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消防管理制度【3篇】》
内部消防管理制度(通用3篇)
内部消防管理制度 篇1
一、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市劳动部门、公安部门的有关规定雇请民工,受雇民工必须持有本人身份证,严格遵守和执行项目部制度的纪律和规章制度,服从安排;
2、受雇民工在上岗前必须由雇请单位对民工进行一次上岗前的法制、安全保卫教育,未经教育者一律不准上岗,严禁在宿舍内聚众赌博,打架斗殴和其他违法乱纪活动;
3、雇请民工的单位必须将每个民工的姓名、姓别、年龄、籍贯、身份证号码等登记造册,受雇民工必须按登记房号、床号就位,未经同意,不得更改,要爱护公共财物,如有意损坏者,除照价赔偿损失,并视情节给予罚款;
4、严格执行民工出入验证制度,每个民工必须由工作单位发放出入证,以备进出时门卫验证;
5、民工必须在集体饭堂就餐,生活垃圾、剩饭、剩菜,必须扔到指定地点。不准民工私自在民工宿舍内开小灶,民工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电饭煲、电炒锅等电热器具和煤气炉具;
6、民工宿舍内严禁乱拉乱接电源线路、照明灯具、插座等,不准使用≥60W的照明灯泡;
7、民工宿舍内必须保持清洁卫生,不准躺在床上吸烟,严禁乱丢烟头;
8、民工要听从雇请单位管理人员的指挥,统一集中住宿,不准私自带亲友到宿舍内住宿,如有特殊需要,须经领导或管理人员批准办理手续方能住宿;
9、建筑施工现场内不准携带家属和小孩居住,合法夫妻(有结婚证)在同一个现场工作的,要有专门宿舍居住,不准在集体民工宿舍男女混住;
10、民工宿舍必须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放置位置要适当,要培训每个民工会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11、民工宿舍的搭建要符合防火规定。每幢宿舍居住人数不宜超过25人,为了便于疏散,要有一个可直接出入的门,门宽不小于1.2m.民工宿舍的门应向外开,宿舍内顶高度不低于2.5m;
12、民工宿舍通道一定要畅通,不能堆放杂物或其他物品;
13、民工宿舍建立完善卫生值班制度,个人用品叠放整齐,地下无杂物烟头并设置吸烟灰桶收集烟头。
二、加大宣传力度,加强农民工消防安全教育。
建筑业有其自身的特点:
1、一线操作人员大多来自各地农村,普遍文化程度较低、安全意识淡薄自我保护意识差;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下发各类有关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张挂各种挂图画册,并要求各项目部在严格执行新《消防法》的同时,充分利用民工夜校对施工管理人员、农民工进行分批培训,增强其消防安全意识。
2、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落实责任,制度上墙,编制建筑施工消防安全工作方案,拟定详细的消防安全教育计划;确保每一位施工人员都接受细致认真的消防安全教育,做到心中有数、手下不慌,并且将消防安全教育的扎实度作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整体评价的重要组成部分,全面提高了施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意识,营造“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浓厚气氛。
三、加大现场管理力度,确保防患于未然
1、在施工现场留置临时消防车道,并保证临时消防车道的畅通,禁止在临时消防车道上堆物、堆料或挤占临时消防车道。
2、施工现场重点防火部位必须配备消防器材,做到布局、选型合理。每栋楼面配备不少于4具灭火器材,楼层按照消防要求每层配置消防栓及消防水带,要有明显的防火标志,并经常检查、维护、保养,保证灭火器材灵敏有效。
3、施工现场保证足够的消防水源,消防水泵能够保证在火灾延续时间内消防用水量要求。
4、是严格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管理,要求安装电工和进行电、气焊作业人员,必须具有相应的特种作业操作岗位资格证书。进行电、气焊切割作业,设置专人看护,配备灭火器具。
5、是加强现场材料管理,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网、密目式安全网,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不得使用易燃、可燃材料。易燃材料应做到专库专存,彻底消灭火灾源头。
6、建立健全临时用电管理制度,加强临时用电施工管理,严格执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规范。临时用电施工必须由经培训合格的专业技术人员操作。临时用电必须安装过载保护装置,严禁超负荷使用电气设备。
7、加强临时宿舍和办公用房日常管理,宿舍内门窗、单人面积等应符合消防要求。严禁乱接电线和使用大功率电器。宿舍按要求配备灭火器,并放置在通道等醒目和便于使用的地方。
内部消防管理制度 篇2
为了保障公司及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和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切实做好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特制订本条例。
(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单位防火安全管理,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防火安全规章制度,实行严格科学管理。
第二条单位领导应把防火安全管理,列入重要工作日程,使防火工作纳入经营管理范畴,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使之逐步走向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并宣传动员全体员工,高度重视和积极参于防火安全工作。
第三条建立防火安全管理机构,健全义务消防组织,全面贯彻落实逐级防火安全责任制。
1、公司主管领导为防火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第二责任人,总经理室每年定期与各部门签订防火安全责任书。
2、各部门应确定一名领导为防火安全负责人,具体负责管理本部门安全防火工作。
3、设置消防安全管理机构,配备防火专职干部及技术人员。
4、由各级各部门干部员工组成公司义务消防队,经常组织灭火演练,定期进行考核评比。
5、加强防火安全宣传,开展消防灭火知识学习,提高整体安全防火意识。
第四条防火安全管理机构职责。
1、领导消防安全机构,贯彻执行消防法规;
2、组织制定、修订各项消防规章制度;
3、组织规划部署、检查、总结消防工作;
4、组织贯彻上级消防文件,定期向上级消防监督部门报告消防工作情况;
5、组织防火安全检查,整改火险隐患;
6、对职工群众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7、组织义务消防队开展消防工作;
8、组织管理和维修消防设施;
9、组织制定紧急状态下的疏散方案;
10、组织扑救初起火灾,指导安全疏散;
11、调查火警事故,火灾原因;
12、对本单位消防工作提出奖罚意见。
第五条防火安全规则
1、严禁明火作业,必要时需经消防安全机构批准,并采取防火措施,做好灭火准备;
2、严禁储存易燃易爆化学物品;
3、严禁焚烧可燃物品;
4、严禁吸烟、用火、用电;
5、严禁使用电炉、电烙铁等电热器具;
6、定期检查电气设备,开关线路、照明灯具,对不符合安全要求者及时维修或更换;
7、定期检查维修煤气管道系统及其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8、走道、楼板、出口等部位严禁堆放物品,必须经常保持畅通;
9、员工要掌握消防器材使用方法,熟悉建筑内外疏散路线;
10、所有人员一旦发现火警,必须及时报告并迅速采取扑救措施;
11、组织灭火,同时组织迅速安全疏散。
第六条严禁消防设备管理,搞好维护检修。
1、消防控制中心应24小时值班,随时观察记录火灾报警及联控系统运行情况;
2、疏散指示标志及应急灯,必须随时保证完整好用;
3、专用报警电话必须保证灵敏好用;
4、对建筑物内的火警自动报警系统,灭火系统、消防排烟设备、防火门、防火卷帘门和消防栓等要定期进行检查测试,凡失灵破损的要及时维修或更换,确保完整好用;
5、消防水泵、消防给水管道、消防水箱和消火栓水泵结合器等设施不得任意改装或挪作他用;
6、按规范要求设置的各种灭火器材,必须随时保证完整好用;
7、建立消防设备运行维修档案,记录检查维修情况。
第七条本制度在试行中修订完善,与上级规定不符处,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二)机动车辆安全管理:
第一条组织管理规定:
企业将交通安全管理纳入到安全生产管理范围,运输部管理人员对机动车辆交通安全实行监管。
2、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国家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完善车辆管理制度,落实岗位责任,确保车辆安全行驶。
3、积极参与当地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组织的教育培训活动,定期总结分析本单位交通安全情况,及时消除隐患,防止各类交通事故的发生。
第二条机动车辆安全管理规定:
机动车辆经检验合格并领取牌、证后方准上路行驶,制定机动车辆使用、维修、保养及考核管理办法,使车辆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按照属地车辆管理部门规定进行车辆年检。
2、统一调度、统一管理企业机动车辆,xx部负责制定责任明确、切实可行的车辆使用细则,落实车辆使用管理、安全责任。
3、严格控制机动车使用量,对所派车辆和驾驶员的安全状况进行监督,已经发现故障的机动车辆严禁上路行驶,杜绝安全事故发生。
4、车辆管理部门对车辆保养和修理实行审核制度,车辆档案管理实行“一车一档”;按照国家交通管理部门规定的技术标准,指定具备资质的厂家维修保养车辆。
5、机动车辆在执行公务时,必须持有企业统一印制的“派车单”,xx部管理人员应督促驾驶员对车辆状况进行严格检查。
6、机动车辆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配备消防灭火器材。驾驶员外出执行公务或节假日使用车辆,应注意安全停放保管,防止车辆管理失控或被盗等安全事故(案件)发生。
第三条驾驶员安全管理规定:
规范机动车辆驾驶员的招聘程序,上岗人员必须持有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核发的“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技术熟练并掌握车辆日常维护保养知识。
2、建立机动车驾驶员档案,实行“一人一档”。档案内容包括:驾驶员文化程度、驾龄、健康状况、教育培训、安全行驶、奖励惩处、事故登记处理及驾驶车辆变动及岗位变动、离职等情况。
3、加强对驾驶员法制观念、职业道德教育及专业技能培训,强化驾驶员遵章守纪和“安全第一”意识。驾驶员因酒后驾车、超速行驶、私开乱停等违章行为被交通管理机关罚款,费用由责任人自理;驾驶员开车办私事,一经发现,根据情节轻重给予降薪、调岗、辞退处罚。
第四条事故处理规定:
机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员必须迅速采取相应的抢救或保护措施,及时向当地公安、交警机关和本单位管理部门报告。
2、发生重大交通安全事故,xx部应向企业主要负责人报告,不得以任何理由隐瞒、延报事故情况
3、对交通安全事故的处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查清事故原因、落实安全整改措施、追究事故责任人过失、对相关人员进行法制安全教育。
4、发生重大交通安全事故的查处情况和结果,必须以书面形式向上级安全管理部门报告,并建立完整的事故档案记录。
内部消防管理制度 篇3
1、成立本厂消防组织机构
组长:厂长
成员:厂部安全员 万能员
厂部安全员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工作。
2、成立义务消防队
队长:厂部安全员
成员:各班组长
职责:
1、建立义务消防队组织,制定消防应急疏散预案,并进行消防演练。
2、义务消防队应加强学习和训练,达到“两知三会”即:知防火、灭火知识,会报火警、会疏散自救、会协助救援。
3、发生火灾应立即报警,组织扑救,抢救人员、物资,保护失火现场,协助公安机关做好事故调查工作。