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奖惩制度【精选13篇】》
在现在社会,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
奖惩管理规章制度 1
为加强管理,维护公司和智能温室的劳动纪律和各项制度,保障公司和智能温室各项工作的高效运营,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总则
本制度适用于东升智能温室种植与町春产品装配物流服务工作员工。其制定的原则是有章可依,有章必依,违章必究,有功必奖,奖惩严明,公平公正。员工奖惩以精神奖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教育与惩罚相结合,由公司经理与主管具体实施。
第二条奖励条款
1、半年、全年年终奖
要求:年度工作中失误少、无违规行为,工作成绩较好。
评选范围:东升科技园员工。
奖励方式:由公司根据年度发展状况,奖金300-1000元。
2、监督检举奖励
要求:对工作生活中的违规违法行为,进行拍照或实证检举(据实举报,恶意举报严惩)
参与范围:全体职工
奖励办法:提供图片、实证经证实:
违反处罚条款1、2条,奖励5--50元;
违反处罚条例3、4条,奖励20―200元;
违反处罚条例5、6、7条,奖励50―300元;
有效避免及挽回损失者,奖励100―500元。
3、建议及创意奖励
要求:促进企业发展或工作进展的意见及措施
参与范围:全体员工
奖励方法:凡提出建议或工作创意,一经取纳奖励50―1000元;突出贡献根据情况另行奖励。
第三条处罚条款
1、考勤处罚
1)考勤制度弄虚作假者每次罚款100元。
2)严禁上班脱岗、不上班或办理私事,一经发现以旷工论处。
3)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内扣罚20元,30分钟以上扣罚50元。
4)迟到或早退1小时以上的,视为旷工1天;扣发2天工资;
5)员工出现无故连续旷工3日者,视为自动离职,不支付任何工资、奖金。
6)脱岗10分钟以内扣罚20元,30分钟以上扣罚50元。
2、其他处罚一: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罚款50-100元。
1)因个人过失致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者;
2)在工作时间聊天、嬉戏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宜者;
3)在工作时间内擅离工作岗位15分钟以上者;
4)影响现场工作秩序或违反安全、卫生规定情结轻微者;
6)损坏公物者(损失100元内);
7)违反安全、卫生规章,不穿着规定工装、配备指定器具上岗未造成损害者;
3、其他处罚二: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罚款100-500元。
1)无故未能如期完成上级安排的工作,致影响公司权益者(罚款加赔偿损失);
2)对同事排挤、暗示及言语攻击或诬害、伪证,挑拨事端未造成损害者;
3)工作疏忽造成物资无故丢失和损坏者(损失金额500元以内),需根据实际价格赔偿并予以处罚;
4)疏忽造成安全隐患、经营环境不整洁者;
5)对可能发生的隐患、舞弊行为没有及时揭发、制止,导致不良事件发生者。
4、其他处罚三: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赔偿损失并罚款200-1000元。
1)擅离职守造成事故,使公司业务遭受损害者。
2)遗失重要文件、证件、物件者。
3)擅自变更工作方法致使公司业务遭受较大损失者(损失金额1000元内)。
4)不服从主管人员管理监督,未影响他人及温室内秩序者。
5)违反安全规定措施,致使公司遭受损失者。
6)对同事恶意攻击或诬害、伪证,制造事端者;
7)寻衅滋事、打架斗殴者,未造成损失者。违规者将同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8)偷窃同事或公有财物价值在人民币100元以上者,违规者将同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9)因个人原因致工作失误造成1000元(含)以下损失者;
5、其他处罚四:员工有以下情况之一者,赔偿损失及罚款20__---10000元,并予以辞退。
1)因触犯法律而被司法机关处罚,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盗窃温室财物、徇私舞弊,责任人同时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3)对外交往中索贿、受贿,收取回扣者。
4)因个人原因致工作失误造成1000元以上损失者。
5)殴打他人或聚众闹事,不服从管理或怠工。
6)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经批评教育不改的,严重违反公司规定的。
7)造温室设施设备、物资无故丢失、损坏,除接受罚款外,还要承担全部经济赔偿责任者。
8)煽动怠工或罢工、造谣惑众诋毁公司和甲方(温室)形象,行为不端损害公司名誉;
9)未经许可兼任其它公司职务或兼营与本公司同类业务者;
10)伪造或变造或盗用公司印信严重损害公司权益者。
6、其他处罚五:员工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公司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1)员工在职(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或提供虚假个人资料的;
2)员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3)员工失职、营私舞弊,对本公司利益造成损失;
4)员工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公司劳动纪律或其它规章制度的。
第四条附则
1、对于本制度所未规定的事项,由办公室依照公司其它管理制度执行,必要时可及时编制新的补充规定。
2、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员工对本管理制度产生疑义时,由办公室做出说明。
3、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奖惩制度 2
人事管理制度
奖励
包括嘉奖、书面嘉奖、特别嘉奖、晋升等奖励方法。
1、嘉奖
嘉奖是对做出贡献的员工做出的行政奖励和经济奖励方式。奖5分。受嘉奖奖励的贡献行为包括:
1)坚持原则,敢于管理,通过自身行动为客人、饭店、员工挽回经济或名誉损失的。
2)具有开拓进取的精神,勇于革新,通过提交合理化建议提高饭店的工作质量或工作效率的。
3)刚正不阿,敢于同不良行为做斗争,为制止、揭露和消除不正之风作出一定贡献的。
4)任劳任怨,在饭店需要的时候起模范带头作用,良好完成工作任务的。
5)具有优秀的团队合作精神,服从整体,勇于牺牲小我成全大局,为饭店顺利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做出一定贡献的。
6)在市以上业务竞赛中为饭店争光,赢得荣誉的。
7)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技术水平,开展技术革新,为饭店节约开支,压缩成本的。
8)充分发挥自身业务能力和资源优势,为饭店开拓客源,增加一定经济效益的。
9)发挥主人翁责任感,以身作则,提高所在部门的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的。
10)在紧急情况下,挺身而出排除险情,为饭店、客人、员工避免损失或防止损失进一步扩大的。
11)尽职尽责,工作出色,受到客人的表扬的。
12)拾金不昧,及时上交客人、饭店、员工遗失的财物的。
2、书面嘉奖
书面嘉奖是对在工作中表现突出,贡献显著的员工所作出的行政奖励和经济奖励形式。奖10分。受书面嘉奖奖励的贡献行为包括:
1)在本职岗位上工作出色,在一年内荣获3次以上嘉奖的。
2)在饭店出现险情的情况下,机智果断,及时采取措施,为饭店挽回经济和名誉损失的,贡献较大的。
3)具有开拓进取的精神,勇于革新,通过提交合理化建议提高饭店的工作质量或工作效率,效果较为突出的。
4)拾金不昧,数目非常巨大的。
5)在省以上业务竞赛中为饭店争光,赢得前3名的优异成绩的。
6)钻研业务,开展技术革新,为饭店压缩成本,效果较为突出的。
7)充分发挥自身业务能力和资源优势,为饭店开拓客源,增加经济效益,贡献较为巨大的。
8)正直不阿,敢于同不良行为做斗争,为制止、揭露和消除不正之风做出较大贡献的。
9)发挥主人翁责任感,以身作则,提高所在部门的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成绩较为显著的。
3、特别嘉奖(或晋级)
特别嘉奖(或晋级)是对在工作中表现非常突出,贡献非常显著的员工所做出的最高行政奖励和经济奖励形式。奖20分。受特别嘉奖(或晋升)奖励的贡献行为包括:
1)在本职岗位上工作出色,荣获3次以上书面嘉奖奖励的。
2)在国家以上级别业务竞赛中为饭店争光,赢得前3名的优异成绩的。
3)有特殊专业和技术专长,用于本职工作,并产生巨大成效的。
4)在关键时刻,机智果断,及时采取措施,为饭店挽回重大经济和名誉损失做出巨大贡献的。
违纪
分为口头警告、警告、书面警告、最后警告、解除合同
1、口头警告
对员工的轻微违纪行为,需要采取提醒、教育的方式使其改进,此种为口头警告,需要员工书面形式上交检讨书,员工有以下轻微违纪行为予以口头警告处理:
1)仪表仪容不符合要求。
2)进出保安门岗不出示员工证。
3)将私人物品带入工作区域。
4)不使用礼貌用语或发生不文明行为。
5)工作时间内进食。
6)不积极维护公共卫生或工作区域卫生。
7)下班后不按规定切断电源。
8)违反岗位责任制或部门管理制度,有轻微违纪行为。
9)迟到早退不超过十分种。
10)所犯错误和上述条款性质类似。
员工如犯有轻微违纪行为一次,将受到口头警告。
2、警告
员工有以下一般违纪行为,给予警告处理:
1)不使用指定之员工通道。
2)未经批准不参加会议或培训。
3)未按规定办理交接班。
4)违反宿舍管理条例和饭堂管理条例。
5)不执行酒店定期体检的规定。
6)未经许可使用客人设施。
7)工作散漫,粗心大意。如误记客人留言,误下菜单,误算客人帐单等。
8)迟到早退时间为3小时以下。
9)旷工半天。
员工如犯有一般违纪行为一次,将受到警告,并要求其签收警告记录,扣5分。
3、书面警告
员工有以下较严重违纪行为,给予书面警告处理:
1)非工作原因穿着工作制服离开酒店。
2)迟到早退时间为3小时以上。
3)旷工一天(包括全年累计旷工一天)。
4)擅离工作岗位,尚未造成不良后果。
5)私自调岗、换班。
6)当班时闲逛、打瞌睡、干私活、玩电脑游戏、收看听电视,或其他类似行为。
7)上班时接、打私人电话或私自会客。
8)不与同事积极配合或与同事争吵,影响工作。
9)不接受上级主管人员的安排或指导,情节轻微。
10)不及时上报客人投诉。
11)无故浪费,情节较轻。
12)未经批准动用酒店的物品、设备和仪器。
13)所犯错误和上述条款性质类似
员工如犯有较严重违纪行为一次,将受到书面警告,并要求其签收书面警告记录,扣10分。
4、最后警告
员工有以下较重违纪行为,给予最后警告处理:
1)委托他人或代他人打卡。
2)擅离工作岗位,情节较重。
3)服务态度恶劣,无论是否造成客人投诉。
4)私自带人进入饭店。
5)未经批准动用酒店车辆办私事。
6)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未如期完成或处理严重不当,且未申报正当理由。
7)不接受上级主管人员的安排或指导,拒绝工作,情节一般。
8)擅自使用或移动消防器材、设备设施或改作他用。
9)随便改动或毁坏排班表、告示牌、张贴的规章制度、布告、通知、通告或私自张贴。
10)散布消极语言或谣言,影响团结。
11)未经许可派发非饭店宣传品。
12)拒绝总经理授权的有关人员检查。
13)职务变动时,移交不清或拖延移交。
14)涂改考勤卡,伪造签名,未经批准自行取走考勤卡。
15)所犯错误和上述条款性质类似。
员工如犯有较重违纪行为一次,将受到严重书面警告,并要求其签收书面警告记,扣15分。
5、解除劳动关系
员工有以下严重违纪行为,将给予解除劳动关系处理:
1)打探、传播客人隐私。
2)非工作原因擅自进入客房。
3)违背社会公德,损害酒店形象。
4)拾遗不报,据为己有。
5)索取客人小费、物品和其他报酬。
6)利用工作之便,与客人私做交易。
7)恐吓、谩骂宾客或与宾客争吵,威胁、欺负同事,斗殴闹事。
8)蓄意破坏、损耗公物或客人之物品。
9)工作考核成绩劣等,且未在限时内改善。
10)未经批准,以酒店名义出具担保书。
11)全年累计旷工三天或连续旷工三天。
12)擅配、私配酒店钥匙。
13)当班时不服从上级的安排和指导,拒绝工作,情节较重,经批评教育无效。
14)搬弄是非、诽谤他人,编造、散布有损于饭店及全体员工利益的谣言及其他影响团结、影响声誉的行为。
15)鼓动骚乱或参与其他对饭店不利的活动。
16)私自外出兼职。
17)发生与饭店利益冲突的行为。
18)酒店财物受损,在调查时谎报情况
19)任何对饭店不诚实行为(如谎报情况或提供虚假证明),无论其是否造成影响或损失。
20)不符合录用条件,通过隐瞒实情获得转正。
21)利用酒店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致使酒店名誉蒙受损失。
22)进行对酒店不利的不道德行为。
23)当班时睡觉、喝酒、赌博或变相赌博。
24)偷吃酒店或客人的食物和饮料(即使是过期的、剩余的、废弃的饮料和食品)。
25)私藏、私拿、偷窃、骗取酒店、客人或同事之财物(即使是破碎的、损坏的或过期的物
品)。
26)蓄意用非法手段偷窃、涂改各种原始记录、帐单、单据或其他资料。
27)以任何形式篡改酒店档案或资料。
28)泄露商业秘密。
29)侵吞、挪用公款。
30)私换外币,情节严重。
31)伪造或盗用酒店印章、文件。
32)私自开启或进入办公室,进行非法活动。
33)利用职权营私舞弊、投机取巧、行贿受贿、谋取非法利益。
34)阳奉阴违,消极怠工;借故闹事,破坏正常工作秩序。
35)违反酒店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工作规范,蓄意破坏菜肴出品,性质严重,造成酒店或
客人财物受损或客人、同事伤亡。
36)服用毒品、麻醉剂或其他国家禁止物品。
37)私自携带、藏匿枪支、弹药、有毒物品及其它威胁人身健康和财产安全的危险物品。
38)收留或介绍暗娼,卖淫嫖娼。
39)或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
40)所犯错误和上述条款性质类似。
如员工发生严重违纪行为,饭店有权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而不支付任何补偿金并扣20分。造成饭店经济损失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处分程序
1、任何违纪行为,都必须按规定的程序进行。
2、口头警告,由部门经理级提出处理意见,交人力资源部;警告、书面警告、严重书面警告,由部门经理级或总监提出处理意见,交人力资源部经理审批;解除合同,由部门经理级提出处理意见,由人力资源部审批后,呈交总经理批准。
3、对员工进行口头警告以上纪律处分,应及时将所有的证据材料交人力资源部审核。
4、对本《员工手册》中未作直接规定的违纪行为进行处分,不论�
5、员工在第一次处分后,如再有处分,则受到累计升级的处分如下:
1)口头警告+口头警告=警告
2)警告(或口头警告)+警告=书面警告
3)书面警告(或警告、口头警告)+书面警告=最后警告
4)最后警告(或书面警告、警告、口头警告)+最后警告=解除合同。
5)每项纪律处分都应当告知受处分员工。员工受解除合同之处分后,饭店将在宣传栏公示以教育员工。
6)员工有权对处分提出意见。如员工对处分不满意,可按规定的程序提出意见,但是员工不得
7)员工应首先将其意见告知部门经理及总监,部门经理及总监应在三天内给予答复。如果仍不满意,可将其意见书面递交人力资源部。
8)员工也可通过有关部门协商解决。
警告取消程序
1、警告时效时间:
口头警告需一个月后方可取消;
警告需三个月后方可取消;
书面警告需六个月后方可取消;
最后警告需十二个月方可取消。
2、如果员工被处分后改正态度好,可向部门提出取消警告的申请,由部门按警告时效时间填写《警告取消申请书》,由部门经理或总监签批,交人力资源部经理审批。
奖惩制度 奖惩制度怎么制定 3
奖惩制度
第三十四条 奖惩种类及金额:
1.奖励区分为:
1.1.嘉奖:嘉奖一次奖励人民币100元 1.2.小功:小功一次奖励人民币200元 1.3.大功:大功一次奖励人民币300元 2.惩罚区分为:
2.1.出现一次a类违纪行为给予警告处分一次:扣绩效奖金50元 2.2.出现一次b类违纪行为给予记过处分一次:扣绩效奖金100元
2.3.出现一次c类违纪行为给予记大过处分一次:扣绩效奖金200元 2.4.出现d类违纪行为无补偿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五条 奖惩关系:
1.三次嘉奖为一次小功; 2.三次小功为一次大功;
3.员工具有特殊表现者应予奖励,而违反公司管理规定者,应予惩罚。4.奖惩事项列入考绩及升迁之考评。第三十六条 奖惩审定、公布
1.员工有功过奖惩时,得由部门填报奖惩签呈,经核决权限及主管核准后,处分由人事部门发放处分通知单给被处分员工,如员工对处分存有异议,可接通知单后5个工作日内向人事部门以书面形式进行申诉。人事部门对异议进行调查复审后作出复审决定,员工不得再次提出异议,申诉期满后由人事部门出具处分通告,公布与否由公司酌情决定。奖励部分经核准后由人事部门直接通告。
2.员工功过奖惩以本《员工手册》为奖惩依据,并辅以其他各部门制定并公开发文之规定作为奖惩补充依据,具有同等效力;若不同的奖惩制度规定的内容不一致,以新规优于旧规为原则适用较新的规定,但部门制订奖惩制度时未经公司同意的除外。对于不能区分生效时间先后的制度内容冲突,或同一制度内不同条款内容的冲突,公司有权选择适用。3.本奖惩所列之未尽事项公司有权视情节轻重予以奖惩。第三十七条 奖励事项
1.公司规定管理人员可对员工的业绩表现、工作态度、敬业精神、管理创新等依表现情况给予奖励。
2.员工具有下列优良事迹之一者,可给予记嘉奖。
2.1.爱岗敬业、忠于职守、技能优异,对本身职务具有特殊表现者; 2.2.工作效率高、品质好、品性行为好、堪为同仁之楷模者; 2.3.爱惜公物,节约原材料,有事实可资证明者; 2.4.品质改善确有成效者;
2.5.事物管理上节省经费有显著成效者;
2.6.紧急事件处理得当,减少公司损失或见义勇为、拾金不昧表现优异者; 2.7.对灾害预防措施妥当或灾后修复工作勤勉,得以避免或减少损失者; 2.8.维护工厂安全、卫生有特殊贡献者; 2.9.处臵得当,避免客诉事件者; 2.10.具有其他未列之嘉奖事实者。
3.员工具有下列优良事迹之一者,可给予记小功:
3.1.制订工作方案计划确实可取,并执行认真,实施后达到预期目标,效率优异者;
3.2.管理得当,使工作秩序井然,致工作效率提高,或节约使用原物料,降低成本,获得优良效果者;
3.3.提供研究之具体建议,经采用后确有显著之优良效果者; 3.4.竭尽心力,维护机械设备,在一年内未发生故障者; 3.5.对生产设备、作业方法予以合理改进,有显著成效者;
3.6.代表公司对外参加各项活动,表现优异为公司争得荣誉者; 3.7.抢救灾变或对灾后修复等善后工作不遗余力,有突出表现者; 3.8.对员工纠纷事务处理得宜,使公司免遭损失者; 3.9.拒受贿赂或馈赠,尽忠尽守,廉洁可风者; 3.10.对突发事件处理得当,减少公司损失者;
3.11.防止意外事件发生,机警查获盗窃案件,确保公司财产及人员安全者; 3.12.年度获评优秀员工者;
3.13.具有其他未列之小功事实者。
4.员工有下列优良事迹之一者,可给予记大功:
4.1.对历年来之行政管理,或技术上之困难处理得宜,致久积之恶习得以排除者; 4.2.对研究改善、提高品质、降低成本有重大改革方案经采用具有显著成效者; 4.3.改进管理技术而发挥最大功能,及节约使用原物料而降低成本,有据可证者; 4.4.遇重大灾害奋勇抢救,致使公司之损失得以减轻至最低限度者; 4.5.防治或消除重大灾害或检举重大的舞弊或盗窃,使公司免受损失者; 4.6.具有其他未列之大功事实者。
第三十八条 惩罚事项
员工违纪行为分为a、b、c、d四种类,公司采用(过错累进制)阶梯式处罚管理模式,处以警告、记过、记大过及无补偿解除劳动合同四类处罚,具体处罚规则如下:
一、警告处罚,适用于:
1、出现1次a类违纪行为
二、记过处罚,适用于:
1、出现1次b类违纪行为 2、12个月内累计受到2次警告处罚
三、记大过处罚,适用于:
1、出现1次c类违纪行为 2、12个月内累计受到3次警告处罚 3、12个月内累计受到1次警告加1次记过处罚
四、无补偿解除劳动合同处罚,适用于:
1、出现1次d类违纪行为 2、12个月内累计受到2次记过处罚 3、12个月内累计受到1次记大过及1次其他任一处罚
1.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为a类违纪,给予警告。
1.1.做出影响工作场所环境卫生的行为,例如:乱丢纸屑、乱丢废弃物(垃圾)、随地吐痰或其他影响环境卫生的行为;
1.2.员工下班前在刷卡地点刷卡或等待刷卡时乱挤、起哄或不按秩序刷卡者; 1.3.员工全月累计迟到/早退/忘刷卡达三次者; 1.4.上班穿着拖鞋、赤脚、赤膊者;
1.5.不着工作服,不按要求佩带员工识别证或不按规定穿戴劳动安全防护用品者;
1.6.工作时间做出与工作无关的行为,例如:打私人电话、复(打)印或传真私人资料、私自会客、闲谈、嬉戏、互联网聊天、浏览与工作无关的网站(网页)、玩电脑或手机游戏、看与工作无关的文字(书、报、杂志或其他资料)、打牌、下棋或从事其他与工作无关之事; 1.7.不遵守出入工作场所之规定的; 1.8.行为粗暴或不检点,破坏纪律或秩序的;
1.9.在公司内非停车区停放自行车、电瓶车、摩托车、汽车的; 1.10.在工作时间打瞌睡的; 1.11.坐卧或践踏纸浆、纸张的;
2.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为b类违纪,给予记过。
2.1.有旷工行为,累计旷工时间在2天(16小时)及以下的; 2.2.擅离工作岗位或串岗或换岗,时间在2小时以内的;
2.3.安保人员、保安或门卫对出入公司的人员不按规定进行管理,未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2.4.携带物品出入厂区或工作场所拒绝保安人员或门卫正当询问或查验的; 2.5.未经许可擅自带外人进入公司或工作场所,未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2.6.未经许可擅自进入公司重要区域或重要岗位区域,未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2.7.未经许可动用消防设施或消防器材的;
2.8.因工作态度、服务质量等原因被投诉且经查证投诉内容属实的;
2.9.私自调换工作岗位或班次,或者将本应自己承办的工作、业务等擅自转交他人代办;2.10.所做行为妨碍他人工作、生产进度或质量;
2.11.不服从公司合理的工作安排、指挥、工作岗位调整或职务调整; 2.12.检查或监督人员未认真执行职务; 2.13.对下属人员未按规定实施监督或管理的; 2.14.未完好履行公司授予之管理职务; 2.15.对下属人员疏于管理或考核失实的;
2.16.发生或发现安全隐患或事故、品质缺陷、资料错误、违法行为、重大损失及其它危及公司的隐患等,不及时上报或隐瞒不报的;
2.17.发现机器、设备或设施等公司财产发生故障,既不处理又不及时(2小时以内)报告的;
2.18.阻碍事件调查或处理的;
2.19.对公司不如实反映所目击的违规、违纪或违法行为的;
2.20.无特殊工种上岗资格私自操作特殊设备,或私自驾驶公司厂内机动车辆,尚未造成损失的; 2.21.违反正确工作方式、操作规程、操作标准、流程、规定或安全卫生规定,或擅自变更工作方法,尚未造成损失的;
2.22.涂改或撕毁考勤卡、识别卡、请假卡、员工证,涂划墙壁或机器设备的; 2.23.因员工过错或过失,造成公司财、物损失,价值不满5000元的; 2.24.不按规定验收、检验原物料或其他物品的; 2.25.工作懈怠或消极怠工;
2.26.对管理人员之合理指挥怠慢、消极的;
2.27.未经授权或超出权限擅自出借、出售或处分公司财、物的; 2.28.未经许可擅自拆阅或翻阅公司机密文件的; 2.29.擅自撕毁纸垛跟踪单等行为的;
2.30.未经授权或超越权限实施越权行为,尚未造成损失的; 2.31.违反营销部门所订销售操作规程,尚未造成损失的;
2.32.在公司内驾驶车辆(包括叉、抱车)行驶速度超过规定时速,尚未造成损失的;
2.33.在公司内无证驾驶车辆(包括叉车)、非本职工作范围内在公司内驾驶电瓶车、叉车的,或者在公司内驾驶电瓶车、叉车等玩耍,尚未造成损失的; 2.34.在12个月内累计受到2次警告处罚的。
2.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为c类违纪,给予记大过。
3.1.有旷工行为,累计旷工超过2天(16小时)不满5天(40小时)的; 3.2.员工上、下班托人刷/打(考勤)卡或代人刷/打(考勤)卡; 3.3.擅离工作岗位或串岗或换岗,时间超过2小时的;
3.4.未经许可擅自带外人进入公司或工作场所,引发事故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3.5.在保安人员、工安人员或者消防安全人员执行公务时,不服从其正当管理或与其无理对抗的; 3.6.在工作时间睡觉的;
3.7.遇紧急事故,坐视不理或不及时向公司报告的; 3.8.对下属人员的违规、违纪或违法进行包庇或纵容的; 3.9.因管理不善或属于管理而引发事故的; 3.10.散布损害公司形象或声誉的言行的;
3.11.在工作场所有威胁、恐吓、辱骂、吵架、争执等行为的; 3.12.利用公司设备或材料,制造、维修或修护私人用品的;
3.13.非法篡改电脑资讯、记录或其它资料,给公司造成损失或对公司正常工作产生不良影响的;
3.14.在公司或工作场所,未经许可在公司内召集互助会、募捐活动、买卖物品,或者从事其他商业行为;
3.15.做出违反公司保密规定的行为,尚未造成公司商业秘密泄露的;
3.16.将公司之账表、文件、图纸等商业秘密擅自带出工作场所,或者在不适当场合谈论公司商业秘密,尚未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3.17.泄露本人薪资、打探他人薪资或者散播、传播他人薪资的; 3.18.利用公司名义招摇撞骗的;
3.19.捏造或夸大事实,或者散布不实言论,损害公司形象或声誉的;
3.20.捏造事实、中伤他人、造谣生事,散播不实谣言、诬告或陷害他人,影响生产、经营、工作或秩序的;
3.21.撕毁公文、公告、文件,或遗失经营之重要文件、机件、物件、工具等的; 3.22.交接班时因交接不清致操作错误,引起生产器具或产品之损害的; 3.23.浪费公司财、物,或损坏公司财、物的;
3.24.擅自安排生产、擅自作业或擅自停机,尚未造成损失的;
3.25.因员工过错或过失,造成公司财、物损失,价值在5000元以上不满50000元的; 3.26.有相关救灾职责或义务的员工见灾不救,或者未履行相关职责或义务的; 3.27.谎报火警或乱按火灾报警装臵的; 3.28.12个月内累计受到3次警告处罚的;
3.29.12个月内累计受到1次警告加1次记过处罚的。
4.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为d类违纪,该类违纪属于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公司有权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单方与行为人解除劳动合同(简称“辞退”),且不支付任何经济补偿:
4.1.有旷工行为,累计旷工达5天(40小时)及以上的; 4.2.擅离工作岗位或串岗或换岗,引发事故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4.3.安保人员、保安或门卫对出入公司的人员不按规定进行管理的,引发事故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4.4.未经许可擅自进入公司禁区或重要岗位区域,引发事故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4.5.在易燃易爆存储地或其它禁烟区域吸烟或动用明火,引发事故或给公司造成损失 的;
4.6.在吸烟点以外区域吸烟或未经许可动用明火的;
4.7.遇紧急事故,奉通知时借故推诿或怠于处理或拒不处理的; 4.8.工作时间喝酒或饮用含有酒精的饮料; 4.9.酒后上班时影响工作或滋事的;
4.10.从事司机工作时酒后驾驶的; 4.11.在工作场所赌博或做***性游戏的;
4.12.在工作场所吸食或买、卖毒品、麻醉药品制剂或其他属于毒品性质的制剂的; 4.13.在工作场所有卖淫、嫖娼或其他性交易行为或有性骚扰行为的;
4.14.携带枪支、弹药、火药、管制刀械或其他管制器械、易燃易爆品、违禁品或其他危险品进入公司或公司班车的;
4.15.在工作场所打架、斗殴、殴打他人或发生肢体冲突行为的;
4.16.有偷、盗行为或私拿不属于自己的财、物,或者将不属于自己的财、物私自携带出公司的; 4.17.将公司财、物私自借给他人使用的;
4.18.有侵占公司财、物或挪用公司财、物的行为的;
4.19.盗用他人口令或利用其他手段进入他人或公司计算机,进行浏览、窥探、窃取、篡改、破坏信息的;
4.20.伪造、变造或盗用公司或部门印信、印鉴的;
4.21.在与公司缔结劳动合同时,向公司提供虚假文件或信息。如:虚假个人履历或信息、虚***或证书、虚假证明、或其他虚假文件或资料等; 4.22.冒名顶替谋取个人利益的; 4.23.伪造、变造或冒用他人签字的;
4.24.伪造、变造或盗用公司或部门公文、公告、合同、文件、单据的; 4.25.在申请公出、出差时弄虚作假;
4.26.违规引进不合格的供应商、加工商、合作方、客户,或者下达虚假订单的; 4.27.擅自雇佣工的,或者弄虚作假雇佣工的;
4.28.虚构、谎报病假或向公司提供虚假病休证明、虚假病历材料、虚假诊断证明,或者伪造、篡改或提供虚假考勤记录、虚报加班信息或资料的;
4.29.采用虚假手段骗取公司奖励、报酬或其他福利政策的;
4.30.伪造或提供虚假数据或信息,如:伪造或提供各类虚假凭证、虚假原始记录、虚假文件、虚假账册,做假账、虚报销售业绩;
4.31.行贿、受贿、介绍贿赂或收受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4.32.利用工作或职务之便,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的;
4.33.私自从客户处调货、借货而无签呈报批的,或从客户处退货却不按时退回公司的; 4.34.私自向客户允诺交易条件而无事前签呈报批的;
4.35.本人或教唆他人利用职权图谋不正当利益,如利用职权及工作之便向应商、承办商、加工商、合作方、客户或其他与公司业务有关的人士索取或接受任何个人利益者,或者本人或教唆他人利用职权图谋私利的其他行为;
4.36.违反正确工作方式、操作规程、操作标准、流程、规定或安全卫生规定,或擅自变更工作方法,导致机器设备或物品、材料等损坏或致使他人或本身受伤或致使其他损失者;
4.37.无特殊工种上岗资格私自操作特殊设备,或私自驾驶公司厂内机动车辆,引发事故或给公司带来损失的;
4.38.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公司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 4.39.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公司的工作任务虽然没有造成严重影响,但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
4.40.做出违反公司保密规定的行为,造成公司商业秘密外泄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4.41.将公司之账表、文件、图纸等商业秘密擅自带出工作场所,或者在不适当场合谈论公司商业秘密,导致商业秘密泄露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4.42.出卖公司商业秘密或利用公司商业秘密为己谋利的; 4.43.使公司之生产设备、器具、物品遭受遗失或损坏的;
4.44.因员工过错或过失,造成公司财、物损失,价值超过50000元的;
4.45.非法罢工、非法集会、张贴标语、散发传单、聚集群众、聚集要挟、公开演说、煽动公愤、挑拨离间或类似行为,足以使公司秩序混乱的; 4.46.未经许可擅自操作或拆装设备的;
4.47.擅自安排生产、擅自作业或擅自停机,引发事故或给公司带来损失的; 4.48.未经事先披露并经公司书面同意,与自己或关系人所属或控制企业发生交易; 4.49.未经授权或超越权限实施越权行为,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4.50.违反营销部门所订销售操作规程,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4.51.在公司内驾驶车辆(包括叉、抱车)行驶速度超过规定时速,引发事故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4.52.在公司内无证驾驶车辆(包括叉车)、非本职工作范围内在公司内驾驶电瓶车、叉车的,或者在公司内驾驶电瓶车、叉车等玩耍,引发事故或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4.53.驾驶公司车辆肇事后致人死亡或致人重残,经公安鉴定须承担主要责任的; 4.54.有擅自撕毁纸垛跟踪单等行为,以达到逃避选理多纸病纸垛为目的的;
4.55.对于公司负责人、各级主管或其他员工及其家属,实施恐吓、暴力、胁迫、要挟或重大侮辱行为的;
4.56.在12个月内累计受到2次记过处罚的;
4.57.在12个月内累计受到1次记大过及1次其他任一处罚的。
奖惩管理规章制度 4
第一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强化员工遵纪守法和自我约束的意识,增强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同时保证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得到执行,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
企业所有员工。
第二章奖励
第3条企业奖励的方式分经济奖励、行政奖励和特别贡献奖三种。
第4条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可获得奖励
(1)品德端正,工作努力,有出色或超常表现。
(2)热心服务,有显著善行佳话。
(3)检举违规或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
(4)发现职责以外的故障,予以上报或妥善处理。
(5)对经营业务或管理制度提出有效的合理化建议,得到采纳实施,并取得重大成果和显著成绩。
(6)为企业取得重大社会荣誉,或其他特殊贡献,足为员工表率。
(7)忠于职守,积极负责,不断改进工作,业绩突出。
第5条企业设有“管理创新及合理化建议奖”、“杰出员工”、“先进员工”、“优秀管理者”等奖项,在每个工作年度结束后,人力资源部组织评选活动,对工作中表现优异的员工给予奖励。
第6条员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给予嘉奖并通报,颁发奖金____元,奖金随当月工资发放。
(1)工作努力、业务纯熟,能适时完成重大或特殊任务。
(2)品行端正,恪尽职守,堪为全体员工楷模。
(3)其他对企业或社会有益的行为,具有事实证明。
(4)全年满勤,无迟到、早退、病假、事假。
第7条针对管理创新及合理化建议奖,企业设有金额为____~____元不等的共五级奖励,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奖励级数。
第8条优秀员工每名奖金为____元。
第9条对杰出员工奖项,企业金额为____~____元不等的三个档次,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奖励级数。
第10条对“优秀管理者”奖项,企业设有金额为____~____元不等的两个档次,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奖励级数。
第三章惩罚
第11条惩罚包括批评、记过、罚款、降级或降职、辞退。
第12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批评
(1)工作时间未经批准离岗或窜岗、闲谈。
(2)因个人过失发生工作错误,情节轻微。
(3)妨碍工作或企业秩序,情节轻微。
(4)不按规定着装。
(5)在非吸烟区吸烟、工作时间吃零食以及在办公区从事娱乐活动。
(6)对上级指示或有期限的命令,无故未能如期完成。
(7)工作时间外出办私事或长时间接打私人电话。
第13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予以罚款、记过、降级或辞退处理
(1)迟到或早退每次罚款____元;当月累计达三次及以上,罚款____元并警告一次。
(2)旷工一日,除扣发当日基本薪资的____%外,另罚款____元。
(3)代人打卡被查出者每次罚款____元;三次(含)以上,通报批评并另罚款____元。
(4)委托他人打卡或涂改、故意损坏考勤卡除按旷工处理外,另每次罚款____元;三次(含)以上,通报批评并加罚____元。
(5)未按企业印信制度要求使用、保管印信,造成丢失、盗用等视情节轻重处以____~____元罚款,并警告一次;情形特别严重者予以降级、降职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6)损毁公物除照价赔偿外,另处罚金____元;如查实属故意行为,视情节轻重加罚____~____元,并警告一次。
(7)利用职权、工作之便损公肥私,在对外交往中收受回扣或礼金,给企业声誉带来不良影响者,解除其劳动合同。
(8)其他违反企业制度和规定的行为,按相关制度或规定处理。
第四章附则
第14条员工奖惩的核实及手续办理由人力资源部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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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惩制度 奖惩制度怎么制定 5
一:基本原则:
分块管理,责任到人;奖惩分明,狠抓落实
二:基本程序:
1、班委会讨论决定基本的奖惩规则。
2、学期末了,根据每个同学的积分情况,由班委会讨论决定每个同学的考评。
3、具体条款的解释和对特殊事件的奖惩情况由班委会临时讨论决定。三:具体细则:
惩罚规则
教室、清洁区卫生(负责人:梁童飞)
1、教室或清洁区值日生一次不到位者,班级通报批评,两次不到位者,罚打扫卫生一周。
2、教室或清洁区卫生在年级组检查扣分者,责任到人,相关责任人在班会课做出检查。
班级纪律(负责人:郭凯汪文静)
1、迟到早退同学,每月连续三次罚抄十遍《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2、自习课纪律,负责人连续提醒个人两次不听者,在班级通报批评。屡教不改者,写出书面检查,在全班公开检讨。
3、无故旷课者,班级通报批评,在班级做公开检查。
4、上课顶撞老师,在全班公开检讨。屡教不改者,停课反省三天。
5、打架斗殴,制造不稳定学习气氛者,停课反省一周。
6、上网、抽烟、赌博者罚抄十遍《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学习方面(负责人:张晓莹)
1、不带作业、不按时完成作业和抄袭作业者,第一次违反补做即可。第二次罚做二遍。
2、学习目的不明确、态度不端正、不认真听讲,屡教不改者停课反省。
3、考场作弊,给他人传夹带者,扣除本次考试得分50分。
4、阅读不利于青少年身心健康的书籍者,批评教育并写出书面检查,在全班公开检讨。
奖励规则
奖惩管理规章制度 6
为提高我部教师的业务水平,促进教学的顺利开展,督促、激励教师积极向上和自我约束的工作作风,深化教学改革,提高教学质量,特对我部教师制定基础科学部教师奖惩制度。
奖励制度:
1、对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做到教书育人、为人师表,且教学效果优秀者,每学期评2—3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积极参加学院、教学部组织的各项活动,工作业绩突出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3、为了鼓励教研室教师进行课程建设,我部对于在课程建设方面取得成绩的教师和教研室将给予适当的奖励。
4、对获国家、省、市级有关教学成果的教师上报学院,同时给予表彰和奖励。
5、对认真备课、主动积极地开展教学、科研活动且教案书写工整清晰细致、教学效果优秀者,给予表彰和奖励。
6、青年教师讲课竞赛奖励制度,我部不定期进行35岁以下青年教师讲课竞赛活动,对于在活动中表现突出的青年教师,设立奖项以资鼓励,评出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3名;基础科学部将给予不同程度的物质奖励。一等奖获得者将被推荐到全校的讲课大赛中去。
惩罚制度:
1、对无故不参加学校、部教学会议和政治学习一次者批评教育,多次者大会检讨、并取消学年评优资格。
2、上课迟到或提前下课累计多次者,其本人在教学部大会检讨、并取消学年评优资格。
3、无故出现误课者,取消学年评优资格和罚款,并上报学校教务处,通报批评。
4、对不维护教师形象,不积极和配合教研部工作、屡教不改的教师,上报学校,并建议给予相应的处分。
奖惩制度 奖惩制度怎么制定 7
表现优秀者,给予相应表扬和奖励。
2.学生必须认真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并按要求给老师批阅,对其优秀者给予相应奖励,同时,对于未完成者,将给予批评,严重者将在课后完成并检查合格之后方可回家。
3.每次小考或其他考试成绩优秀者,将给予适当奖励。其中,毕业班在学期末考试中成绩在前80%将视其为进入重点中学的培养对象。
4.学生必须与同学之间和睦相处,如在辅导期间发生争执者,必须写检讨书并给予批评。
5.凡老师表扬者或表现优秀者老师会给予“☆”或“♡”,凡五个以上者均可到负责老师处兑换相应的奖品。
注:此奖惩制度最终解释权归中心所有。
1.2
安全生产奖惩考核,以法制手段与行政手段、思想政治教育与经济制裁相结合,实行凭功受奖、论过受罚、赏罚严明的原则。
1.3
安全生产奖惩考核由安技部门归口管理,各分厂(分公司)、部门均应把安全生产奖惩列入员工考核内容。
2
奖惩条件
2.1
对于有下列表现之一的群体和员工,由安技部门或由其提请公司主管领导批给子一次性奖励。
2.1.1
在劳动保护方面有创造发明,积极推广新技术,对防止职业危害及人身伤害事故取得突出效果的;
2.1.2
对劳动安全工作提出切合实际、行之有效的重大合理化建议的;
2.1.3
发现事故预兆及时采取果断措施排除险情,避免了重大伤亡事故发生的;
2.1.4
在事故抢救中不畏危险,奋不顾身使国家和人民的财产生命免受损害或减轻损害的;
2.1.5
敢于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因而避免发生事故的;
2.1.6
忠于职守,积极负责,发现重大不安全隐患及时报告有关领导部门的。
2.2
对以上群体和员工的奖励分为:表彰、记功、晋级、授予荣誉称号和发给的一次性奖金。
2.3
奖励经费从公司奖励基金或税后留利中专项列支。
3
处罚条件
3.1
对于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群体和员工,经批评教育不改的,应予以严肃处理:
3.1.1
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不力,分厂(分公司)、部门管理混乱,员工无章可循,造成重大伤亡、火灾、爆炸事故的;
3.1.2
安全教育与检查督促不力,事故隐患未及时采取预防措施进行整改而造成各类重大事故的;
3.1.3
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造成伤亡事故的责任者;
3.1.4
由于违反规章制度,玩忽职守,造成伤亡事故的责任者;
3.1.5
由于擅自动用他人设备,损坏或拆除安全设施等原因而造成各类重大事故者;
3.1.6
新建、改建、扩建及革新、挖潜项目未执行“三同时”评审的;
3.1.7
违反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责任者;
3.1.8
不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及女员工进入作业场所不戴安全帽者;
3.1.9
危险作业不办理审批手续者;
3.1.10
无操作证而单独操作者;
3.1.11
带小孩进入作业场所者;
3.1.12
穿拖鞋(有限定的除外)、赤膊、敞衣、穿裙、穿高跟鞋进入生产作业区域者;
3.1.13
交通运输车辆人物混装者或者未戴安全防护排气罩进入油化库的车辆驾驶人员。
3.2
凡属触犯上列各条之一的责任部门和个人应列入经济责任制考核,有关责任者应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政纪处分或经济处罚(可并处),特别严重的还要追究法律责任。
3.3
行政纪律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
奖惩管理规章制度 8
第一条:对学生进行奖励和惩罚都必须注重教育效果,公正合理,使人信服又得到学生群体的支持。
第二条:对德、智、体全面发展或某一方面有突出成绩,为学校、社会、国家做好事或有一定贡献的学生,学校给予适当的奖励。成绩突出者可报上一级有关部门进行表彰奖励。奖励可分为口头表扬,发奖状或奖品等。学校根据有关规定,定期评选各种学生奖励,以激励学生进步。学校鼓励学生自拟奖励名称,自主申报奖励。
第三条:凡学生受到校级(包括校级)以上部门奖励,记入学生学籍表。并将有关事迹及奖励材料存入档案。
第四条:对违反纪律或犯有错误的学生,应耐心批评教育、疏导,帮助他们改正错误。一般不轻易处分,对极少确实有严重错误或者经常违反“学生守则”、违法乱纪,而又屡教不改的学生,酌情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等处分。
第五条:对学生给予处分前,要召开由校长,教导主行,班主任,大队辅导员,家长,学生本人及相关人员参加的联席会议,研究通过处分等级及家校配合的教育方法。
第六条:对学生给予处分或撤销处分需经以上联席会讨论通过,校长批准,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第七条:学生在受处分一年内确实改正了错误,进步显著,可撤销处分。
第八条:凡给予学生记大过以上,其处分决定一式两份,分别存入***和学校文书档案,并在学校公布。撤销处分应注明何时撤消处分,并记入档案。
奖惩制度 奖惩制度怎么制定 9
奖 罚 制 度
1、班组或个人获得上级部门或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奖励时,所得奖励全归班组或个人。
2、对一般违犯操作规程行为的工人,将予以20-100元/次处罚。一个月内3次以上违规者予以辞退。
3、对于特殊工种工人违犯操作规程,将予以50-200元/次处罚,三次以上违规者予以辞退。
4、施工班组应自觉做好“落手清工作”,及时清除建筑垃圾,若不听从施工人员指挥,处以100-200元/次处罚,若影响下一工序进行的,视情节轻重予以200-1000元/次处罚。
5、施工人员必须戴安全帽上班,否则给予当事人50元/次罚款。
6、物料提升机严禁乘人,乘坐者罚款200元,开机者同罚200元。
7、严禁私自接线、乱拉电线、烧电炉等,若查到,给予当事人罚款200元。
8、严禁施工现场随地大(小)便,若蟹⑾郑元,随地大便者罚款50元,并自行清理干净。
9、高空作业,严禁向外、向下抛散杂物,如故意抛散者,每人每次罚款200元,若发生安全事故,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10、不准擅自拆除脚手架、防护栏杆、竹篱板、安全网等,需拆必须经过施工技术负责人同意,如有擅拆者,给予当事人罚款100元。
11、爱护现场公共安全设施(消防器材、卫生器具、标识牌等),若有损坏,照价赔偿,故意损坏的,除赔偿损失外,并处50-500元罚款。
12、保护建筑产品(成品)人人有责,不得故意损坏,若有发现,除赔偿损失外,并罚款100-1000元,严重者清退出场,并追究其相应责任。
13、要遵纪守法,如有发现偷窃工地公物者,予以加倍处罚(以偷窃实物价值的2-5倍罚款),数额较大或情节严重者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奖惩管理规章制度 10
一、目的:为了激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工作效率和积极性,制定本制度。
二、奖励方式:财年总结大会颁发奖励证书及奖金,获奖事迹在企业内部网发布。
三、评选时间:每财年结束后评选。
四、评选办法:财年结束后,各部门按评选标准向公司经营委员会推荐参评部门或个人名单,并附事迹材料。由公司经营委员会进行综合评定,评选出财年先进部门和个人。
五、奖励种类:
1.优秀团队奖
2.优秀员工奖
3.敬业精神奖
4.最佳新人奖
5.优秀管理者奖
六、奖励涉及对象:
1.参加优秀团队评选的部门必须成立一年以上。
2.参加优秀员工和敬业精神奖评选的员工必须在公司工作一年以上。
3.参加最佳新人奖评选的员工须在公司工作半年以上的新员工。
4.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受过公司处分的员工,不能参与个人奖项的评选。
5.公司经营委员会成员不参与评选。
6.奖项可空缺。
七、评选标准:
1.优秀团队评选标准:
1)团队有较高的凝聚力和集体荣誉感,离职率低;
2)为团队目标共同努力,使得部门全年业绩突出;
3)保持良好的状态和工作效率,即使在最艰苦的时期,也保持良好精神面貌;
4)有效的沟通和适当的授权意识,与各部门接口流畅,获得用户和公司其他部门的认可及好评;
5)让团队中的每一个成员都能获得快乐和成就感;
6)以公司发展为重,对公司业绩负责;
7)整个团队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活动。
2.优秀员工评选标准
1)对公司具有高度认同感,忠诚于公司;
2)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公司各项活动;
3)熟练掌握本岗位所需各项技能,求知欲强;
4)在完成本职工作中,勇于挑重担,“打硬仗”,关键时刻敢于独挡一面,绩效突出;
5)具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和团队精神,团结同事,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同事完成目标任务;
6)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吃苦耐劳,追求完美,经常受到同事或客户的好评。
3.敬业精神奖评选标准
1)对公司具有高度认同感,忠诚于公司;
2)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公司各项活动;
3)具有良好的工作态度,在工作中吃苦耐劳,任劳任怨,锐意进取;
4)具有较强的求知欲,积极主动学习新的知识技能以适应工作的需要,进步速度快;
5)具有较强的集体荣誉感,团结同事,横向配合好;
6)具有感染力,在工作中能起模范带头作用。
4.最佳新人奖评选标准
1)对公司具有高度认同感,忠诚于公司;
2)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公司各项活动;
3)以较快的速度学习掌握本岗位所需知识技能,较快适应岗位需要;
4)具有较好精神面貌和积极的工作态度,勤奋、好学;
5)具有团队精神,能团结同事,共同完成即定目标。
5.优秀管理者评选办法
1)对公司具有高度认同感,忠诚于公司;
2)具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努力、认真、实事求是,遇事不推诿,具有责任感。
3)具备足以应付工作所需的知识和能力,能迅速有效的解决问题,工作业绩突出。
4)具有较强的领导力,注重组织业绩和团队目标的实现,注重团队建设和人才的培养。为人公正公平,获得下属充分尊敬和肯定。
5)具有较强的执行力,能根据所掌握的资源迅速准确的作出判断和决策,并统筹安排一切资源来实现工作目标。
八、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奖惩管理规章制度 11
(一)奖励
每年幼儿园在教职工中,对履行职责、勤奋上进、完成任务好、受到家长、幼儿和教职工好评的可按比例评选先进工作者(年终考核成绩)
(1)基本奖:
1、履行职责,有较强的事业心,热爱幼儿,无体罚和变相体罚。
2、遵守幼儿园各种规章制度。
3、本月工作中出现事故违章每次职责事故和违章都与基本奖挂钩,每两次违章降基本奖一等。
4、凡是请病事假,一律累计时间超过一天(包括一天不参加一等评比,三天以上不参加二等评比,五天以上不参加评比。
5、服从领导,听从分配,团结协作,认真负责,完成任务较好的。
(3)设考勤奖:
迟到、早退一次扣考勤奖的25%,迟到2次(早退)考勤奖全部扣除,并不参加一等奖的评比。请假(病、事)考勤奖全部扣除。
(2)质量奖:
遇有重大事故,如食物中毒、药物巾毒、幼儿骨折、缝合、幼儿走失,本班消毒及卫生工作失误较大,质量奖全部扣除。
(5)单项奖:
除以上奖励外,每学期根据实际状况设早项奖,如:公开课、承担实验项目、论文交流发表、省、市区先进工作者、文艺汇演获奖者,具体办法根据实际状况另定。
(6)效益奖:
工作量大,如:验收评估、六一大型活动、人少任务重、请假人员多等,及儿童出勤率决定当月效益奖的设立。
(二)惩罚
(1)打架斗殴、骂人,破坏团结者。
(2)迟到、早退、病事假未经批准,随意休息者(旷工)。
(3)体罚及变相体罚者。
(4)当班时发生职责,非职责事故者。
(5)本职工作不能按时完成者。
(6)丢失、损坏公物(包括浪费水、电者)。
(7)家长有意见经调查状况属实者。
注:凡是违反园内规定的各种规章制度都是违章现象。
奖惩制度 奖惩制度怎么制定 12
为了营造安全生产环境,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措施,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要求,切实强化安全生产意识,减少各类事故发生,规范安全工作,特制订本办法:
1、公司安全生产目标:无死亡、重伤事故,全年轻伤事故控制在5‰以内,轻微伤控制在月5‰以内。完成全年目标的,年中公司安全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奖3000元,成员奖2000元。
2、安全工作纳入月考核之中,考核针对公司(部门)和个人进行,每月中旬由安全保卫部向人力资源部提供上月考核数据。
3、全公司月工伤控制在5‰以内未超标的,安全保卫部部长奖300元,副部长、安全员各奖200元;每超一起工伤事故,分别扣罚部长、副部长、安全员50元。
4、公司月工伤应控制在2起以内(按400人计算),每超过一起,扣除公司车间月奖金500元,每减少一起,奖励分厂500元。单起事故费用超过一万元或当月总费用超过一万元的,另扣1000元。
5、公司当月工伤未超标的,奖励生产副总300元,车间主任200元;车间当月无事故的,奖励翻倍;车间全季度无事故的,奖励主任300元;车间班组当月工伤每超标一起,扣罚生产副总100元,主任50元
6、各级组织要加强对所属员工的安全教育,特别是对员工开展操作技能方面的培训,公司每季度、车间每月、班组每周必须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并有记录。公司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凡无记录或弄虚作假的,每次扣罚责任人100元(责任人分别为生产副总;主任;班组长)。
7、凡出工伤事故的,每起事故,所在班组班组长罚款50元;所在车间车间主任(科长)罚款50元。部室发生工伤的,每起部门负责人扣罚50元。
8、公司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公司(部门)、车间(科室)领导每人交纳安全风险抵押金1000元,完成全年安全目标(具体目标签定责任书)的,年底2倍返还,未完成的,不退风险抵押金。
9、公司在各车间设立专职安全员,在车间设立兼职安全员,在事故多发岗位或危险源点聘请安全监督员。兼职安全员和安全监督员公司每月分别给予200元和100元考核奖。
10、各级安全员和管理人员有权利和义务纠正和报告各种违章违纪行为,对屡教不改的由公司作出处罚或处理。
11、公司每季度至少开展一次安全检查和评比活动,并对安全工作有特别贡献和突出事迹的单位和员工进行奖励,对安全隐患整改不利和安全工作不重视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年终,公司对安全工作进行评比表彰。
12、工伤事故的确定:凡医疗费用超过100元或休息一天以上的工伤均属工伤事故。重伤事故的界定:工伤鉴定为1—4级;轻伤事故界定:工伤鉴定为5—10级;轻微伤事故界定:无级别的工伤。
13、工伤事故发生后,必须5日内填报工伤报表和相关资料,逾期不报的每次罚款100元(由生产副总或部门负责人认定责任人,未上报或分不清责任人的,由生产副总或部门负责人承担)。
14、身兼多职领导的考核按其职责分别考核,月奖罚不叠加,奖罚实行就高不就低原则进行。
15、本规定自2009年8月1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