持有其他公司或企业的股份或其他权益)参与任何对有关企业的业务实际或可能构成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或活动。
12.在相关期间按照以往的正常方式对转让资产进行使用及保养及经营管理。
13.即使在转让生效日后,上述声明、保证及承诺将继续有效。
第七条乙方的承诺、声明及保证
乙方在此向甲方声明、承诺及保证如下:
1.乙方是依据中国法律成立并合法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其合法拥有其正在拥有的资产,并合法经营其正在经营的业务。
2.乙方有充分的权利进行本协议所述的资产转让,并已经获得签署和履行本协议的一切合法授权。
3.乙方将按照国家法律及有关政策的精神与甲方共同妥善处理本协议所述产权转让过程中的任何未尽事宜。
4.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
第八条保密
除中国有关法律、法规或有关公司章程、应予适用的香港有关法律法规或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的证券上市规则有明文规定或要求外,未经他方同意,任何一方在本协议所述交易完成前,不得将本协议的有关内容向本次交易参与各方之外的任何第三人透露。
第九条本协议未尽事宜
甲乙双方同意,在本协议签署后,就本协议未尽事宜将进行进一步的协商,并在转让生效日前达成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构成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十条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的任何声明、保证和承诺,或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全面和足额的赔偿。而守约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执行或终止本协议。
2.在本协议签署后,当发生针对转让资产或乙方,但起因于本协议签署日前甲方占有、使用转让资产的行为,而在本协议签署日前未曾预料到或未向乙方披露的债务纠纷或权利争议时,甲方同意采取措施予以解决,使转让资产或乙方免受损失。若该等纠纷或争议对转让资产或乙方造成任何损失,则甲方同意作出赔偿。
第十一条争议的解决
1.凡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协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不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根据中国有关法律,如果本协议任何条款被法院裁判为无效,不影响本协议其它条款的持续有效和执行。
第十二条适用法律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释、执行及争议的解决,均受中国有关法律的管辖。
第十三条协议权利
未经另一方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其依本协议所享有的权利。各方的继承者、经批准的受让人均受本协议的约束。但是,甲乙双方在此互相同意对方指定其各自的有关的附属企业负责本协议的具体履行。甲乙各方在本协议中的所享有的全部权利及承担的全部义务,同时视为由其各自指定的附属企业所享有及承担。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本协议各方不能合理控制、不可预见或即使预见亦无法避免的事件,该事件妨碍、影响或延误任何一方根据本协议履行其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火灾或其它天灾、战争、骚乱、罢工或任何其它类似事件。
2.如发生不可抗力事件,遭受该事件的一方应立即用可能的最快捷的方式通知对方,并在十五天内提供证明文件说明有关事件的细节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延迟履行本协议的原因,然后由各方协商是否延期履行本协议或终止本协议。
第十五条附件
本协议所有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六条文本
本协议以中文书就。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___份。每份正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转让方(盖章):_________受让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年月日年月日
资产转让协议 篇21
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住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住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由甲方和乙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________地订立。
鉴于甲方在________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法拥有________%的股权,该公司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在深圳市工商局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和 共同出资设立,注册资金为人民币________万元。甲方占________%的股权,应出资________万元人民币,实际出资________万元人民币; 占________%的股权,应出资________万元人民币,实际出资________万元人民币; 占________%的股权,应出资________万元人民币,实际出资________万元人民币。现甲方有意转让其在 公司拥有的________%的股权,并且甲方转让股权的要求已获得________公司股东会及甲方上级有关部门的批准,其他股东均放弃优先购买权。
鉴于乙方同意受让甲方在 公司拥有的________%的股权。
鉴于 股东会也同意乙方受让甲方在该公司拥有的________%的股权。
第一条 股权转让的价格及价格的支付方式
2、乙方同意以下列方式将合同价款支付给甲方(下列1、2条任选一条)
(1)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按将本条第一款所规定的价款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双方签字之日起向甲方支付总价款的________%作为保证金,在向深圳国际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办理交易鉴证前向甲方支付总价款的________%,在甲乙双方办理完工商变更登记前向甲方支付剩余的________%的价款。
第二条 保证(下列1、2条任选一条)
1、甲方保证其按本合同第一条第一款规定转让给乙方的股权是甲方合法拥有的股权,甲方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对其所转让的股权没有设置任何质押权或其他担保责任,并免遭任何第三人追索。否则,甲方承担由此引起的所有经济和法律责任。
2、甲方已将所拥有的在被转让企业的________%的股权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向________作质押,但现在甲方已征得质押权人的书面同意,同意甲方将该股权按本合同的规定转让给乙方。
3、乙方保证按本合同第一条第二款规定的条件支付价款,作为保证,乙方应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天内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一条第一款所规定价款的________%作为保证金,该保证金视为乙方支付给甲方的价款的一部分。
第三条 债权债务的承担
本合同生效后,若发现属于本次股权转让前资产评估报告以外的被转让企业的债权债务,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或由乙方先予代收或垫付,最终应由甲方承受。
第四条 职工安置条款(100%股权转让时适用)
(当事人双方可自行约定被转让企业职工的安置方式,或按国家、省、市有关规定执行,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及相关的政策。)
第五条 产权交接方式
(双方当事人应约定股权交接的时间、地点和方式等)
第六条 股权转让有关费用的负担
双方同意与本合同规定的股权转让有关的费用,由________公司承担,或由甲乙双方各承担50%。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适当地、全面地履行其义务,应该承担违约责任。
2、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按时支付股权价款,则除按本合同第二条第二款的规定向甲方支付保证金外,每迟延一天,应按迟延部分价款的 ‰支付滞纳金。乙方向甲方支付保证金或滞纳金后,如果乙方的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保证金或滞纳金数额,或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其他损害的,不影响甲方就超过部分或其他损害要求赔偿的权利。
第八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可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但甲乙双方需签订变更或解除合同书,并经有关部门批准后生效。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当事人虽无过失但无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
2、一方当事人丧失实际履约能力;
3、由于一方违约,严重影响了另一方的经济利益,使合同履行成为不必要;
4、因情况发生变化,当事人双方经过协商同意;
5、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变更或解除合同的情况出现。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1、与本合同的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2、经协商不能解决争议的,则任何一方可向________市仲裁委员会或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申请仲裁,或向深圳市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日期
本合同由双方合法代表签字、盖章,并经深圳国际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鉴证后,自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 其他条款
(当事人可根据具体情况约定其他条款,有双方当事人商定)
第十二条 附则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________存档一份,其他报有关部门备案。
转让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鉴证机构:________________ (签章)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资产转让协议 篇22
出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住 所:
法定代表人:
电 话: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电话:
甲乙双方按照诚实信用原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转让其拥有的债权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转让事项:
甲方将____的债权:
债权金额____元,(其中:本金____元;利息____元)按双方协商的价格____转让给乙方。
乙方同意受让甲方在企业拥有的债权____ ,并按____的协商价格收购。
第二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甲方保证本合同第一条转让给乙方的债权为甲方合法拥有,甲方拥有完全、有效的处分权。甲方保证其所转让的债权免遭任何第三人的追索。否则,甲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所有经济和法律责任。
乙方保证依本合同第一条规定的价款,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天之内向甲方支付规定的价款的_____%。乙方应将其余的_____%转让价款在_____年 _____月_____日之前向甲方支付。
甲方保证已将该债权的转让通知债务人。
第三条违约责任:
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的规定,适当地、全面地履行其义务,应该承担违约责任。未违约一方由此产生的任何责任和损害,均由违约一方赔偿未违约一方。
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的规定按时支付债权价款,迟延一天,应支付迟延部分总价款_____%作为违约金,由乙方向甲方支付。
第四条合同的解除:
1.经核实债权状况与甲方提供的资料不一致或债权有权属纠纷,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2.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3.甲方伪造事实证据、隐瞒重要情节、提供非法权益凭证,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五条费用的负担:
双方同意共同负担本转让合同实施所发生的有关费用,甲方承担,乙方承担。
第六条合同纠纷:
甲乙双方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 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第七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2份,乙方执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签订时间:
资产转让协议 篇23
个人独资企业转让协议书
转让方(甲方):身份证号码:
受让方(乙方):身份证号码:
(企业名称)(以下简称“企业”)于年月日经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登记设立,由甲方个人投资并经营,“企业”全部财产属甲方个人所有,并拥有完全的处分权,“企业”出资额为人民币万元。甲方愿意将其在“企业”的全部出资及与此相关的合法权益(以下称资产)转让给乙方,乙方愿意受让。现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和《民法典》的规定,经协商一致,就转让资产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转让价格及转让款的支付期限和方式:
1、甲方以人民币万元的价格将其在“企业”的全部资产转让给乙方。
2、乙方应于本协议书生效之日起日内以银行转帐(或现金支付)的方式一次性将上述款项支付给甲方。
二、保证:
甲方保证在对上述资产拥有所有权及完全处分权,甲方保证对所转让的财产,没有设置任何抵押、质押或担保,保证资产未被查封,并保证资产不受第三人之追索,否则,由此引起的所有责任,由甲方承担。
三、转让的效力:
自本协议书项下的转让完成之日起,乙方对“企业”全部财产享有所有权及相关的权益,并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
四、违约责任:
1、本协议书一经生效,双方必须自觉履行,任何一方未按协议书的规定全面履行义务,应当依照法律和本协议书的规定承担责任。
2、如乙方不能按期支付转让款,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逾期部分转让款的万分之一的违约金。如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乙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3、如由于甲方的原因,致使乙方不能如期办理变更登记,或者严重影响乙方实现订立本协议书的目的,甲方应按照乙方已经支付的转让款的万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如因甲方违约给乙方造成损失,甲方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低于实际损失的,甲方必须另予以补偿。
五、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经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协议书的,双方应另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书。
六、有关费用的负担:
在本次资产转让过程中发生的有关费用(如公证、评估或审计、工商变更登记等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其他约定:
与本合同有效性、履行、违约及解除等有关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则任何一方均可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合同生效的条件和日期:
本协议书经双方签署之日起生效。双方应于本协议书生效后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九、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余报有关部门。
转让方(甲方):
年月日
受让方(乙方):
年月日
资产转让协议 篇24
转让方: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方: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甲方、乙方经过友好协商,同意共同进行协作和配合,就甲方资产转让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甲方同意将位于________甲方所有的资产转让予乙方。
(1)列载于资产评估报告内的有关企业的所有机器设备、建筑物及在建工程。
(2)列载于资产评估报告内的有关企业的土地使用权。
2、双方协商一致的转让交割日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3、自本协议规定的交割日起,乙方即成为该转让资产的合法所有者,享有并承担与转让资产有关的一切权利和义务。
4、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根据资产评估结果,甲、乙双方一致同意,以_________万元人民币作为固定资产转让价格;乙方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前向甲方全额支付。(以甲方银行到账为准)
5、甲方在此向乙方声明、保证及承诺如下:
5.1甲方是根据中国法律正式设立和合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并具有一切必要的权利、权力及能力订立及履行本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和责任;而本协议一经签署即对甲方具有合法、有效的约束力。
5.3除已向乙方作明确的书面披露者外,甲方没有正在进行的、以甲方为一方的或以甲方的转让资产的任何部分为标的的,如作出对甲方不利的判决或裁定即可能单独或综合一起对转让资产状况或业务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任何诉讼、仲裁或行政处理程序。
5.4甲方在交割日之前对其所使用的土地的使用是合法的,并不需要补交任何税费,且并不存在任何未正式向乙方披露的因甲方在交割日前对土地的使用而需要乙方承担或履行的义务或责任。
5.5甲方将按照国家法律及有关政策的精神与乙方共同妥善处理本协议所述资产转让过程中的任何未尽事宜。
6、乙方承诺、声明及保证:
6.1乙方妥善维护使用受让的资产,从事合法的经营活动。
6.2乙方承诺若再次转让所获得的资产时,甲方或甲方指派的代表人有绝对优先回购的权利。
6.3乙方将按照国家法律及有关政策的精神与甲方共同妥善处理本协议所述产权转让过程中的任何未尽事宜。
6.4按照本协议的规定向甲方支付转让价款。
7、保密条款:除中国有关法律、法规或有关公司章程的明文规定或要求外,未经他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在本协议所述交易完成前或完成后,不得将本协议的有关内容向本次交易参与各方之外的任何第三人透露。
8、违约责任:任何一方违反其在本协议中的任何声明、保证和承诺,或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全面和足额的赔偿。
9、甲、乙双方一致同意,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及加盖双方公章即生效。
10、争议的解决
10.1.凡因执行本协议发生的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协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10.2.根据中国有关法律,如果本协议任何条款由法庭裁决为无效,不影响本协议其它条款的持续有效和执行。
11、甲、乙双方一致同意,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应缴纳的任何税款或费用,均应根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缴纳。
12、本协议所有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本协议以中文书就。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持_________份。每份正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资产转让协议 篇2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为适应_____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现双方本着公平互惠、诚实信用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转让_________公司的全部资产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一、_________省_________市国有资产管理局(以下简称国资局)现依法授权甲方向乙方出售______公司资产,乙方在_________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_________政府)提供优惠政策的前提条件下,同意购买该资产。现双方议定资产整体出售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万元。该价格包括甲方转让的全部资产价款及乙方应向土地管理部门缴付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以及在转让过程中应由乙方承担的一切税费。
二、______公司资产包括如下:
1.位于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街_______号,地号为_______的_______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使用年限_______年。
2.座落于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街_________号的______公司院内平方米房屋所有权。
4.______公司所属“_________”牌、“_________”注册_____。
三、原_____________总公司在本合同签订前所发生的一切的债权债务(其中包括欠职工工资、社会统筹_____金及税费)不在本次协议签订的转让资产以内,由甲方自行处理。如发生由此所引起的诉讼和纠纷,由甲方予以处理,如影响乙方正常经营,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四、甲方保证以上转让的资产权属无争议、无抵押、并无查封,并且甲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所有产权。如发生由此引起的相应有关所购资产产权及协议签字前所有______公司一切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所造成的乙方损失。
五、在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并将约定第一期款项到位后,甲方承诺在十五日内负责为乙方办理新成立_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相关的工商登记注册、税务登记、卫生许可证、银行开户、用电、用水过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及国资局划拔整体资产划拨单、环保等新公司权属无争议及生产经营所需相关证照,并注销原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总公司工商、税务、土地等相关产权登记。
六、_________市政府提供的优惠政策:
1.乙方新设企业自投产之日起享有以下税费优惠政策:
(1)水资源费_________年不征收。
(2)环保涉及_____项目,除国家明令禁止的项目外,由环保部门负责办理环保手续,涉及环保治理的,从低从宽收取费用。
(3)保证满足乙方所需水、电等能源供应,同时保证单位价格为当地最低水平。
(4)有关税收的优惠条件以合同协议附件_________为准。
2.货源保证供应方面,_________市政府承诺:
(2)负责协调处理乙方新办企业与其他企业间因_____供应方面发生的问题,如出现其它企业有垄断性倾向、恶意挤压或以不正当的手段争购_____时,_________市政府应依法干预制止,保证乙方新办企业以合理价格收购_____,该合理价格应以__________及周边地区同期平均收价为参考价确定。政府应支持乙方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3)_________市政府组织有关部门与乙方签订鲜奶供应协议(协议见附件_________)。
3.负责协调商业银行根据企业发展需要提供贷款。
4._________市政府允许乙方对所受让的资产进行利用和再开发:
(1)由于占地面积受限、建筑物设计布局老旧,乙方在经营过程中需要扩大发展,在_________境内扩(新)建工厂需要征用土地时,_________市政府承诺以最优惠的政策和配套条件为乙方提供。
(2)由于现厂址所处地理位置,乙方根据生产经营需要,在适当的时候可以改变土地使用功能,并享有再开发收益权,但需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以上优惠政策_________市政府召集有关主管部门协调落实,并以市长办公会议纪要形式予以确认。
七、付款期限及资产转让交接手续。
1.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将第一期款项_________万元付至_________市国有资产管理局。
2.待新设立_________有限公司成立后企业改造试车正式投产同时日产________吨时,乙方向甲方付第二期现款_____万元。
3.甲、乙双方共同承认的甲方银行贷款_________万元。双方约定,待_________有限公司正式运行后,甲方安排由银行与新公司另签订新的一年期以上的转贷合同,乙方承担并支付签订新的转贷合同本金及同期银行贷款利息。此转贷冲抵总收购资本,在三年内付清本金及利息。
4.收购______公司金额款项_________万元的剩余款每________年付一次,_________年内全部付清(另有还款明细)。
5.如甲方能帮助乙方在银行办理一年期以上贷款,其中_________%付给甲方做为充抵收购款,另_________%由乙方使用,全额利息由乙方支付。有关权证转让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乙方配合(工本费由乙方负责)。资产清点工作双方共同进行,甲方应提供资产明细清单,清点应有书面记载,以上工作在协议签订_________天之内完成。
八、其他约定
1.为保护和促进_________市经济建设发展和维护经济稳定,乙方承诺在新设立企业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置原企业职工,新设立_________有限公司具有_____用工权。
2._________总公司对外签订的三份资产租赁合同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即终止,由乙方新办企业与原承租方另行签订租赁合同,合同主要内容按原租赁协议基本不变。如遇乙方新办企业迁址或扩建厂房,租赁合同即行终止,具体办法依新签订协议为准。
3.乙方在付给甲方_________万元后,另投入_________万元对设备进行改造、维修。
九、违约责任
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均应诚信履约,如有任何一方违反协议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如甲方不能依法转让资产,并在约定期内办理完善相关合法资产凭证,则甲方应按资产转让总额_________%承担违约责任。
2.甲方应保证有关奶源协议的落实,如由于未能落实影响乙方正常经常,则甲方应按乙方正常收购价格按天数赔付乙方。
3.乙方应保证在约定期内按时支付协议所约定的款项,如仍不能交付,则乙方按同期应付额_________%计赔损失。
4._________政府应保证乙方奶源的供应,如有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
十、本协议设附件七份,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也是本协议生效的必备条件,附件包括:
1.国资局出具的授权甲方转让国有资产委托书。
2.转让资产明细清单。
3.土地使用权属证明(权证和土管局证明)。
4.房屋产权证明(权证和房管局证明)。
5._________市政府市长办公会议纪要。
6.有关税收的优惠条件。
7.鲜奶供应协议。
十一、本协议的履行地约定为乙方所在地和甲方所在地,若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纠纷不能协商解决,则提出异议的一方可选择其中一个履行地为管辖地向法院起诉。一方起诉后,另一方约定履行地自动取消。
十二、本协议未尽事宜及需变更事项,经协商后以补充协议形式确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本协议正本一式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份,副本_______份,相关部门各执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鉴证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资产转让协议 篇26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双方:
出让人:
受让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业权出让转让管理暂行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当事人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出让人根据法律的授权出让采矿权,出让矿产资源的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对其拥有宪法和法律授予的司法管辖权、行政管理权以及其他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规定由国家行使的权力和因社会公众利益所必需的权益。矿产资源的国家所有权,不因其所依附的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的不同而改变。矿产资源所依附的土地使用权不属于采矿权出让范围。
第二条本合同项下出让给受让人的矿产资源位于,矿区范围拐点坐标个,详见附件,
矿区面积平方公里,开采深度米——米。
第四条本合同项下出让矿产资源开采主矿种为,开采方式为开采,开采方法为法。
第五条出让人同意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将出让的矿产资源交付给受让人。根据地质勘查单位提供的资源储量评审报告,本合同项下出让的资源储量为可采储量吨。
第六条根据批准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及开采范围内矿产资源储量,本合同项下出让矿山的服务年限为年,矿山生产规模为吨/年。
第七条根据有关采矿权价款缴纳的规定,本合同项下出让采矿权价款为人民币(小写元)其中包括上缴省国土资源厅元;上缴长沙市国土资源局元;上缴县(市)元。但本合同约定的采矿权价款,不包括办证登记费、采矿权使用费和矿产资源补偿费,已扣除矿业权交易支出。
第八条受让人同意按照本条第款的规定向出让人支付采矿权价款,并按出让人确定的数额分别缴纳。
(一)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一次性付清上述采矿权价款。
(二)按以下时间和金额分期向出让人支付上述采矿权价款。
第一期人民币大写(小写),付款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
第二期人民币大写(小写),付款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
第三期人民币大写(小写),付款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
第四期人民币大写(小写),付款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
如遇政策调整,按新政策执行。
第九条受让人同意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之前完成矿山基建,动工开采矿产资源。
不能按期开采矿产资源的,应提前向出让人报告。
第十条受让人必须严格按经批准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规定的矿区范围、开采矿种、矿山生产规模、开采方式、开采方法组织生产,确保矿产资源合理、有效利用,确保矿山安全生产。
第十一条受让人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内有下列情况之一,应到原发证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一)扩大或者缩小矿区范围;
(二)变更主要开采矿种;
(三)变更开采方式;
(四)变更矿山企业名称。
第十二条受让人不得将采矿权以承包等方式转让给他人开采经营。需转让采矿权的,转让双方必须向原发证机关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后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十三条受让人必须主动接受出让人的监督管理,主动向出让人提交年度报告。采矿许可证期满,受让人需继续采矿的,应在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原发证机关申办延续登记手续。
第十四条受让人在采矿过程中发现安全生产隐患或造成地质环境破坏的,应立即停止生产,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及有关主管部门报告,做好矿山安全隐患整改及地质环境治理工作。
第十五条出让人对受让人依法取得的采矿权,在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年限届满前不收回。在特殊情况下,根据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提前收回采矿权的,出让人应当依照法定程序报批,并给予受让人相应的补偿。
第十六条任何一方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合同不负责任,但应在条件允许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当事人延迟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第十七条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48小时内将事件的情况以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发生后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延期履行理由的报告。
第十八条受让人必须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采矿权价款。如果受让人不能按时支付采矿权价款的,自滞纳之日起,每日按迟延支付款项的3‰向出让人缴纳滞纳金,延期付款超过6个月,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收回采矿权。受让人无权要求返还已缴纳的价款,出让人并可请求受让人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
第十九条受让人按合同约定支付采矿权价款的,出让人必须按合同约定,按时提供可供开采的矿产资源。由于出让人原因不能提供采矿权超过约定期限6个月的,受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出让人应双倍返还已缴纳的价款,受让人可请求出让人赔偿因违约造成的其他损失。
出让人特别提示:采矿投资风险较大,出让人代表国家出让的是采矿的权利,因而有关矿体的规模、形态、储量、品位等可能与实际开采有差距,对此,出让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二十条受让人违反本合同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出让人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受让人的相关法律责任。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第二十二条本合同自出让人颁发采矿许可证给受让人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让人、受让人各执贰份。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湖南省长沙市国土资源局签订。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双方约定后作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让人(签章):_________受让人(签章):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资产转让协议 篇27
甲方: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乙方(目标企业股东):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
鉴于:________________
1.年月日,甲、乙双方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依据协议,乙方向甲方转让乙方持有的________________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企业)的%股权(以下简称标的股权)。
2.甲、乙双方需就《股权转让协议》中的未尽事宜进行补充约定。为此,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本补充协议,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目标企业估值
甲、乙双方同意对目标企业估值采取市盈率法计算,协议各方同意对目标企业全面稀释的投资后整体估值,按20__年预测利润的8倍市盈率计算,20__年预测税后净利润为人民币1亿元,目标企
业全面稀释的投资后整体估值为:________________1亿元x8=8亿元。(预测税后净利润x市盈率倍数)
第二条投资价格与投资金额
甲方拟投资总额为人民币1亿元,投资完成后,甲方获得目标企业投资后(交割后)股权的12.5%。投资完成后,目标企业注册资本增加至人民币1亿元,甲方投资金额中的1250万元计入目标企业注册资本,剩余8750万元计入目标企业资本公积金。
第三条估值调整
1.如果目标企业20__年度经审计的税后净利润达到或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95%,即人民币9500万元,则目标企业全面稀释的投资后估值保持人民币8亿元不变。甲方投资及所获得的股权比例维持不变。
2.如果目标企业20__年度经审计的税后净利润低于预测利润的95%,即低于人民币9500万元(不含本数),则目标企业全面稀释的投资后估值应根据以下公式调整:________________全面稀释的投资后估值=8倍市盈率x目标企业20__年实现的税后净利润。
此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以其所持有的`目标企业股权,或者以货币形式进行补偿。以股权形式补偿的,补偿的股权比例=1亿元÷调整后整体估值-12.5%;以货币形式补偿的,乙方应向甲方补偿的货币金额=1亿元-调整后的估值x12.5%。甲方取得乙方补偿,无需另行向乙方支付任何对价。
第四条业绩承诺与业绩补偿
1.乙方、目标企业承诺,目标企业20__年、20__年、20__年的净利润分别达到1亿元、1.2亿元、1.5亿元。
2.当目标企业20__年度的承诺利润未实现时,按照估值调整之约定处理。当20__年、20__年承诺利润未实现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以下任何一种方式进行业绩补偿:________________
方式一:________________乙方应以向目标企业无偿赠与的方式补足目标企业当年的承诺利润;
方式二:________________乙方增加对目标企业投资,并将投资款全部计入资本公积金项下由全体股东共享,使甲方所持目标企业股权对应的所有者权益与目标企业实现当年承诺利润的效果等同;
方式三:________________乙方直接向甲方进行补偿,补偿金额的计算公式为:________________甲方已投资金额x(1-当年实现利润/当年承诺利润)。
第五条投资方式
甲方的本次投资为股权投资,以受让目标企业股权的方式进行。
第六条投资款项用途
目标企业应根据经批准的目标企业预算和营业计划将从甲方获得的投资款项用于业务扩张、补充流动资金或投资人认可的其他用途。
第七条利润分配与留存收益的处置
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至甲方完成正式投资期间,目标企业不得进行利润分配。目标企业历史上的留存收益由新老股东共同享有。
第八条反稀释条款
1.若目标企业发行任何新股(可转换为股权的证券票据),且该等新股的每百分比股权单价(新低价格)低于本投资协议约定的股权的每百分比股权单价,则作为一项全面估值反稀释保护措施,甲方有权以零对价进一步获得目标企业发行的股权,以保障发行该等新股后甲方对其所持的目标企业所有股权权益(包括本次投资所得股权和额外股权)所支付的平均对价相当于新低价格;但是员工持股计划下发行股权或者目标企业股权激励安排下发行股权的情况除外。
2.如上述方案因为中国法律法规政策调整而不可行,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前款项下的反稀释义务;乙方应以零对价向甲方转让其持有的目标企业股权,以保障甲方对其持有的目标企业所有股权权益(包括本次投资所得股权和额外股权)所支付的平均对价相当于新低价格。
第九条优先认购权
本协议项下投资完成后,目标企业再增加注册资本时,对新增注册资本甲方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认购权。但是,下列情况除外:________________
(1)目标企业职工持股计划;
(2)行使既有期权或增资权;
(3)目标企业公开发行股票;
(4)与股票分拆、红利股、资本重组和类似交易相关的按比例所做的调整;
(5)其他经协议各方协商、一致同意的情况。
第十条保护性条款
目标企业的下列事项,除需按目标企业章程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规定进行表决外,还必须经甲方同意,方可批准、生效:________________
1.支付股息、分配利润;
2.目标企业改制、合并、分立、重大资产重组,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解散与清算;
3.标的金额在人民币1000万元以上的重大资产处置,包括但不限于资产售卖、抵押、质押、典当等;
4.对外担保或其他可能导致目标企业承担大额或有负债的事项;
5.增加或者减少董事会、监事会的席位数;
6.修改公司章程;
7.对会计制度和政策做出重大变更;
8.改变公司的主营业务、市场定位,根本性改变公司的产品结构;
9.其他由协议各方商定的事项。
第十一条董事会人员安排
甲方完成投资后,目标企业设董事会,董事会由7人组成,甲方委派2名董事。董事会会议应至少每季度召开一次。
第十二条知情权
甲方持有目标企业股权期间,目标企业应将下列企业信息以适当的形式提供给甲方,以使甲方了解目标企业的生产经营情况及预算情况:________________
1.在会计年度结束之后的90天内提供经具备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事务所审计之后的合并财务报告和经营报告;
2.每财务季度结束之后的45天之内提供未审计的季度财务报告和经营报告;
甲方:
乙方:
日期:
资产转让协议 篇28
受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出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公平互惠、诚实信用的原则,就乙方向甲方转让部分资产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转让标的
甲方同意受让乙方的部分资产(明细清单附后),乙方同意转让上述资产。乙方同时保证以上转让的资产权属无争议、无抵押、并无查封,并且乙方对该资产拥有完全的所有产权。如发生由此引起的相应有关所购资产产权的一切纠纷,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由此所造成的甲方损失。
第二条 资产转让的价格
经甲乙双方协商确定:本次资产转让的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壹仟陆佰贰拾陆万捌仟壹佰玖拾贰元壹角玖分)。
第三条 支付方式
本次资产转让的采取现金付款的方式。
第四条 付款期限及资产转让交接手续
1、本协议中的资产转让款采取一次性付款方式,在本协议签订生效后的一个月内完成。
2、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生效后的十天内协助甲方办理资产清点和交接手续,同时提供合法资产凭证。
第五条 违约责任
本协议生效后,双方均应诚信履约,如有任何一方违反协议约定,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1、如乙方不能依法转让资产,并在约定期内办理完相关合法资产凭证,则乙方应按资产转让总额10%承担违约责任。
2、甲方应保证在约定期内按时支付协议所约定的款项,如仍不能交付,则甲方按同期应付额10%计赔损失。
第六条 协议履行地
本协议的履行地约定为甲方所在地,若因履行本协议发生纠纷不能协商解决,则提出异议的一方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第七条 协议生效和份数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一式六份,双方各执二份,其余备用。
第八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1、本协议附设资产转让明细清单1份,该附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也是本协议生效的必备条件,需甲乙双方签章确认。
2、本协议未尽事宜及需变更事项,经协商后以补充协议形式确定,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本页无正文,为-----与-----资产转让协议之签署页)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