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文档 > 合同书 > 租赁合同 > 复印机长期租赁合同(汇编3篇)正文

《复印机长期租赁合同(汇编3篇)》

时间:

复印机长期租赁合同(精选3篇)

复印机长期租赁合同 篇1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汽车长期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标的、租期、租金及支付方式

1.1详见本合同附件的补充协议

二、出租方权利和义务

2.1出租方应保证租赁车辆车况良好、设备齐全且性能正常,并应提供车辆之行驶证、年检合格证、养路费及保险单复印件等有效证件,且保证该等证件在租期内合法有效。

2.2出租方负责定期年检及《车辆使用手册》规定的定期保养。

2.3出租方负责对租赁车辆在使用中发生抛锚或故障提供24小时全国救援服务平台,其中对于租赁车辆由于本身质量问题而发生的故障,出租方有义务免费进行施救。其他故障由出租方施救的,承租方须自行承担费用。如经施救后车辆仍无法正常行驶的,承租方可直接将车辆交给出租方指定的救援商,若故障地点位于承租方租车门店以外的城市,承租方须另行支付异地还车费。

2.4出租方应协助处理在租赁期内的车辆保险事故及车辆维修工作。

2.5出租方保留随时检查车辆停放、行驶情况的权利。

三、承租方权利和义务

3.1承租方应在各种随车证件有效期到期前的合理时间内到出租方办理更换或盖章手续,承租方如不及时履行上述义务,被有关部门查处罚款或扣押的,处罚等费用由承租方承担,且租金照常计算。如发生遗失车牌或各种随车证件的,承租方须承担所有补办费用,且车辆停驶期间的租金照常计算。承租方应正确使用车辆,按时配合年检及《车辆使用手册》规定的定期保养,否则须承担一切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原因无法判定的责任及损失。

3.2承租方自行承担租期内租赁车辆的燃油费用及过路、过桥、停车等费用。承租方应按租赁车型所规定的油耗标准加注燃油(油耗标准参见《车辆使用手册》),并将车辆停放于有专人看管的专业停车场所;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承租方承担(保险赔付范围内的除外)。

3.3承租方承担租赁期间的责任及损失,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违章、违法肇事、交通事故或其它事故引起的一切人员、财产及罚款责任以及因此给出租方造成的损失等。(保险赔付范围内的除外)

3.4承租方承担非因出租方原因导致租赁车辆被第三方扣押的全部责任。

3.5承租方不得擅自拆动车辆里程表,如发现有拆动现象,应按总租赁期规定里程的三倍里程数支付超公里金额。承租方不得擅自改装车辆(封车标损坏即视为承租方擅自改装车辆),包括但不限于加装设备或拆卸、更换原车设备及零件等,否则须承担一切责任及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原因无法判定的责任及损失。

四、车辆归还及续租

4.1车辆租赁期满或本合同终止、解除后,应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和地点,将车辆及其装备(若有)和各种证件交还出租方;还车时车况的确认以《验车单》为准。如还车时车辆存在损坏现象或设备、证件不全的,承租方须照价赔偿(标准参见还车时出租方门店公示价格);承租方亦可选择到出租方指定维修场所自行修理、补齐设备、证件等,出租方自车辆及其设备、证件完好归还之日起停止计算租金。

4.2承租方应按时归还车辆,如有延迟,出租方可依照日租金的300%按日收取违约金。

4.3承租方需续租车辆的,须在车辆租期届满前十五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出租方,否则,出租方有权拒绝续租。双方续租车辆,须重新签订《补充协议》,并按出租方要求重新办理车辆交接、验车等手续。

五、车辆维修

5.1车辆出现异常后,承租方应第一时间通知出租方,到出租方指定的维修场所进行修理,车辆停驶期间的租金照常计算。

5.2承租方不得隐瞒租赁期内车辆发生的任何异常及损坏情况,不得自行对车辆进行维修或对车辆的部件进行调整,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责任由承租方承担(包括但不限于因此造成的扩大损失等)。

六、车辆保险

6.1出租方向承租方提供的车辆都已投保了车辆保险。

6.2承租方不得隐瞒租赁期内车辆发生的任何事故,须在第一时间于事故发生现场向当地公安交通主管部门及保险公司报案,通知出租方,并及时向出租方提供相关资料,以便出租方协助处理保险理赔事宜。因承租方未及时采取上述措施或操作不当而导致保险公司拒赔或其它损失的,一切责任由承租方承担。

6.3车辆被盗、被抢的,自公安部门立案之日起,停止计算租金,该车辆的租期终止。车辆报废的,自车管部门出具报废证明之日起,停止计算租金,该车辆的租期终止。如之后发生保险公司全部或部分拒绝理赔的,拒绝理赔部分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该项赔付义务不因双方合作的终止而灭失。

6.4车辆发生盗抢或报废后,如承租方继续租用出租方车辆的,原车辆押金及剩余部分的租金可自动转移至新租用车辆。

七、违约责任

7.1经国家规定的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认定租赁车辆达不到标准的,且出租方拒绝在承租方要求的合理期限内替换车辆的,承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7.2承租方有下列行为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强行收回租赁车辆:

7.2.1承租方提供虚假信息;

7.2.2承租方将租赁车辆转借、转租、出售、抵押、倒卖及从事营利性营运,从事有违法律和国家政策的活动,或利用车辆从事不符合其功能的运输;

7.2.3从事其它有损出租方车辆所有权的行为。

7.3若承租方未能履行其付款义务,每逾期一日,应按拖欠款项的1%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或累计逾期超过45日的,出租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强行收回车辆,承租方须支付未付款项。

7.4发生7.1-7.3所述单方解除合同情形的,违约方应向守约方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总租金35%的违约金或总合同期租金30%的违约金,二者取高者计。

7.5除7.1所述情形外,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无论车辆是否交接起租),承租方不得单方解除合同(含补充协议)。否则,承租方应当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总租金35%的违约金或总合同期租金的30%的违约金,二者取高者计。

八、不可抗力

8.1因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现象、战争、罢工、火灾、政府行为等)发生而导致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遇不可抗力一方可免除责任,但必须在不可抗力发生后或恢复通讯后的24小时内书面通知对方。未履行书面通知的,不可免除责任。如不可抗力情形发生,且只与付款义务相关的,仅可延期付款,不得免除付款义务。

8.2本合同履行地、租赁车辆的采购地及运输在途地发生不可抗力的,均适用本条款。因政府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政策法规的出台等)直接导致出租方的采购或运营成本增加的,出租方可合理调整租金,但须向承租方出具政策依据。

九、争议的解决

9.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出租方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十、全部合同

10.1本合同所指车辆本身质量问题,以汽车生产厂家的检测和相关诊断证明为准。

10.2本合同所指保险赔付范围,参照保险公司条款及相关法律规定。

10.3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10.4本合同附件为《补充协议》、《车辆交接单》、《验车单》、保险单复印件及承租方资质(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0.5对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双方须签订书面补充协议。

10.6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如中英文版本有任何的不一致或冲突,将以中文版本为准。

出租方:承租方:

授权代表人:授权代表人:

日期:日期:

地址:地址: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联系人:联系人:

手机号码:手机号码:

复印机长期租赁合同 篇2

合同号: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联系人: 联系人:

甲、乙双方同意按照下列条款和条件,从甲方租赁下列设备并履行合同。

注:实际读数及安装日期由双方确认。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的期限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合同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二、合同范围

1、上述设备应在合同期限内由甲方提供,并在合同期内免费提供保修。

2、在合同期内,甲方将提供免费送货上门,以表格形式要求正常运行机器零部件及耗材(硒鼓、鼓轮等),但不包括纸张、订书钉等媒体。

三、履行合约之条件

1、本合同的有效期应符合下列条件:

乙方应及时支付本合同项下的应付金额;

乙方应保证现场稳压供电,确保良好的接地;

乙方不得更改设备安装的读数表;

2、甲方承担责任

甲方对机器正常使用所造成的损坏负责。

设备备件的'正常损耗,甲方负责提供。

甲方应对乙方设备进行测试,并提出合理化建议

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设备运行的关键点,以便乙方正确使用。

3、乙方应负以下责任:

设备损失将按市场价格补偿。

人为损坏造成损坏,按损坏部位的市场价格,经双方确认后赔偿。

使用非甲方设备造成的损失,应按损坏部分的市场价格予以补偿。

在电源插头和使用环境(如电压,灰尘等)造成的损失的市场价格的损失部分,双方确认后赔偿。

四、合同价格

租金:

每月租金以及超出部分费用

当月的复印量,在 张内,租金是 元/月。不足 张按 张收费。超出部分按 元/张收费。

金按复印抄表计费

月复印量在 张以上,按抄表数每张 元收费。

2、押金 乙方应支付 押金,押金在合同终止后予以退还。

五、付款方式

月底,甲方将以“月读数报告”为依据,对每台机器进行检查和记录,计算每月正常复印件的数量,每月5日检查上月正常复印费。乙方应在收到甲方开具的发票或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汇至甲方应收账款。

六、服务方式

甲方应在平均一个工作日内接到乙方的电话后,将服务人员送到现场提供服务。

七、合同的解除和变更

乙方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内归还租金。如乙方未提出异议,合同自动顺延一年。

复印机租赁合同篇4

甲方:承租方地址: 电话:

乙方:出租方地址: 电话: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由乙方对甲方复印机提供按张收费服务,并签订合同,具体条款如下:

一、 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二、 复印机品牌型号: 夏普351/451 配置: 网络 自动双面 复印 扫描 打印 3-4纸盒 复印机机器序列号:

三、 服务方式为按张收费,具体方式如下:

1、 每复印一张收费:元,甲乙双方每壹个月按实际使用量结算一次。复印量以复印机计数器显示数字为准。乙方向甲方交付租赁机器时,甲方同时应向乙方支付机器押金5000 元。租赁结束时,甲乙双方结清所有费用后,乙方将退还甲方押金,押金收据同时作废。

2、 租赁期内,甲方发现机器工作不正常、使用效果不佳及其他任何故障时,可随时通知乙方,如通过电话咨询无法解决问题,乙方将在8个工作小时内到达现场进行维修保养。

3、 租赁期内,该复印机在正常操作情况下所损坏的零配件和耗材(包括硒鼓、碳粉等,纸张除外),由乙方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因电力作用、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复印机故障或损坏须由甲方承担相关费用。

4、 因甲方未按使用规定使用复印机,或由非乙方工程师进行拆卸或维修而引起的复印机故障或损坏须由甲方承担相关费用。

5、 如乙方在三个工作日内无法解决复印机故障,乙方将为甲方提供一台备用复印机免费使用。

6、 甲方不得将所租用复印机出售、转租、担保、抵押、自行转移到其它地方或作任何损害出租人利益的处置,否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做出赔偿。

7、 任何一方如果迁移办公场所或变更电话号码,应提前通知对方。

8、 乙方提供复印机维修保养服务的工作时间为周一至周日(24小时)。

四、 任何一方在合同有效期间内如欲终止本合同,应于三十天前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向对方支付机器押金的20%作为违约金。

五、 如有未尽事项双方可签署附加文件,附加文件与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六、 本合同经甲方双方签章后生效。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复印机长期租赁合同 篇3

租赁位置: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_____

承租方:_____

一、租赁________年,即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二、付款方式为______年结,每年______月____日交清。

三、租赁期合同内______年租金不变。

四、甲方租赁面积。

五、合同期内合同面积以内厂房及设备归乙方使用,除现有的树木由甲方所有外,甲方不得在租赁面积内另行他用。

六、保证电水供应。确保乙方的正常生产。

七、厂房设施因自然老化损坏、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和国家政策的变化致使乙方无法生产可终止合同,并甲方不得要求乙方有任何责任及赔偿。厂房如损坏,乙方想继续履行合同,甲乙双方协商维修。合同期满对厂房的正常损坏,甲方不得要求乙方任何责任。

八、合同期内甲乙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如一方违约需向另一方付违约金______元,如有变更双方协商解决。

九、有未尽事宜,双方随时协商解决,另如有行政拆迁补偿款的分配:甲方的设施及场地面积归甲方所有,乙方添加的设备及养殖物归乙方所有。

十、本合同需双方及证人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证人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甲方证人:_____________

乙方证人: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